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禁毒办对于转发《毕节市对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无毒创建活动通知》通知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禁毒办对于转发《毕节市对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无毒创建活动通知》通知,供大家参考。
- 1 - 毕节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内部传真电报
毕禁毒办传发[2021]46 号
签发人:康海 等级:平急
发电时间:10:00
值机员:晏毓义 抄送:
关于转发省禁毒办 《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 安置点无毒创建活动的通知 》的通知
各县、市、区禁毒办:
根据省禁毒办(黔禁毒委通〔2021〕9号)文件要求,并结合农村毒品治理方案做好无毒创建工作,8月 19日前报送搬迁安置点无毒创建工作联络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电话号码等(附件)信息;10月 25日前报送搬迁安置点无毒创建工作推进情况;12月 25日开始,各地按季度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的文字及图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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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禁毒委通〔2021〕9 号
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无毒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禁毒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 2021年 4月 2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精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谌贻琴在贵州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省禁毒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禁毒示范县(市、区)、无毒乡镇(街道)、无毒村(居)创建活动的通知》(黔禁毒委通〔2021〕03 号)、《关于印发<贵州省治理农村毒品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禁毒委通〔2021〕8号)要求,紧密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助力平安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经省禁毒委领导批准,省禁毒委决定在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无毒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
- 3 - 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谌贻琴书记在贵州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
“我省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最重的省份,必须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增强脱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着力做强产业、增加就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各地要以禁毒示范县(市、区)、无毒乡镇(街道)、无毒村(居)创建活动和农村毒品问题治理为载体,坚持“有毒治毒创无毒、无毒防毒保净土”的工作思路,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机制,坚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省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队伍健全;全面落实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级分类管控,严格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T+1”工作机制,确保病残吸毒人员 100%收治、毒品预防教育普及率达 100%,吸毒人员肇事肇祸“零发生”,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零脱失”,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巩固率达 100%,涉毒人员“零返贫”、“零新增”。8 月 31 日前,全省 845 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下简称安置点,遵义 225 个、铜仁 119 个、六盘水 66 个、黔南 102 个、黔东南 97 个、毕节 137个、黔西南 36 个、安顺 63 个)全部开展无毒创建活动,2022 年12 月 31 日前全部创建成功。
二、工作措施 (一)市(州)禁毒办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对各县(市、
4 区)安置点开展无毒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各市(州)禁毒办要高度重视安置点无毒创建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可增加适合本地安置点无毒创建工作的标准和考核要求,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安置点无毒创建工作标准;要推动安置点无毒创建与基层社会治理、建设融合发展,指导基层禁毒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要加大对各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本市(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无毒创建工作落实落细。
(二)县(市、区)要做好统筹,切实加大对安置点无毒创建工作的保障力度。各县(市、区)要按照“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的根本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安置点无毒创建工作方案,确保方法措施有效;要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为契机,探索构建安置点禁毒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安置点毒品问题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充分发挥各禁毒委成员单位职能,特别是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推荐优质工作岗位和民政部门帮扶救助的职能优势,明确职责任务,强化日常调度和督导考评;按照安置点无毒创建工作标准,要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无毒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三)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全力负责,切实履行安置点无毒创建工作的主职主责。乡镇(街道)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做到责任到人,确保方法措施有效。一要加强安置点党组织建设,使党
- 5 - 建引领安置点毒品问题治理的作用得到强化和巩固,指导村(居)两委将禁毒纳入村(居)自治机制,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安置点无毒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二要积极发动派出所民警、禁毒专干、社工、村(居)组干部、网格员,深入辖区内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采取逐人见面核查方式,采集社会面吸毒人员基本情况、人际关系、活动轨迹、近期照片等信息,并及时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推进村(社区)数据资源建设,实行村(社区)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要严格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T+1”工作机制,确保安置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零脱失”;根据正在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实际情况,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工作档案,制定个性化帮扶计划,实行分级分类管控,确保安置点吸毒人员肇事肇祸“零发生”。三要对安置点病残吸毒人员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排查,切实摸清其身体状况、戒断巩固、家庭成员和交往人员等情况,逐一造册登记,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对复吸病残人员,坚决做到“应收尽收、应戒尽戒”。四要落实管控措施,对生活不能自理、收戒后可能出现生命危险的病残吸毒人员和怀孕期、哺乳期的妇女、未年满十六周岁的吸毒成瘾严重人员,要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穷尽一切手段挤压涉毒空间,对符合收戒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收戒。对不具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条件的人员,要变更到集中戒毒康复场所就业和管控帮扶。五要强化帮扶救助,对已经戒断毒瘾、病情尚未康复、家庭条件困难的,
6 要落实帮扶救助措施;对收戒收治病残吸毒人员遗留下的老、弱、病、残、幼,要实施购买社区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帮扶救助;要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安置点涉毒人员“零返贫”。六要组织公安对安置点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宾馆饭店、城乡民宿、私人会所等涉毒高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尿检、发检,2022 年 06 月 30 日前尽最大力量将隐性吸毒人员排查出来,并立即依法处置。七要营造浓厚的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氛围,要在安置点建立禁毒知识宣传园地,定期组织安置点居民学习禁毒知识。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村务宣传专栏、文化礼堂等阵地,采取拉横幅、贴标语及文艺汇演等形式进行宣传,重点解读《贵州省禁毒条例》、毒品对人体的危害,吸毒与艾滋病传播等禁毒知识,要举办外出务工人员行前禁毒知识教育课堂和返乡禁毒座谈会,将禁毒纳入村规民约,努力提高安置点居民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八要建立涉毒举报奖励机制,广泛收集涉毒情报线索,严厉打击安置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实现安置点涉毒人员“零新增”。
(四)村(居)要深入开展,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无毒创建具体工作。村(居)应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安置点无毒创建工作小组,明确辖区管片民警为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T+1”工作机制的公安联络人。村(居)要将禁毒纳入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机制,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对本辖区安置点已染毒人员要逐人建立帮扶小组,落实帮
- 7 - 扶责任制。管片民警、村(居)组干部、禁毒专干、网格员要随时关注安置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活动轨迹、家庭情况、生活状况、交往情况、工作状况、心理状况等信息,根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扶计划,进行风险分级分类评估管控,确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零脱失”、吸毒人员肇事肇祸“零发生”、涉毒人员“零返贫”。对有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要第一时间向领导工作小组报告,并严格按照“T+1”工作机制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党委政府作好汇报,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无毒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抓,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严格落实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置点无毒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保障投入。各地要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无毒创建工作人员、经费等保障到位,充分利用各类资源,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宣传得了、检测得了、收戒得了、奖励得出、管控得住。
(三)严格责任追究。省禁毒办将把安置点无毒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并进行随机抽检,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工作开展滞后的,将按照《贵州省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贵州
8 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实施意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州)禁毒办通过非涉密传输网报送相关情况到省禁毒办。8 月 20 日前报送搬迁安置点无毒创建工作联络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电话号码等(附件)信息;10 月 31 日前报送搬迁安置点无毒创建工作推进情况;12 月 31日开始,各地按季度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的文字及图片资料。
附件:移民搬迁安置点无毒创建工作市(州)联系人信息表
贵州省禁毒委员会
2021 年 8 月 5 日
(联系人:赵海玉;15086392991;V 网短号:670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