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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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 管理制度
1 1 、 总则
1.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公司对各部门、子公司、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的职责范围之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的制度。公司已经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经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落到实处,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①本办法依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本制度与上级文件、标准、法规有抵触者,以上级文件,标准、法规为准。
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③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④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责任状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始生效。
安全生产宗旨: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国家财产的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发展。
1.2 安全生产任务:
(1)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机构和群众性安全组织网络,实行“专管”与“群管”相结合。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
(3)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交流安全工作经验。
(5)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监督,消除事故隐患。
(6)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搞好劳动保护、文明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7)研究制订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的劳动组织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8)按国家规定管理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用具、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等。
(9)制定和执行安全卫生标准或规范。
(10)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11)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各类事故。
(12)安全生产要做到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
1.3 安全生产方针
(1)在组织生产和完成生产任务过程中,坚持“安全第一”。
(2)预防为主,防患末然。
(3)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4)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
1.4 安全生产原则
各级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子公司经理考核;子公司经理对子公司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含
车间主任、班组长)考核;班组长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度、子公司每月份、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每月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内容的考核依据。考核共分为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部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部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部每次考核 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
1.6 奖惩
① 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评定。
② 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教育批评之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 500 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 100 元),并提出警告处分。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罚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③ 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④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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