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展2020年微型企业扶持初审工作通知(1)【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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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微企办通〔2019〕5 号
关于开展 9 2019 年微型企业扶持初审
工作的通知
乡镇街道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机构: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168 号)、《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进一步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七星府办通【2018】173 号)等文件要求,请各乡镇按照相关要求开展 2019 年度微型企业扶持初审工作。
一、乡镇街道受理微型企业扶持申请资料。
乡镇街道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一户一核”方式进行现场核查。
初审完成同意推荐,请上报:整套微型企业扶持申请资料、《微型企业扶持申请受理通知书》(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微型企业扶持初审推荐通知书》(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微型企业初审事项记录表》、《审核流程表》(填报受理、初审意见栏,填写初审意见、分管领导签字、加盖乡镇街道公章)。
1、初审完成不同意推荐,请上报:整套微型企业扶持申请资料、《微型企业扶持初审不予推荐通知书》(加盖乡镇街道公章)。
二、区微企办受理微型企业扶持申请资料 附件 6 是七星关区 2019 年度微型企业扶持初审名单(区微企办受理),请各乡镇街道按照名单对照企业所在辖区进行认领,按照“一户一核”方式进行现场核查。
1、初审完成同意推荐,请提交:《微型企业扶持初审推荐通知书》(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微型企业初审事项记录表》、《审核流程表》(填报初审意见栏,填写初审意见、分管领导签字、加盖乡镇街道公章)。
2、初审完成不同意推荐,请提交:《微型企业扶持初审不予推荐通知书》(加盖乡镇街道公章)。
三、初审工作相关要求 1、微型企业初审事项记录表,先签署场勘意见后场勘人员签字。签署意见如:情况属实,建议推荐。
2、拍摄的照片要求,企业负责人、企业员工站在经营场所印有企业名称的招牌下拍摄照片一张,其他角度拍摄反
映企业正常经营照片多张。
3、小微企业带动就业人员登记表,请乡镇街道人社部门核查清楚后签属意见,核查人员签字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签署意见如:带动就业人员共 3 人,情况属实。
4、请申请人在所有复印件上都签上“与原件一致,姓名(企业负责人),日期(签署时间)”,并加盖企业公章。
请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要求开展 2019 年度微型企业扶持初审工作,并于 2019 年 06 月 14 日前将相关资料上报区微企办。
附件 1:微型企业扶持申请受理通知书 附件 2:微型企业扶持初审推荐通知书; 附件 3:微型企业扶持初审不予推荐通知书; 附件 4:微型企业初审事项记录表; 附件 5:审核流程表; 附件 6:七星关区 2019 年度微型企业扶持初审名单(区微企办受理)
毕节市七星关区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 06 月 03 日
毕节市七星关区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 06 月 03 日印发
共印 2 份
附件 1
微型企业扶持申请受理通知书 编号:
(企业名称):
你(单位)微型企业扶持政策申请收悉,我机构决定予以受理,我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指定初审工作机构进行初审。
(乡镇街道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微型企业扶持初审推荐通知书
编号:
(企业名称):
对你(单位)微型企业政策扶持申请,我乡镇街道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机构予以推荐。
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3
微型企业扶持初审不予推荐通知书 编号:
(企业名称):
对你(单位)微型企业政策扶持申请,我局(街道办)不予推荐。理由如下:
。
(初审工作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 4 微型企业初审事项记录表
企业名称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经营场所地址
书式审查材料
是否填写微型企业扶持申请书 是□ 否□
是否有相关投资证明 是□ 否□
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股东(合伙人、投资者)实际情况是否属实 是□ 否□
是否有近 3 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或减免税证明 是□ 否□
如申报的主营行业应取得行政许可的,是否提交相关行政许可证明 是□ 否□
是否报送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 是□ 否□
现场勘查意见 是否有带动三人以上人员就业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
是□ 否□
经营场地是否与注册登记地址相一致 是□ 否□
场 地 勘 查人 :
日 期 :
年
月
日 备注
注 :1、审查事项栏,在对应的方框内打“√”,并可在后面栏目里补充说明有关情况。
2、现场勘查意见栏, 根据实际情况,在该栏中写明具体勘查意见。
3、负责现场勘查的部门或机构,应对微型企业经营场地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摄影或摄像,并妥善留存影像资料。
4、所有签字必须本人亲自签,不允许代签。
附件 4 4
七星关区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现场勘查记录表
(贴照片处)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拍摄人(签字)
拍摄地点
拍摄标的
拍摄日期
现场勘查人员(签字)
注:所有签字必须为本人亲自签。
附件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申请微型企业 扶持政策审核流程表 受理意见
(企业名称)已提交申请资料,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要求,现由
(初审部门)按规定进行初审。
受理部门: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
初审部门:
年
月
日 评审前公示情况
微企办:
年
月
日 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
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评审结果公示情况
微企办: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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