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国家助学金受助生申请条件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学国家助学金受助生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
- 1 - XXXX 中学国家助学金受助生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对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孤儿、残疾学生优先考虑、因病因灾造成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6.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的高中在校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列为资助生:
1、经常玩手机和吸烟喝酒恶习者 2、留怪发、穿奇装异服不听管教者 3、经常违规违纪屡教不改者 5、经常在校外就餐者(以上违规学生有班主任和班干部和同班同学确定)
XXXX 中学国家助学金受助生审批程序 一、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规定资助生比例人数,按学生总数的大约 10%的名额分配到各级部。
二、各级部成立“资助生管理领导小组”,级部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级部教导员、班主任组成;“资助生管理领导
- 2 - 小组”审查学生材料,确定本级部初步人选并公示;公示 3天后报学校。
三、学校成立“资助管理中心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政教、团委有关人员任成员。“资助管理中心领导小组”审查学生材料并走访部分学生家庭,确定资助生名单,在学校楼前公示一周后上报县教育局资助中心。
四、受助学生每人如实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有关信息学籍和身份证一致,真实,凡验查不一致者一律作废,年满 16 周岁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无身份证或不满 16 周岁的提供个人户口页和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页及索引复印件各一份。
五、上学年受助的同学不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只提供原受助银行卡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