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及预防措施
(1)建立廉政谈话机制。按照风险岗位的三个等级进行:三级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谈话,局机关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学校由校务成员负责;二级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机关由局分管领导谈话,学校(单位)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纪检人员可参加;一级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由局主要负责人谈,分管领导和纪检负责人可参加。下属单位人员较多的,可以集体谈话形式进行。廉政谈话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及时进行谈话。谈话情况要进行书面登记以备查。
(2)建立警示教育机制。可采取单位领导作廉政报告、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参加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前往法纪教育基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上廉政课等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使干部教师思想上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跟弦,形式可以多样,重在实效。
(3)加强人文关怀。充分发挥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女职委)的作用,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干部教师,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4)加强日常工作生活的监督,通过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教师的依法行政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定期梳理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可操作性,实现各项工作有制度依据,形成按制度办事的行为规范。
(2)监督各项工作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建立综合监督机制。
(1)建立制度防范机制。对涉及班子成员的重点廉政风险岗位关键是要在建立健全民-主决策、集体决策、阳光决策等方面下功夫,严格执行重要事项议事规则、政务(校务)公开等制度;对涉及中层干部的重点廉政风险岗位,关键是要在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内部管理、相互制约上下功夫。
(2)严格落实招生、教育收费、财务审批、物质采购、工程建设管理等政策规定。
(3)全程监督干部选拔任用、教师招聘、调动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
(4)加强对重点岗位工作流程管理、日常监督。
(5)公示风险岗位及防控措施。各学校(单位)要对确定的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汇总,认真填写《学校(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并通过上墙、局域网等方式公开。
(6)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廉政风险防范工作重在制度的落实执行,局党委一年至少一次对本系统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制度的行为要批评指出,因不执行制度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对有关人员给予相应处理。每年年终,重点风险岗位开展述廉评廉活动,除本学校(单位)干部职工外,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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