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督办通知【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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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督办通〔2018〕57 号
关于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收缴工作的督办通知
各相关乡镇街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星关区财政局、七星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七星关区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七星人社办〔2018〕22 号)文件精神,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统称三类人员)参保全覆盖。截止 11 月底,以下乡镇街道三类人员参保缴费工作未完成 90%,具体情况如下:
1.八寨镇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1053 人,其中已缴费 770 人,
— 2 — 283 人未参保缴费。
2.碧阳办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122 人,其中已缴费 80 人,42人未参保缴费。
3.层台镇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795 人,其中已缴费 683 人,112人未参保缴费。
4.大河乡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928 人,其中已缴费 561 人,367人未参保缴费。
5.大屯乡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965 人,其中已缴费 525 人,440人未参保缴费。
6.大新桥街道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251 人,其中已缴费 158人,93 人未参保缴费。
7.大银镇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1710 人,其中已缴费 830 人,880 人未参保缴费。
8.德溪街道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95 人,其中已缴费 77 人,18 人未参保缴费。
9.对坡镇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1508 人,其中已缴费 654 人,854 人未参保缴费。
10.放珠镇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1741 人,其中已缴费 1053 人,688 人未参保缴费。
11.观音桥街道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447 人,其中已缴费 426人,21 人未参保缴费。
12.海子街镇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1138 人,其中已缴费 880人,258 人未参保缴费。
13.何官屯镇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1381 人,其中已缴费 1089
— 3 — 人,292 人未参保缴费。
14.洪山街道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545 人,其中已缴费 196 人,349 人未参保缴费。
15.亮岩镇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1765 人,其中已缴费 925 人,840 人未参保缴费。
16.林口镇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1704 人,其中已缴费 784 人,920 人未参保缴费。
17.龙场营镇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1276 人,其中已缴费 826人,450 人未参保缴费。
18.麻园街道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768人,其中已缴费388人,380 人未参保缴费。
19.普宜镇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1434 人,其中已缴费 801 人,633 人未参保缴费。
20.千溪乡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939 人,其中已缴费 700 人,239 人未参保缴费。
21.清水铺标注的三类人员为2016人,其中已缴费1515人,501 人未参保缴费。
22.撒拉溪镇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2939 人,其中已缴费 1851人,1088 人未参保缴费。
23.三板桥街道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338 人,其中已缴费 274人,64 人未参保缴费。
24.生机镇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1793 人,其中已缴费 1248 人,545 人未参保缴费。
25.市西街道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126 人,其中已缴费 64 人,62 人未参保缴费。
— 4 — 26.水箐镇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1940 人,其中已缴费 1154 人,786 人未参保缴费。
27.田坝桥镇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480人,其中已缴费225人,255 人未参保缴费。
28.田坝镇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1347 人,其中已缴费 1172 人,175 人未参保缴费。
29.田坎乡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899 人,其中已缴费 472 人,427 人未参保缴费。
30.团结乡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1079 人,其中已缴费 828 人,251 人未参保缴费。
31.小吉场镇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2151 人,其中已缴费 1689人,462 人未参保缴费。
32.鸭池镇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1047 人,其中已缴费 652 人,395 人未参保缴费。
33.杨家湾镇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1294 人,其中已缴费 909人,385 人未参保缴费。
34.野角乡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1211 人,其中已缴费 671 人,540 人未参保缴费。
35.阴底乡标注的三类人员为2547人,其中已缴费1936人,611 人未参保缴费。
36.长春堡镇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2555 人,其中已缴费 1677人,878 人未参保缴费。
37.朱昌镇标注的三类人员为 1678 人,其中已缴费 865 人,813 人未参保缴费。
请以上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严格落实领
— 5 — 导责任制,加大力度,全力推进,确保 12 月 20 日前完成 90%以上的参保缴费工作,对未按进度完成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毕节市七星关区督办督查局
2018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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