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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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会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岳西县实际和住建行业特点,决定自即日起至 10 月底,在住建行业领域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特制订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高层民用建筑问题隐患清零行动、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等工作,在本县住建领域内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预防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亡人火灾事故发生,权力确保住进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 、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住建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股(站、所)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住建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质监站。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 月 20 日前)。局各股(站、所)室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动员部署相关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二)全面检查整治阶段(6 月 21 日-10 月底)。各股(站、所)室要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要督促各个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责任主体单位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立即开展一次深入彻底的消防隐患大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隐患整改销号台账,并逐一进行跟踪复核。在各个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责任主体单位自查自改基础上,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对检查出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并采取约谈、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等方式严肃处理,并在安庆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示。
(三)巩固提升总结工作(11 月)。各股(站、所)室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总结报告,报送至领导小组。
四、 工作任务
(一)加大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质监站应加大对在建工地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排查以下内容:1、工地的宿舍(含集中租住的民房)、办公用房、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等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是否满足要求;2、工地临时用房(含租住的作为办公用房、宿舍的民房)及在建工程建筑防火是否符合要求;3、工地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是否规范,用电设施、电缆电线等是否采用合格产品,线路敷设及日常检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等防火管理是否规范;5、施工现场内设置是否临时消防车道并保持畅通;6、施工现场是否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其设置是否符合要求;7、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落实;8、电、气焊及电气设备安装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9、进行电、气焊切割及明火作业时,是否开具动火许可证,并有专人看护;10、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是否到位。
(二)强化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 物业股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检查,并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与业主委员会是否在合同中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内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物业小区
消防车道、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控制室是否有人值守;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工作;电动车是否违规充电等。要将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纳入行业诚信惩戒和物业服务登记协定,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提升消防管理水平。
(三)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契机完善“无水小区”消防改造。
县房地产事务中心要全面排查今年及以准备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是否缺失消防用水,充分利用老旧小区改造的有利契机,对“无水小区”分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同步实施;为动用房屋维修基金修理消防设施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四)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管控 建管股、质监站、行政服务股应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抽查过程中建设手续管控。重点检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是否未经依法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是否未经备案抽查,投入使用的,或经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申报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否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五)减少住建局牵头承办基础设施项目对城市消防救援条件的影响
城建所加强对住建局牵头承办的重点工程进行管理。重点检查城市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是否造成市政消火栓破损或管道缺水;施工围挡外是否预留足够的消防车道宽度,满足消防车通行救援要求;新建道路包含改造道路的市政消火栓是否按规范设计并施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明确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步骤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格检查,切实整改。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全面彻底检查各自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隐患,坚决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并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火灾隐患清单化管理机制,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闭环整改。
(三)压实责任,强化监督。要加强对大检查整治行动的领导和监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实和失职渎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或者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自 6 月份起,每月 22 日,各股(站、所)室要向领导
小组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填写《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表》,党的二十大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表》
附件 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表 填报股(站、所)室:
填报时间:
序号 检查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发现的问题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 是否整改完毕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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