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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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目标任务 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方针,聚焦困难群体就业不充分、劳动用工信息不对称等突出问题,以群众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为评判标准,织密就业帮扶“一张网”,为劳动者和用工企业提供更多贴心和暖心服务。
(一)促进社区居民就近就业、充分就业。以社区为载体,聚焦困难群体就业,实施“三公里”就业圈建设,促进社区居民“家门口”就业;以建设“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持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及其他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推动更加充分就业。2022 年力争 50%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2025 年 80%以上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二)促进人力资源精准匹配。聚焦劳动力资源供求信息不对称、技术工人紧缺等难题,发挥组织就业、技能就业的重要作用,着力解决企业缺工问题。2022 年,新增招引大学生 5100 人,到 2025 年新增招引大学生 28000 人以上;实现县属职业院校学生本地实习率不低于 80%、本地就业率不低于 50%;大力提高技能人才供给,年均新增技能人才 4500 人;举办招聘会不少于96 场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 25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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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措施 (一)以社区服务为载体,助力“家门口”就业 1. 打造“ 就业‘ 陵’ 距离” 服务 品牌 。聚焦社区居民和市场主体需求,上线运行“就业‘陵’距离”一体化服务平台,帮助社区居民和小微企业便捷掌握就业政策、岗位招聘信息等,达到“三公里”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就业的目标,促进更多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打造具有南陵特色的“就业‘陵’距离”暖心人社服务品牌。
2. 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积极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稳定家政服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市场主体岗位供给。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购买专业团队服务和鼓励社区党组织以一定形式入股村党组织领办的劳务经济合作社等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实地走访、电话调查、大数据筛选力度,重点摸排社区内“互联网+”新业态经济组织、小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领域市场主体用工需求,及时精准推送给社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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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社区困难群体就业。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350个左右,托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确保每一位有安置需求、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都能得到公益性岗位安置。2022年 9 月底前,开发疫情防控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项岗位300 个以上,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情等原因失业人员,优先保障脱贫劳动力,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由用人单位给予不低于每人每月 1430 元的工资。探索建立公益性岗位稳就业响应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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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结合网格化管理、社会综合治理、政策宣传等,开发“点单式”服务的镇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1000 个以上。落实定期联系失业人员制度,完善困难人员档案,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主动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帮扶,使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政策。
(二)以扩容提质为关键,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1. 大力招引大学生。
。贯彻“紫云英人才计划”“筑梦春谷人才发展计划”,落实大学生租房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等人才政策,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供给。依托校友会、联谊会以及在外商会,发挥南陵籍在外人才优势,定期开展“教授、博士南陵行”“雏凤有约”等活动,拓宽“双一流”高校“政企融合型”人才引进渠道。邀请高校书记、校长来陵访企拓岗,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城乡社区服务和乡村振兴领域。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招录(招聘)优先安排应届高校毕业生。2022 年,募集青年就业见习企业岗位 145个左右;开发 210 个以上就业见习岗位,安排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开展 3-6 个月就业见习、参与疫情防控等服务,由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 2400 元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其中由省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 1400 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助;组织 60 名以上科技特派员到乡村基层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继续招募“三支一扶”15 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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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在 80 人左右。持续加大国有企业岗位开发,其中供水等领域国有企业岗位增加比例不少于 5%。
2. 促进农民工 转移 就业 。扎实推进“两强一增”工作,强力推进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劳务经济,畅通就业服务渠道,促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和在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1600 人次以上。失业农民工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登记,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31”服务(即 1 次职业指导、3 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 个培训项目)。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从沪苏浙等地返乡农民工情况,建立健全动态更新的外出务工人员数据库,通过“县-镇-村”三级就业服务联动机制,引导返乡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加强对脱贫人口就业帮扶,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不少于 1590 人,确保务工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确实需要裁员的企业,提前介入指导,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留用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3. 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开展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就业起航”行动,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举办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精准提供创业指导、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建设,激励更多南陵籍退役军人回乡创业。
(三)以供需匹配为抓手,强化企业用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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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机制。强化招才引智产业链队伍建设,完善“2+8+1”工作体系,按照“税收落地”和“分片包干”相结合的服务原则实行对口包保服务责任制,精准摸排企业用才用工需求,多渠道拓展招才引智,保障片区企业用才用工需求和稳岗服务,努力形成“企业吹哨乡镇报到”“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运行机制。
2. 建立县外招才招工工作站。在就业来源稳定、人口规模较大的皖北以及云贵川晋等重点劳务输出地区建立不少于 4 个县外招才招工工作站,通过当地人社部门、镇村和社会中介等机构发布我县企业用工信息,为招才招工小分队提供信息资源支持,并为赴陵就业人员家属提供服务。对新引进的县外劳动者按规定给予岗位补助和一次性单程交通费补助。
3. 扩大技能人才供给。统筹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积极推进南陵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和建设,重点围绕“一首四新”主导产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和劳动者就业需求,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2 年开展财政补贴性培训 5800 人次以上。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帮助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和智能物流产业学院打造“招生即招工,入学即入企”的校企合作模式,实现学生本地实习率不低于 80%、本地就业率不低于 50%。加强与县内外各类高教院所合作,开展企业技能人才定制培育工作。鼓励企业自主开展职工技能水平评价、职工技能竞赛,并给予一定补助;对企业开展符合要求的新型学徒制培训、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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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引导企业将评价结果与待遇挂钩,多方位打造高技能人才成长渠道。
(四)以提升质量为支撑,深化多元服务机制 1. 发挥多元服务主体作用。加快紫云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范运营,引进和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打造服务南陵发展、配置功能有效的人力资源产业园,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发展。强化人力资源行业监管,发挥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就业服务积极作用,引导行业自律、规范内部治理,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2. 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加强“劳动最光荣,奋斗最幸福”就业观宣传,努力营造崇尚劳动、积极就业的社会氛图。积极组织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等,指导青年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等合理设定就业预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举办“2+N”特色招聘会。对就业容量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健全规模性失业风险预警机制,加大困难行业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培训留工稳岗。面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园区、高校等分类宣传就业政策及服务信息,让公共就业服务“触手可及”,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鼓励争创“三公里”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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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社区,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对认定的省级、市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市财政分别给予 10000 元、5000 元的配套奖补,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入驻“就业‘陵’距离”一体化服务平台的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管机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各项补助、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
(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聚焦脱贫人口、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2022 年,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 7 日以上的,对因疫情防控停产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依据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 500 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
(四)阶段性稳就业补贴。结合稳就业需求,按规定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对在疫情期间保持正常经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在 50 人以上,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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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5.5%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道路客运、旅游、密闭场所文化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相关主管部门确定企业名单并经审核后,给予 2000 元/人的稳岗补贴(与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政策不重复享受),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五)临时性专项岗位奖补。对临时性专项岗位安置因疫等原因失业人员就业的,根据安置人数,由省、市两级财政给予岗位所在镇 6000 元/人的一次性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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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实施“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建设“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
2022 年,全县 50%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2025 年,全县80%以上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和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举办“2+N”特色招聘会,加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服务。
年均开展招聘会不少于 96 场,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 700 人。
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开发公益性岗位 350 个以上;开发疫情防控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项岗位 300 个以上。
县人社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委和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发“点单式”服务的镇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2000 个以上。
县委政法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
每年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145个左右。2022 年,开发 210 个就业见习岗位,安排未就业毕业生开展 3-6 个月就业见习、参与疫情防控等服务。
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团县委和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大力招引高校毕业生。
2022 年招引大学生 5100 人,到 2025年招引大学生 28000 人以上; 县人社局牵头,县招才引智产业链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现县属职业院校学生本地实习率不低于 80%、本地就业率不低于50%。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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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
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 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 个培训项目,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1600 人次以上。
县人社局牵头,县招才引智产业链各成员单位和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
开展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就业起航”行动。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建设。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县人社局配合。
8 建立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包保机制。
完善“2+8+1”工作体系,落实重点企业用工包保责任制。
县人社局牵头,县招才引智产业链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大力提高技能人才供给。
每年新增技能人才 2400 人以上。
县人社局。
10 建立县外招才招工工作站。
2022 年建立 4 个以上县外招才招工工作站,2023 年与皖北及其他重点劳务输出地区建立常态化劳务对接机制。
县人社局牵头,县招才引智产业链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加快紫云英产业园规范运营。
2022 年产业园正式运营,2023 年进一步提升建设。
县人社局牵头,县招才引智产业链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开发基层服务岗位。
在镇、村(社区)开发疫情防控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项岗位300个以上,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等原因失业人员。
各镇。
13 加大政策性岗位和国有企业岗位开发。
2022 年,组织 60 名以上科技特派员到乡村基层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县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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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招募“三支一扶”15 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稳定在 80 人左右; 县人社局牵头,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供水等领域国有企业岗位增加比例不少于 5%。
县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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