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遏制增量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8.19)【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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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七星关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遏制增量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区委、政府工作要求,坚决遏制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增量问题,确保 7 月 3 日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零增长”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 按照“遏制增量、宣传引领、分类施策、堵疏结合”的原则,在全力遏制 2020 年 7 月 3日以后新增、继续建设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增量问题同时,建立健全服务村民建房的各项制度,防范化解矛盾,为第二阶段清查整治工作 奠定基础。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巡查督查。
1.制定区级巡查督查方案,细化巡查督查内容,从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督办督查局等区直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区级巡查督查组,每月对各乡镇街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遏制增量工作督查全覆盖不少于 1 次,实地督查乡村(社区)比例不低于 50%。
2.各乡镇街道要明确 1 名分管领导主要负责,整合规划执法中队、国土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力量,
建立专门巡查队伍,健全巡查责任机制,对辖区内所有村(社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每周全覆盖巡查不少于 2 次,并建立巡查台账。层层落实包片领导、包村领导、“村支两委”责任,并充分发挥其“信息员、宣传员”作用,及时发现、制止、上报新开工、继续建设等情况。
(二)建立台账。由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全面摸清辖区内 2020 年 7 月 3 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占用耕地的新开工、继续建设且未按规定履行乡村建设规划、宅基地用地等审批手续的农村住宅类房屋、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工厂、仓储、商服等产业类房屋,以及 2020 年 7 月 3 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前已建设但未完工、属于脱贫攻坚“补短板”、农村拆房建房、重大项目搬迁自主安置、地质灾害搬迁自主安置且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一户一宅”等有关规定建设的房屋,分门别类实行台账式管理。
(三)严格执法。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违反“一户一宅” 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 8 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及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一经发现,乡镇街道要立即下达停建通知,现场拍摄照片锁定证据,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档案;对发现继续建设、违法事实扩大的,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
定,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采取严厉措施,依法拆除,坚决制止违法行为。
(四)源头控制。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清理辖区内砖厂、砂石厂、建筑包工头等行业管理,对属于脱贫攻坚“补短板”、农村拆房建房、重大项目搬迁自主安置、地质灾害搬迁自主安置且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一户一宅”等有关规定建设的房屋的引导限制供应,对继续承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包工头等采取训诫,并在镇村主要出入口设置源头检查点等开展源头控制工作。
(五)宣传引领。各乡镇街道要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宣传发动工作置于重要位置,贯穿专项整治始终。按照《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电视、微七星关、乡村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公众号、制定宣传标语等媒介加大宣传,并通过赶场天、院坝会等形式多途径宣传,要周密筹划,认真组织,确保实效,让宣传工作进村(社)、进学校、深入千家万户。
(六)规划完善。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要指导乡镇立即启动乡镇规划、村庄规划的评估、调整、完善工作,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进行修订完善,确保村庄规划落地落实,要具有可操作性,为下步集中整治阶段完善相关手续创造条件。
(七)堵疏结合。在全面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增量问题的同时,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成员单位,按照新《土地管理法》、《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
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 号)相关规定,指导乡镇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宅基地和农房乡镇联审联办制度,为符合条件的村民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开辟通道。已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实行“挂牌施工”(挂牌内容载明“建设主体、批准单位、批准时间、用地面积、建设面积、监督电话”等内容。
(八)分类施策。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增量问题不搞“一刀切”。对 2020 年 7 月 3 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前已建设但未完工、属于脱贫攻坚“补短板”、重大项目搬迁自主安置、地质灾害搬迁安置且未乱占耕地、符合“一户一宅”、省有关面积规定建设的房屋,准确认定,严格标准,实行“挂牌施工”,强化监督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既是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区委、政府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防范化解矛盾,为下步开展集中清查整治奠定基础的重要抓手。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对开展此项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充分履行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增量问题的主体责任,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包片领导、包村干部、驻村干部等重点抓的工作责任机制,把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增量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压实各级责任。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强有力措
施,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增量问题。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增量问题,区是主体、乡镇街道是关键、村(社)是基础,部门是支撑,要层层明确责任、层层压实责任。要建立区级联动机制、动态巡查机制以及考核评价机制,明确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责任并签订责令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巡查执法队伍、包村干部、村支两委巡查等多途径的巡查联动机制及问责机制,压实有关部门、包村干部、村支两委相关责任;公安机关要主动介入,对“顶风违建”的相关当事人视情况采取警告、拘留等措施;司法部门也要履行好调解、法律宣传等相关职责。
(三)严格执纪监督。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增量情况要纳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查范畴,切实强化执纪监督。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每周一调度、每半月一通报,各乡镇街道每周要将本辖区内下达停建通知、没收、拆除、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情况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督查、巡查情况、资料信息上报情况,评比出遏制增量较好的 3 个乡(镇、街道)及较差的 3 个乡(镇、街道),并按要求上报市领导小组,区督查组要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督查发现问题情况将作为追责问责相关依据。各乡镇街道要将市、县、乡三级举报电话进行公布(市级举报电话:12336;区纪委监委:0857—8222614;区农业农村局:0857—8221760;区自然资源局:0857—868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