承包商开工准备质量管理工作指引(全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包商开工准备质量管理工作指引(全文),供大家参考。
附件 1 1 :
承包商开工准备质量管理工作指引
第一条 为使施工承包商进场后更好的开展工作,尽快熟悉业主质量管理思路及管理要求,特编制承包商开工准备工作指引。
第二条 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1、承包商成立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应满足所承包的工程。
2、项目经理应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且有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任命文件,并报监理、业主项目分部、质量部备案。
3、项目分部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工程的需要,且有相应的资质;质量经理应业主项目分部组织的面试,不合格应按要求进行更换。
4、各级人员有明确职责、分工和权限。
5、制定工作制度、考核制度与奖惩制度。
6、应编制(或引用本企业)用于控制、管理和实施本工程的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可先列出清单,根据项目进展逐步编写)。
第三条 进场人员报验 1、进入现场的人员应按程序要求向监理报验,报验合格后才能进入现场开展工作。
EPC 承包商需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列表,并附上个人主要简历和职称、执业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项目监理签字、盖章),向监理报验(总监需要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业主项目分部审核后报工程质量部一份备案。
施工承包商需提供项目分部主要质量体系人员列表,并附上个人主要简历和职称、执业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项目监理签字、盖章)。
EPC 承包商审核签认后向监理报验(总监需要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业主项目分部审核后报工程质量部一份备案。
2、特殊工种:特殊工程需持证上岗(包括焊工、电工、测量工)。
焊工应按业主焊工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后持有中化工程质量部颁发的焊工上岗证的焊工才能从事焊接作业。
EPC 承包商应制定焊工入场考试计划,施工承包商填写《焊工技能考核申请表》报 EPC、监理审核,并报业主审批。
焊考由承包商组织(自备场地、焊机、工件等),监考由监理和业主负责,拍片由承包商委托业主抽检单位负责。
3、取样员需要按业主《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程序》,填报附件 3 的表格并附上职称证、资格证集近期免冠 1 吋相片 2 张,经监理审核签字后报工程质量部申请办理取样员证。
第四条 进场机械、设备、监视和测量设备 1、施工机械、设备 对于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应进行安装验收,保持性能、状态完好,并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承包商应做好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统一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工程机具报验程序。进入现场的机具应由专门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并在使用中做好维护和保养,保持机具处于良好状态。
2、监视和测量设备 承包商应根据项目进展的质量控制需要提供完成工程检验和试验所需的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监视和测量设备应有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定合格证,在整个工程中必须维护保持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精确度。
第五条 承包商提交业主备案的质量管理文件 承包商编制的质量管理文件包括项目管理计划、质量计划、单位工程划分、质量控制点等,这些文件按规定报监理审批后报业主项目分部和工程质量部各一份备案(电子版和纸版各一份)。
1、质量计划的编写内容要求和封面格式执行本规定附表 2 中的相关要求,应具有针对性。编写前可联系质量部区域质量工程师进行对接。
2、EPC 承包商的质量文件审查由监理组织会审,编写会议纪要。
3、在集中会审前 2 天施工承包商把经 EPC 承包商和/或监理审查修改过的电子版发给业主项目分部、工程质量部。
第六条 标准、规范 承包商应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应保证它们是有效版本,应有规范目录清单。
第七条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1、施工承包商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报 EPC 承包商和监理进行审查,批准后才能开工。
2、施工承包商应按要求参与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组织施工技术交
底,确保交到每一位作业人员。施工承包商在参加会审前应认真阅图并填写图纸会审记录。
第八条 开工报告 施工承包商应按规定办理开工报告,经监理、项目分部、质量监督站审核签字、盖章后,才可开工。
第九条 业主的质量管理要求 1、质量报验表格详见本规定附表 2。
2、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对中化泉州石化项目的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参建单位必须接受和配合质量监督,承包商的开工报告要按要求提请工程质量监督站签字盖章。对设定的监检点需要提前 24 小时通知质量监督站参建检查验收。
3、工程质量检测 (1)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商从业主建筑工程检测单位库中选择并报业主工程质量部审查、批准。
(2)无损检测:施工承包商从业主无损检测单位库中选择并报业主工程质量部审查、批准(不得选择承包商的改制单位)。
4、业主质量抽检 业主建立质量抽检中心(包括建筑工程和无损检测)。业主或监理按照相关抽检流程可随机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抽检合格费用由业主负责,不合格的需要加倍抽检,费用由承包商负责。
5、业主根据项目质量管理需要编制的质量管理规定,承包商进场后可联系相关项目分部文控人员领取,承包商应尽快熟悉,严格执行。
6、工程质量部的质量检查方式有:现场巡检、质量抽检、专项检查、月度检查和阶段性检查,届时需要受检单位的密切配合。
7、承包商严格执行承包商质量违约规定,EPC 承包商、施工承包商质量违约,业主会依据合同、质量管理条例和业主规定视情况对违约单位处罚。
8、业主每月组织对承包商的实体质量和质量行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排名公告。
9、承包商应执行业主样板引路管理程序和创优管理规定,积极开展工序样板活动,编制创优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创优工作。
10、承包商根据业主的标识及可追溯管理要求,编制承包商标识及可
追溯管理办法报 EPC 承包商和监理审批后实施。
11、EPC 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按业主要求及时提交工程月报,包含质量管理的内容,逐级报审后(EPC 承包商报监理,施工承包商报 EPC承包商审查后再报监理审查)报业主项目分部、工程质量部电子版及纸板。
12、承包商采购商品混凝土时,应在使用前与搅拌站签订协议,严格控制混凝土的质量,并按《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加强混凝土试件管理要求的通知》(泉质安监【2011】26 号)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出厂检验、交货检验、见证取样检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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