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对于抓好当前扶贫项目工作通知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3.19,对于抓好当前扶贫项目工作通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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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文件
毕扶办〔2018〕10 号
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抓好当前扶贫资金项目重点工作的 通
知
各县(自治县、区、新区)扶贫办(农办):
为切实推动扶贫资金项目工作落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合春风行动,推动项目落实
2017 年 12 月 21 日,省提前下达我市 2018 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91341 万元,其中因素法分配资金 83001万元,深度贫困地区分配资金 8340 万元。2 月 14 日,省委、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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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下发《2018 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要求持续打好脱贫攻坚“四场硬仗”。推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批复实施是各县区落实“春风行动”的具体体现。但从调度情况来看,目前还未有县区完成项目立项批复,工作推进极为缓慢,要及时将资金批复落实到项目,切实推进项目建设。
(一)认真把握政策要求。要按照省、市关于年度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以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改革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将资金安排落实到具体的扶贫项目,突出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要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 号)、《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220号)的有关要求,把握好资金使用与拨付、管理与监督。要加快建立资金项目整合管理平台,及时制定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保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
(二)重点推进产业发展。安排产业项目时,要根据省春风行动令、市春风行动实施方案以及省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关要求,充分结合各县区资源禀赋优势,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支持贫困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等产业。同时兼顾扶贫产业园区、扶贫龙头企业、电商扶贫等工作,重点推进产业发展。在产业项目推进中,要全面推行“五个到村到户到人”,做到产业规划和项目到村到户到人,春耕物资备足备齐到村到户到人,利益联结机制到村到户到人,产销衔接机制到村到户到人,专家技术服务团队到村到户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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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要避免产业扶贫“运动化”现象,确保产业扶贫成效。
(三)切实抓好利益联结。以“三变”改革为统揽,大力推广“塘约经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通过龙头企业和贫困户的有效联结,确保贫困户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获得扶贫资金项目支持的经营主体,必须优先招收贫困户劳动务工;流转或入股的土地等资源所得的政策性扶持收益,必须由贫困户和经营主体共享;扶贫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有条件的要将产权或管理权移交给村集体;扶贫资金入股分红必须明确贫困户在产业链、利益链中的环节和份额,贫困户收益必须占 70%以上。
二、落实作风专项整治,抓好资金项目监管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在扶贫领域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扶领〔2017〕12 号),根据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要切实抓好扶贫资金项目监管。
(一)落实作风专项整治。
一要自查自纠。围绕扶贫项目库建设不完善,项目申报审批闭门造车,项目实施进展不顺利,项目备案率、竣工率、覆盖贫困户比例低等问题;资金报账率不高,导致扶贫资金滞留等问题;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用等问题;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群众和社会知晓率低等问题;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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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金整合积极性不高,不愿整、不会整、不敢整,整合效果不理想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要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要全面整改。3 月至 10 月,要根据自查自纠查摆出来问题,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对标逐一整改,实行销号回访管理。对整改不力的或据不整改的,要按照程序问责处理。
三要形成机制。11 月至 12 月,要总结提炼专项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堵住扶贫资金项目问题“漏洞”,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扶贫资金项目。
(二)抓好资金项目监管。
一要全程监管资金项目。要认真落实项目申报“七流程”、项目实施“十步骤”,从项目申报、立项、审批、实施、验收,资金拨付、报账、绩效评估等重点环节全程监管,坚决杜绝挪用、挤占扶贫资金现象发生。同时,要按照《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把握好时间节点。
二要抓好资金绩效考评。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115 号)要求,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为工作“指挥棒”,认真研究资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抓实抓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工作。在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执行方面资金分配要一律公开,乡村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要一律公告公示;在资金使用成效方面要把握好资金年度结转结余,1 年以内的资金结转结余率要控制在 8%以内,1-2 年的资金结转结余要控制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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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内。要落实好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瞄准好年度脱贫目标任务精准安排实施项目精准脱贫。
三要抓好系统备案录入。省扶贫办每个季度对扶贫资金项目备案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情况与年底资金绩效考评挂钩。因此,各县区要落实专人负责,紧盯系统录入备案,及时调度更新相关数据。
四要规范项目档案资料。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通知》(黔开办〔2012〕273 号)文件要求,收集好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后续管护以及资金拨付、报账、使用全过程的资料规范归档备查。
三、压实工作责任,跟踪问效问责 按照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的要求,各县区扶贫办要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审批的项目资金要监管到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资金使用人要依法依规使用资金。扶贫资金项目工作中存在扶贫项目完工 60 日内,资金报账率低于 80%;因项目实施不及时,报账程序不规范等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导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滞留超过 1年;监管缺位,导致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现象,要依据《毕节市脱贫攻坚问责实施细则(试行)》进行问责。工作人员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和复核过程中,违反规定分配资金,或者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项目分配资金,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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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扎实推进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各县区扶贫办要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开展,工作情况要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市扶贫办。
上报内容和时限: :3 月底前,上报各县区 2018 年到县资金安排落实到项目的项目明细;扶贫领域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扶贫资金项目自查自纠报告及“整改问题清单”。11 月底前上报扶贫领域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扶贫资金项目整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每月 28 日之间上报 2016-2018 年项目进度表;全员培训人员信息台账表;产业情况统计表。
邮箱:bjsfpbxmddz@163.com; 联系电话:8223519,8290020。
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16 日
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16 日印发 共印 2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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