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 1 -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发布的系列改革文件,全国、全省、全市“双减”会议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尊重青少年成长规律,坚持标本兼治、内外监管、综合施策,认真梳理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深层次原因,从校内校外两方面发力,强化家校合作,坚持标本兼治、各部门协作治理。
(三)工作目标。2022 年,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课后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家长精力负担得到有效减轻。2022 年,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 2 - 机构压减成果,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基本消除;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持续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家长精力负担。2023 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够满足学生需要,形成具有特色的校内高质量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和高水平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体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1.规范课程开设。规范课程开设是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的必然要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课程设置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做到应教尽教,要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标教学”“超前教学”。各学校每学期初必须公开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全程接受监督。
2.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课堂是有效提升学生教学质量的主阵地,教学质量是检验课改成效的重要标准。要认真总结一中附属中学“30+10+5”、小学“三生六步教学”课堂模式、北门小学“一少二多”、小学“问学”课改经验,向课堂要质量、要效益,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学业质量标准。
3.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年级组、学科组要加强统筹协
- 3 - 调,严控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建议适量安排阅读类、兴趣类等实践性非书面作业。小学三年级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 60 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 90 分钟。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
4.提升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5.规范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划片、统筹安排的原则招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
6.严格规范日常考试。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公开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依据考试成绩对学生、班级排名排队奖惩。严格高考信息管理,除考生和招生学校外,不再向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考试成绩等信息。
7.指导学生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阅读、文艺、体育等活动。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和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 4 - 8.保证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合理安排上课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 8:20,中学一般不早于 8:00;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 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 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 10 小时、初中生达到9 小时、高中生达到 8 小时。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学校、家庭及有关单位应共同努力,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保障中小学生睡眠时间充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9.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所有教师以任何形式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做宣传。严禁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无论是否取酬)。
10.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政府机关正常下班时间(夏季傍晚下班时间 18:00;冬季为 17:30),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课后服务内容可执行“1(作业辅导)+1(体育锻炼)+N(丰富多彩的科学、音乐、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模式,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后服务。
- 5 - 11.拓展青少年活动中心服务点和服务时间。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应根据初中、小学办学条件和实际需要,因地制宜设置分校,在周末、寒暑假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服务。
12.完善家校社会协同机制。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要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每学期召开1-2 次家长会,围绕学生德智体美劳等状况进行家校沟通,共同研究提出学生学业指导和教育引导建议。各校要分析家庭教育、家长成才观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加强教育引导。强化家校建设,每学期至少为家长提供 1 次 2 课时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点宣传普及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形成正确的育子观。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辅导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
13.深化高中招生改革。一中、三中、九中要积极探索和逐步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依据不同科目特点,完善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
(二)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1.加强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公益属性,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培训机构章程建设,明确党组织关系隶属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机构
- 6 - 党建工作负责人和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把好培训活动政治关,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2.规范培训机构审批登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转登为非营利性机构,制定转登工作办法、时间表和路线图;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3.严格培训时间限定要求。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控制培训结束时间,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 21:00,不得留课后作业。
4.强化培训内容备案审查。实施培训内容备案监督,全面掌握学科类培训内容、培训材料、教师资质等信息。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问题。
5.加强机构人员资格管理。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7 - (三)全面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营造减负良好社会氛围
1.严禁在职教师兼职补课。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不得聘任在职中小学教师;常态清查在职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2.严禁机构与学校勾连牟利。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按要求做好培训广告管控,不得在校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3.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密切家校沟通,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努力形成减负共识;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博物馆、纪念馆等校外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三、明确职责
为深入推动“双减”各项具体任务的全面落实,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对“双减”工作的指导,成立市“双减”工作专班,建立起“双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能是:市教育局重点做好校内减轻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班次、培训时间、招生对象、教师资格
- 8 - 及培训行为等办学情况的监管工作。要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教育局初教科、中教科、职成科负责教育部基础教育平台“双减”数据填报。市财政局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市场监管局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会同市教育局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市人社局重点做好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妥善处理好解除教师劳动合同后续问题和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市民政局重点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市公安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及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执法等监管工作,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处置工作。市发展改革局要会同市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制定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指导政策。市应急局、市卫健体局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应急、卫生条件保障、疫情防控等监管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房屋结构安全的监管工作。市委网信办、市融媒体中心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市教育局做好线上教育监管和舆情监督、预防和化解等监管工作。市消防救援大队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工作。市文旅局、科技局等部门加强所属类别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人民银行支行、三明银保监
- 9 - 分局监管组等部门负责指导银行等机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工作,清理整顿培训机构违反金融行为。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工作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分工协作机制,建立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公安、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部门协调机制,严格按照“双减”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举措,提升治理水平,促进中小学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坚持标本兼治。治理中小学生校内外过重的课业负担,需要学校与家庭、社会通力合作,要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家校合作共育的水平和质量。
(三)加强宣传引导。新闻媒体、教育信息中心、学校要广泛宣传“双减”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共同监督减负工作,对造成在校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举报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四)强化督导问责。市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双减”工作列入教育督导重点内容和每月进校督导必查内容,采取随机入校抽查和举报信息倒查的方式进行过程性督导。各成员单位要设立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治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需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与规范
- 10 - 中小学校外培训一起抓,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予以严肃问责;对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班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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