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和结对帮扶单位做好迎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通知【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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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关于认真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和结对帮扶单位做好迎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根据全市迎接 2017 年度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及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和结对帮扶单位做好迎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通知》(毕组电明字〔2017〕69 号)要求,为做好乡村干部、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结对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干部迎接考核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乡镇(街道)要于 12 月 13 日前将市扶贫办制作的《脱贫攻坚政策应知应会重点提示》(以下简称《重点提示》,内容附后)转发到所有乡村干部、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手中,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乡村干部、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加强对《重点提示》的学习,特别是要熟练掌握《重点提示》中“脱贫攻坚重要名词”和“精准扶贫政策”的具体内容,做到熟记于心。同时,要提醒乡村干部、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结合自身实际,对《重要提示》中“调研访谈提纲”部分的相应问题
提前学习、提前思考、提前准备,对相关访谈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答如流。
二、参与比对排查。乡村干部、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要按照市、区扶贫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贫困退出“标注”情况,按照“两率一度”的标准和要求,逐户逐人比对排查。同时,要认真做好迎接考核的其它各项准备工作。
三、帮助开展核查。区直结对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本单位的结对帮扶点,协助乡村党组织开展好核查贫困村出列和贫困户脱贫情况等工作,帮助乡村党组织做好迎接考核的有关准备工作。
四、落实挂职责任。在深度贫困村所在乡镇挂任党政副职的同志,要迅速进入角色,抓紧熟悉《重点提示》中脱贫攻坚重要名词和精准扶贫政策,提前思考乡村干部应掌握的访谈提纲内容。同时,积极与乡村干部、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一起,共同做好比对排查等迎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脱贫攻坚政策应知应会重点提示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2017 年 12 月 12 日
附件
脱贫攻坚政策应知应会重点提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战略思想,更加扎实地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进一步把中央、省、市脱贫政策宣传好,使干部熟练掌握政策、群众全面知晓政策,在发放《脱贫攻坚政策汇编》《扶贫政策明白卡》《精准扶贫100问》《扶贫开发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的基础上,特制定脱贫攻坚应知应会重点提示。
一、脱贫攻坚重要名词 1. 脱贫攻坚“ 春季攻势”:
:2017年2月份至4月份,全省围绕精准实施产业扶贫、精准实施易地搬迁扶贫、精准强化教育扶贫等开展集中攻坚。通过干部蹲点回访、推进项目建设等措施,切实做到扶贫对象再精准、扶贫产业再精准、扶贫方式再精准、扶贫成效再精准、脱贫退出再精准,提高扶贫脱贫精准度、增强群众获得感。
2. 脱贫攻坚大比武:2017年5月13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敏尔在全省第三次大扶贫战略行动推进大会上要求,全省上下要更加精准扎实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围绕“比责任担当、比路径方法、比干部作风、比精神状态、比群众获得感”来一场脱贫攻坚“大比武”。
3. 脱贫攻坚“ 秋季攻势” :2017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全省围
绕农村“组组通”公路建设、产业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旅游扶贫和农村电商发展、教育扶贫和农村劳动力全员培训、精准医疗扶贫七个方面开展的集中攻坚。
4.“ 四大硬仗”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硬仗、二是易地搬迁扶贫硬仗、三是产业扶贫硬仗、四是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硬仗。
5.“ 七大战 役”:
:
“组组通”公路建设大决战、产业脱贫大决战、易地扶贫搬迁大决战、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大决战、旅游扶贫和农村电商发展大决战、教育扶贫和农村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大决战、精准医疗扶贫大决战。
6. 毕节市“113 攻坚战”:
:聚焦“创新发展、同步小康”这一目标,突出“大党建”这一统领,围绕“大扶贫、大安全、大发展”三个重点,全力以赴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7.“ 两率一度” :精准识别“漏评率”、精准退出“错退率”和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考核指标:“漏评率”下降到2%以下、“错退率”下降到2%以下、“群众满意度”提升到90%以上。
8.“ 四个切实” :一是切实落实领导责任;二是切实做到精准扶贫;三是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四是切实加强基层组织。
9.“ 五个一批”:
: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10.“ 六个精准” :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11.“ 八个抓好”: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产业扶贫、抓好
扶贫生态移民、抓好社会保障扶贫、抓好教育扶贫、抓好医疗扶贫、抓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抓好财政金融扶贫。
12.“ 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 :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安全住房。
13. 易地扶贫搬迁“ 五个三” 模式:盘活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三块土地”;统筹就业、就学、就医“三大问题”;衔接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三类保障”;建设经营性公司、小型农场、公共服务站“三个场所”;探索集体经营、社区服务管理、群众动员组织“三个机制”。
14. 贫困县脱贫摘帽标准: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15. 贫困村出列“ 五通四有” 标准: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内,达到“五通四有”标准。即:村村通水泥路(沥青路)、通客运、通宽带及电话,组组通公路及连户硬化便道,自然村通生产用电;有美丽乡村创建点覆盖,有达标合格的村卫生室和医生或执业(助理)医生,有村文化活动室和文化信息员,有不低于3万元的集体经济积累收入。
16. 贫困户脱贫“ 四有五覆盖” 标准:在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稳定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的基础上,运用“四看法”进行比照,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达到“四有五覆盖”标准。即:有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安全住房和就业技能,实现入户路和院
坝硬化全覆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全覆盖、教育资助政策全覆盖、拥有1项以上增收产业全覆盖(或有固定资产等投资收益、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联结带动)。
17. 精准扶贫“ 六个到村到户” :
结对帮扶、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危房改造、生态移民、社会保障。
二、精准扶持政策 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镇、贫困县脱贫退出后,攻坚期内国家和省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一)教育精准扶贫 享受对象: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资助项目:除执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外,贵州省增加以下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 1.普通高中:标准为1900元/生•年。构成是: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免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免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2.中职学校(一、二年级):标准为1900元/生•年。构成是: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免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免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3.普通高校:本科生标准为4830元/生•年。构成是:扶贫专
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免学费,标准为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生标准为4500元/生•年。构成是: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免学费,标准为3500元/生•年。
办理流程:
1.省内学校:已获得过资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入学报到时直接按资助标准免除国家免学费和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免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资助项目的费用。农村建档立卡一年级贫困新生凭县级扶贫部门发放的具有二维码标识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和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时直接按资助标准免除国家免学费和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免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资助项目的费用。扶贫专项助学金资助项目由学校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
2.省外学校:已获得过资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凭就读学校盖章的申请表,农村建档立卡一年级贫困新生凭县级扶贫部门发放的具有二维码标识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和录取学校盖章的申请表,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发放资助资金。
(二)医疗救助扶贫 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偿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整合相
关资金,对其进行专项扶助,使其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90%以上,其中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80岁以上老人等重点人群的实际报销比例达到100%。同时,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
(三)易地搬迁扶贫 1.搬迁对象条件:(1)迁出地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属于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区,或处于其他限制或不宜开发的区域;地理位置距离中心城(集)镇和县级以上交通干道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远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2)搬迁家庭个体条件(搬迁对象除居住地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住房条件相对较差,愿意参加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受教育程度低,或劳动能力弱,或家庭农业生产资源相对较少,靠就地就近从事农业生产仍不能有效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愿意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避让地质灾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按国土部门地质灾害防治途径统筹解决);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的
50户以下、且贫困发生率在50%以上的自然村寨,进行整体搬迁;对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也可结合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
2.补助标准:我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奖补资金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5.5万元、同步搬迁非建档立卡人口人均4.7万元,由省负总责、统贷统还进行筹措。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申请易地扶贫搬迁必须拆除旧房,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概算按人均2万元控制。
拆除旧房人均奖励的1.5万元不发放现金给搬迁群众,由县区统筹与住房补助资金一起用于安置房建设。奖励资金补足建房差欠费用后有节余,首先用于房屋内部简装修;简装修后有节余的,可用于简单家具配置和搬迁户的后续发展。
3.建设标准:
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城镇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农村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 每户住房面积根据家庭实际人口合理确定。
(四)农村危房改造 补助标准(2017年):(1)贫困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3.5万元,二级危房户均补助1.5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2)
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五)扶贫小额信贷 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可申请“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除担保抵押、扶贫贴息支持、县级风险补偿”的低利率、低成本贷款。扶贫部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内的贷款,按实际贷款利率给予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办理流程:建档立卡贫困户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农村信用社向贫困农户发放贷款→县级扶贫部门与农村信用社按季度进行贴息结算。
三、调研访谈参考提纲 第一,县干部 (一)基本情况 1.全县贫困发生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计划什么时候脱贫摘帽? 2.全县计划易地扶贫搬迁多少户、多少人?2016年计划易地扶贫搬迁多少户、多少人?全年进度怎么样? 3.贫困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怎么样? 4.贫困大病慢性病患者医疗有哪些保障措施?费用报销情况怎样? 5.义务教育阶段孩子上学是否有保障?(应开展双语教育的地区双语教育开展得怎样?)
6.县里2016年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多少户?还有多少?下一步危改计划如何?危改补助多少? 7.贫困村集体经济情况如何? (二)贫困原因 1.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哪一项难度最大,为什么? 2.脱贫难度大的乡村贫困人口占全县贫困人口的比例? (三)主要措施 1.2016年以来,县里得到的政策支持比以前有哪些明显变化?有哪些资金支持?比2015年有哪些变化?(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扶贫资金、社会帮扶等)。
2.扶贫资金整合使用情况如何?遇到哪些问题? 3.县里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有哪些?是如何落实的? 4.贫困识别、动态调整、操作过程中遇到哪些问题? 5.产业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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