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猪引种补贴实施细则【完整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绍兴市生猪引种补贴实施细则【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附件 绍兴市生猪引种补贴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强化基础产能保护,夯实生猪产业根基,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助对象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猪场引进种猪的存栏 100 头以上猪场。
二.补助标准 按猪场实际引进合格种猪的数量,市、县财政合计补助不低于 1000 元/头,其中市级财政给予 2021 年猪肉自给率在 70%以上的区、县(市)补贴 750 元/头,给予 2021 年猪肉自给率在 70%以下的区、县(市)补贴 500 元/头。
各区、县(市)参照市级生猪引种补贴实施细则,制定相应规范性政策。
三.补助程序及相关材料
猪场引种补贴实行先预拨后清算的办法,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根据各区、县(市)猪场引种计划(附件 1)提前预拨,次年按实际引种数量进行清算。
符合条件的猪场于次年的 2 月底前向所在区、县(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上一年度引种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销售种猪企业(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猪合格证、销售发票(跨省引种的还需提供跨省调入种猪审批单、非洲
猪瘟检测报告),以及所在区、县(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对辖区内猪场申请引种补贴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于次年 3 月底前将符合要求的上一年度引种补贴清算数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见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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