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党办发电(2016)118号,对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五城同创”工作中存问题整改方案》通知(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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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往:见报头
签发人:
龙明元 陈翔宇 等级:
特急
密级:明电
七星党办发电〔2017 〕118 号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五城同创” 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毕节市七星关区“五城同创”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11月10日
毕节市七星关区 “五城同创”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为及时整改“五城同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五城同创”工作,按照《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县(区)在开展“五城同创”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通报》(毕办发电〔2017〕85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创文工作存在问题 (一)农贸市场建设管理 存在问题:未达到两平方公里建设 1 个农贸市场要求,对旧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力度不够,脏乱差现象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按照标准应建设农贸市场 25 个,现有 12 个,需新建 13 个)。
责任单位:区规划局、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 工作任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全面摸底、统计城区农贸市场实有量,区规划局根据统计数据结合创建标准提出农贸市场规划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按照创建指标督促、指导农贸市场加强监管,切实消除脏乱差现象。
完成时限:2017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规划方案,11 月 20 日前完成规范市场管理。
(二)公共厕所建设管理 存在问题:未达到每平方公里 3 所厕所建设要求,对已建成的公共厕所管理不到位,脏、臭、乱现象仍然突出(按照标准应
建设厕所 150 个,现有 72 个,需提升 24 个,还需新建 78 个)。
责任单位:区规划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各街道、区河道管理处、区文体广旅局、天河风景管理处 工作任务: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全面摸底、统计城区公厕实有量,区规划局根据统计数据结合创建标准提出新建公共厕所规划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按照创建指标加强公共厕所管理,消除脏、臭、乱问题,达到创建要求。
完成时限:2017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规划方案,11 月 15 日前完成规范公共厕所管理。
(三)交通秩序管理 存在问题:1.乱停乱放现象仍然突出,建筑工地、人行道等私设停车场,收费不规范。如碧阳大道碧阳国际建筑工地等临时停车场收费不规范;区政务中心公交站旁商铺门口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2.交通标示标线设置不合理、不完善,非主干道划线停车落实不好,统筹配置利用现有资源不到位。如区政务中心门口,文博路等无斑马线。
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联合执法大队、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各街道 工作任务:区交警大队、区联合执法大队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整治车行道、人行道乱停乱放、随意变道、随意掉头等违章行为,重点整治市、区行政办公中心周边、招商花园城、天河路、广惠路、草海大道;全面排查、完善城区道路交通标示标线。区
发改局负责全面排查、整治、规范城区停车场、停车位收费问题。
完成时限: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全面整治交通秩序工作,11 月 30 日前完善交通标示,12 月 31 日前规范停车收费。
(四)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滞后 存在问题:中心城区黑车随处可见,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等情况未得到有效解决。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区规划局 配合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联合执法大队、区规划局、各街道 工作任务:区交通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区规划局负责制定公交车专用车道方案,区交警大队负责制定机非分离、人车分流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
完成时限: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确保 2017 年 12月 31 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2 月 15 日前完成公交车专用车道、机非分离、人车分流方案。
(五)特殊困难群众公共辅助设施建设滞后
存在问题:盲道建设不合理、不完善和被占用,窗口单位便民利民服务设施不完善。如天河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厕等点位。
责任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卫生计生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城区供电分局
工作任务: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面清理城区盲道、公厕无障碍设施,零星点位及时整改,重点区域提出整改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实施。区政务服务中心及时完善无障碍设施。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各街道负责完善办公区域无障碍设施。
完成时限:2017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城区盲道整改方案,11 月 20 日前完成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各街道无障碍设施。
(六)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意识不强 存在问题:出租车车容车貌差,出租车驾驶员服务意识差。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
工作任务:区交通局负责全面整治出租车、公交车车容车貌,全面教育、规范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员职业道德,提高服务水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制定公交港湾提升、改造方案;制定人行横道信号灯行人遮风避雨设施建设方案。
完成时限:2017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公交港湾方案、遮风避雨设施建设方案。
)
(七)
落实市委领导要求的整治城市经营性燃煤炉灶进度迟缓 缓 存在问题:排查 2321 家经营性餐饮单位,整治了 172 家,城区经营性燃煤炉灶未得到有效整治,如新街路口烤酒作坊、广惠路等餐饮店。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
工作任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街道具体落实,全面整治城区经营性燃煤炉灶。区环保局牵头,各街道具体落实,全面整治城区油烟污染治理。区环保局制定工作方案有重点、分阶段地整治禁燃区燃煤问题。
完成时限:2017 年 11 月 15 日前取缔经营性燃煤炉灶。
二、创卫工作存在问题 (一)乡镇创卫工作巩固不力 存在问题:青场镇存在创卫工作巩固不力、管理不到位,环境卫生较差现象。
责任单位:青场镇以及其他乡镇(街道)
工作任务 :青场镇和其他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标准,认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健康教育、食品安全、除“四害”、农村“三改”、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工作,不断加大创卫投入,逐步完善软硬件设施,并纳入常态化管理。
完成时限:青场镇务必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前完成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17 年 11 月 15 日前区爱卫办完成现场督查。各乡镇(街道)查缺补漏,长期保持。
(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重点单位 :
存在问题:毕节大酒店无防蝇防鼠设施,现场发现大量鼠迹。城区大多数中小型餐馆无防蝇防鼠设施,厨房、库房存在鼠迹。西客站外花台查获鼠洞 8 处,活鼠 1 只。区人民医院中药房未安装防鼠设施,食堂未安装防蝇防鼠设施并发现多处鼠迹。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
工作任务:区卫生计生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迅速整改。
完成时限:2017 年 11 月 15 日前 2.重点区域 存在问题:麻园路、公园路垃圾中转站未配置病媒生物防制所必须药物和器械,无冲洗设施,制度不健全,未安装灭鼠毒饵盒。人民公园公厕背后闲置垃圾桶 7 只有 6 只积水,5 只有蚊虫孳生。
责任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面整治垃圾中转站。
完成时限:2017 年 11 月 15 日前 3.蟑螂局部密度较高 存在问题:佳城超市公园路店未及时清理蟑迹。洪山大酒店若虫密度较高,未及时开展防制。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计生局 工作要求 :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计生局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立即整改。
完成时限:2017 年 11 月 15 日前 4.蚊蝇滋生 :
存在问题:七星关区国际城工地门口沟渠堵塞积水造成蚊蝇孳生,工地厨房、厕所卫生差,生活垃圾乱堆放,造成蚊蝇孳生。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立即整改 完成时限:2017 年 11 月 15 日前
5.农贸市场 存在问题:星城农贸市场无健康教育宣传栏,活禽、活鱼宰杀点污物未按正规要求处置,造成周围脏乱差现象严重,形成蚊蝇孳生地;“三防”设施不完善,部分熟食店有纱窗但未使用;农贸市场出口使用无盖垃圾斗,有蝇类孳生。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工作任务:
: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立即整改。
完成时限:2017 年 11 月 15 日前 6.背街小巷 存在问题:城区背街小巷、居民院落管理不到位,有较多卫生死角、死面,形成蚊蝇孳生地。
责任单位:各街道 工作任务 :各街道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面排查、整改。
完成时限:2017 年 11 月 15 日前 7.城区蚊、蝇、鼠三项指标超出国家标准,且超标幅度较大,蟑螂局部区域密度过高,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要求和规定差距较大。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 工作任务 :区卫生计生局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督促病媒生物防制公司在 2018 年春季进行消杀。
完成时限:2018 年 3 月 31 日前 8.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牵头单位:区创卫办、区卫生计生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区直部门、各街道 工作任务: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查缺补漏,迎接检查。
完成时限:2018 年 3 月 31 日前 三、创模工作存在问题 (一)水源地保护
存在问题:倒天河水库和利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一、二级保护区约 2100 户居民和 318 户居民没有完成搬迁,保护区存在养殖现象;保护区未规范设置公示牌、界桩和警示宣传标志。
责任单位:区房征局、何官屯镇、区倒天河水库管理所、区农牧局 工作任务:1.饮用水源地搬迁工作。区房征局负责倒天河水库环境综合整治房屋征收工作,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水源保护地居民搬迁。何官屯镇人民政府牵头,区房征局配合,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利民水库饮用水备用水源保护地 318户房屋征收工作;2.库区存在养殖现象的问题。区倒天河水库管理所开展库区牲畜养殖集中整治,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区农牧局制定《倒天河、利民水库畜禽粪污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 11月 20 日前库区养殖现象得到有效治理。3.区倒天河水库管理所负责根据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审核通过的界限,按规范要求设置公示牌、界桩和警示宣传标志。
完成时限: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水源地搬迁工作;11月 20 日前消除养殖现象;11 月 20 日前完成公示牌设置等工作。
(二)污水处理厂 存在问题:毕节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未启动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
工作任务:区水务局负责督促毕节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确保出水水质达到一级 A 标排放标准。
完成时限: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 (三)污水管网 存在问题:倒天河城区段两岸部分污水管网破损,雨污不分流,部分污水直排,导致水质恶臭变黑,白甫河堡河村断面水质连续 4 年不到标。
责任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环保局、区城投公司 工作任务:1.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排查并修复倒天河城区段两岸已破损的污水管网。2.区环保局负责对接市环保局编制的白甫河堡河断面水质达标方案,区城投公司根据方案实施倒天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从根本上解决水质达标问题。
完成时限:2018 年 5 月 31 日前 (四)垃圾转运站 存在问题:城区垃圾转运站总体管理水平低下。转运站的垃圾及渗滤液的产生、收集及有效处置数量不清,记录台帐严重缺失,无渗滤液处置设施,也无渗滤液委托处置的合同协议,即垃圾转运站产生的渗滤液去向不明;现场作业人员没有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储备。转运站垃圾车虽采用了密闭车辆,但存在超高运输垃圾,使运输车不能密闭使用,存在车上垃圾散落;整个城区垃圾箱破损严重,渗滤液污染严重,蚊蝇、恶臭明显。
责任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
工作任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加强对垃圾转运站的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台帐,强化培训,提升转运站管理水平,切实减少恶臭、蚊蝇等污染;封堵转运站排污口,严禁渗滤液直排;对城区转运车辆和垃圾斗箱进行清理,并及时更换破损垃圾斗箱。
完成时限:2017 年 11 月 15 日前 (五)垃圾填埋场 存在问题:第二垃圾填埋场库区作业面覆土覆膜,防蚊蝇、灭鼠和除臭工作不到位,库区恶臭明显,且未规范建立消杀记录及药剂使用台帐;填埋库区的防渗膜有明显破损,造成地下水可能受到污染,导致周边群众时有投诉;填埋场内医疗废物高温蒸煮残渣、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与生活垃圾的填埋没有严格分区,存在混合堆存和填埋的情况;未按环评要求建设规定的六个监测井,无法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记录及监督性监测报告;渗滤液处理站只执行表二标准,达不到水十条要求的表三标准,同时,设计处置能力为 120 吨/日,但实际处置能力只有 50 余吨,不能满足实际处置要求。
责任单位:区生态公司、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整改要求:1.生态公司负责第二垃圾填埋场规范运行,认真落实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开展自行监测工作。2.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区生态公司配合,认真核实全区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处置数量,提供数据的必要支撑
依据。
完成时限: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 四、创园工作存在问题 (一)基础设施
存在问题:城市绿地面积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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