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出版资助基金实施办法范文.docx(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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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大学出版资助基金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支持广大师生潜心学术,关心校园文化建设,鼓励科研创新,特设立 xx大学出版资助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加强对本基金的管理,提高本基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基金每年的总额度为 200 万元,在学校的年度预算中安排。此基金专项用于支付校内教职工、学生撰写的著作的出版资助费。按照择优资助、宁缺毋滥的原则,该年度未用完的资金自动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二章
基金资助范围及要求 第三条本基金主要资助对象:1.未曾获得国家、x 市、学校以及其它任何渠道或形式资助的;2.因发行数量受限,无法给出版商带来利润的;3.未列入 xx 出版社年度出版计划的。
本基金主要资助范围:学术类、教材类、校园文化类、学生科创类四类著作的出版。入选资助范围的应该达到以下要求:
学术类著作要求: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重大应用价值及前景的研究成果专著;具有独到见解或新颖体系,对科学发展或培养科技人才有重要作用的优秀基础理论读物;对开拓新领域、促进科学技术发展有重要意义的综合性编著;有重要积累和传播价值的基本科学资料;水平高、应用价值大的工具书。
教材类著作要求:师生反映良好,能反映本校专业特色的教材;涉及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目前国内尚无现成课本的教材(包括翻译的教材);为适应教学改革的需要,根据新的教学大纲要求所编写的特色教材。
大学文化类著作要求:探讨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研究作品;具有重要意义的大型校园活动的文稿结集;有关我校校史研究和校园文化的作品。
学生科创类著作要求:具有突出创新特色、能够反映并解决科技前沿问题的学生科创作品;在国内或国际重要竞赛中获得奖项的科创作品;在本学科具有重要价值,但出版不易的科创作品。
第三章 基金申请要求 第四条 申请本基金的基本条件为:
(1)著作者须在完成全部书稿的条件下,方可提出申请; (2)丛书的申请,按照一个项目进行。
第五条本基金申请所需材料为:
(1)认真如实填写好的《xx 大学出版资助基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四份连同电子文档材料; (2)已经全部完成的书稿两套; (3)两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第四章 基金申请受理与审批 第六条 本基金每年评审两次,时间分别为每年的 6 月及 12 月。遇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迟。
第七条本基金申请采取自荐为主、归口管理、两次评审的办法。由著作者本人提出申请,将上述材料一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文科研究著作提交文科科研处,理工科和医科著作提交科技处,本科生教材提交教务处,研究生教材、学生科创类著作提交研究生院,有关大学文化类的著作提交校党委宣传部。
第八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定后,提交给出版资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由该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通讯匿名评审。
第九条通过匿名评审的著作提交 xx 大学出版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第二次评审,通过第二次评审的著作将正式纳入出版资助基金资助行列,确定出版资助额度。
第十条本基金将根据作品的篇幅、体量、类别等分层次资助,原则上每项作品的资助额度最高为 5 万元。
第十一条 出版资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将评审结果在一个月之内通报申请人。
第五章 书稿出版及结项 第十二条 已经列入本基金资助出版的书稿,xx 大学出版社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承担出版和发行工作的优先权。
作者凭与出版社签订的合同,经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由校财务处划拨给出版方。
获得资助的著作,必须在扉页或适当方位注明“本书由 xx 大学出版资助基金资助”的字样 第十三条
著作出版后的一个月内,作者应将样书三本(套)交基金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六章 基金管理机构及日常运作
第十四条 学校成立 xx 大学出版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基金管委会)。基金管委会成员由校分管领导、校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工作是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对出版资助的申请进行遴选、协调和审定,并确定资助额度;审核基金预、决算等。
第十五条 为加强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成立 xx 大学出版资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简称基金管理办公室),挂靠党委宣传部。其主要工作是受管委会的委托,整合各职能部门所受理的申请材料、组织专家通讯评审和管委会的二次评审,协调、督促、检查所资助成果的执行情况,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拟定基金年度预、决算,管理已出版的著作成果等。
第十六条
其他职能部门分工:
文科科研处、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党委宣传部等归口受理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初审、提出专家评审的建议人选,并将材料提交给基金管理办公室。
xx 出版社在二次评审前,向基金管理办公室提供制作出版及发行该著作成本的核算数据,作为基金管委会确定资助额度的参考依据。
财务处负责在二次评审前,对申请者已有项目经费的核准;根据出版合同划拨资金;提供基金的年度经费决算等。
第十七条 本出版资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每年安排基金的 8%的管理费,单列经费本,由基金管理办公室掌握,主要用于出版资助基金评审工作所必需的专家评审费、通讯、交通及日常行政办公费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 xx 大学出版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