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进一步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提示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进一步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提示七星关区委组织部,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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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有关工作的提示
各乡镇(街道):
近日,经实地调研发现,部分乡镇(街道)从事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的有关同志存在对换届流程不熟悉、业务指导不精通和部门沟通不顺畅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要熟悉操作流程。区民政局下发的《指导手册》和《换届选举操作流程》已明确了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组织委员、负责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的分管领导等有关工作人员要强化业务知识学习,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推选选举领导小组或选举委员会)→制定村级选举方案→登记选民→推选村(居)民代表和小组长(居民委员会采用直选方式的,可与选委会同步推选)→提名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公布所有获得提名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由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初步人选→乡镇
- 2 - (街道)党委(党工委)进行正式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初审→区委组织部和民政部门召集有关部门进行正式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联审→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对通过联审的村(居)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初步人选组织考察→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专题研究村(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初步人选→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区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双签字”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步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反馈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 5 日以前公布,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 7 日以前公布)→选举前准备→组织选举→后续工作。
二、要严格考察程序。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的考察参照村(社区)党组织人选的考察方式进行。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组成考察组【原则上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班子成员带队】,通过深入村(社区)张贴考察预告、召开民主测评会,开展个别谈话【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的范围是村(社区)第一书记、驻村(社区)干部、包村(社区)干部、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新推选的村(居)民小组长、部分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群众人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党员、群众可采取入户上门测评和谈话的方式进行】的方式进行考察。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到交叉任职人员,可以沿用村(社区)党组织的
- 3 - 考察结果。
三、要加强沟通协调。
乡镇(街道)
组织委员 、负责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的分管领导要加强沟通协调,互通有无。迅速联合召开换届工作推进会议,对近期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相关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责任再压实,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业务知识再培训。同时,迅速对照操作流程查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及时整改。乡镇(街道)
组织委员 、负责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的分管领导要联合对换届工作严格把关、精准指导。要深入研判前期工作是否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圆满成功。
四、要压紧压实责任。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从严落实主体责任。
乡镇(街道)党委( 党工委 )书记及时召开专题会逐村(居)听取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研究是否符合选举程序、操作规范,对存在问题的要迅速整改到位,保障换届选举合法合规。
乡镇(街道)
组织委员 、负责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的分管领导要对换届程序业务再学习,要严格按照村(社区)“两委”换届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选举的具体办法,规范操作流程,切实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规不变通。
乡镇(街道)
包村联系 领导要对村(居)选情再分析再研判,整合本村(居)换届工作力量,做好换届选举宣传引导,
- 4 - 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广大党员和居民群众积极参加换届选举,确保群众全面参与。
七星关区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