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维护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文件适用于广东越海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生产、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
3、定义 无 4、职责 4.1 总经理是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2 环安工程师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以下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4.3 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是本部门、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2)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3)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环安组; (4)负责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堵塞和挪作他用; (5)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环安组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6)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程序
5.1 消防安全检查 5.1.1 环安组制定消防巡查路线,安排消防专员每天对全厂进行消防巡查,填写《消防巡查记录表》,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巡查内容如下: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1.2 对消防重点部位(化学品仓、成品仓、原料仓、危险废弃物仓、化验室、电焊气焊房、气站、消防水泵房、锅炉房、厨房、配电房)每天进行二次检查 。
5.1.3 消防器材检查:
5.1.3.1 环安组指派消防专员(或消防保养公司人员)每月对灭火器、应急灯、安全出口灯、应急疏散指示灯、室内消防栓、消防防毒面具等进行点检,并填记录卡。对失效、损坏的器材及时维修或更换。
5.2 监控室值班 5.2.1 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消防设施操作证),24 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 2 人。
5.2.2 当消防监控机出现报警时应立即派人前去对应报警点查看,及时处置火情。
5.2.3 控制室每班必须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5.3 动火作业管理 5.3.1 公司设置专用动火作业(电焊、气割、金属切割、打磨)间,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作业间从事动火作业无需办证。
5.3.2 在厂区内,除专用动火作业间以外地方动火,必须填写《高危作业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5.3.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禁止无证作业。
5.3.4 动火作业前由消防专员或 EHS 执行员检查是否具备安全动火条件,并全
程跟进作业。
5.4 仓库防火管理 5.4.1 仓库主管是仓库防火责任人,对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5.4.2 仓库应建立安全防火小组,实行防火责任制,组织宣传落实公司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和培训,开展防火检查,并落实、跟踪隐患整改工作。
5.4.3 仓库管理员必须经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4.4 库存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主要通道宽度不少于 2m,每垛占地面积不得超过 120m2,垛与墙距、灯距不小于 0.5m,垛与柱距、梁距不小于 0.3m,垛与垛距不小于 1m。
5.4.5 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质或化学物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室同仓存放,其储存、管理办法按《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执行。
5.4.5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5.4.6 仓库内照明设备一律采用防爆型灯具。因特殊需要,安装其它照明灯具,需经环安组现场查看并审批后,由厂务部统一安装并负责用后及时拆除。
5.4.7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
5.4.8 仓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线路。因特殊需要,仓库需架设临时线路,需经环安组现场检查看、审批后,由厂务部统一安装并负责用后及时拆除。
5.4.9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防火标志,库区内严禁烟火。因特殊情况需进行动火作业时,按《高危作业管理制度》执行。
5.4.10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
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挪用和损坏。
5.4.11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5.4.12 仓库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对仓库的防火情况全面检查确定无异常情况,关闭电掣后方可下班。
5.5 电器安全管理 5.5.1 办公室、生活区用电禁止乱接乱拉电源,若有需要向厂务部申请,由厂务电工组统一铺设、安装电路。
5.5.2 办公室应设茶水间,安装专用电源插座供开水壶、微波炉等使用,禁止在办公桌上烧开水、泡茶;禁止使用取暖器。
5.2.3 员工宿舍禁止使用大功率发热电器(电饭煲、电炒锅、电磁炉、电取暖器)加工食物,取暖。
5.2.4 员工宿舍禁止将电源插板拉放在床上。
5.2.5 所有电源开关、插座、电闸、电箱下方 0.5 米的范围内禁放易燃物品。
5.2.6 化学品仓、危险废弃物仓所有电器设备必须防爆。
5.6 消防培训和管理 5.6.1 新员工入厂需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入厂级由环安组培训;车间(部门)级由车间(部门)组织培训;岗位(班组)级由班组长进行培训,每级培训都要经考试,合格后才可分配到岗位。
5.6.2 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由环安组统筹,并按计划组织培训。
5.7 消防演习 5.7.1 环安组年组织二次(上半年 1 次,下半年 1 次)全员应急疏散和灭火演
习,演习分生产区和生活区。
5.7.2 演习内容:应急疏散、急救、灭火器实操。每次演习结束后要进行演习总结,对不足的地方改进。
5.8 消防“三同时”管理 5.8.1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时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9 义务消防队管理 5.9.1 公司义务消防队由消防专员、EHS 执行员、保安员组成。
5.9.2 所有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经政府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持证上岗。
5.9.3 环安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对义务消防队员灭火战术培训、一次消防专业知识培训。
5.10 消防奖罚 5.10.1 按《EHS 奖罚制》执行。
6、參考文件及表单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2《高危作业申请单》 6.3《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7、流程图 无 8、附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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