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保障支持措施完善基础设施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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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保障支持措施完善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2035年,通用航空有力支撑多领域民航强国建设。通用航空市场充满活力,基础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全体系产业链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无人机产业生态圈基本建成,战略性新兴产业作用日益突出,成为民航行业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动能。
国家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打造统一开放的综合交通运输服务市场体系,创新民航服务供给,稳步拓展通航短途运输航线网络,建设“干支通、全网联”的航空运输服务保障体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领各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形成通航制造、运营、消费全产业链条,地方促进通航发展的产业主体责任也将随之拓展为规划布局、项目审批、政策拉动、安全监管各领域,通航发展实现“两个转变”的条件将进一步成熟并转化为实践。
我国通用航空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在低空空域开放、安全与发展平衡、产业链高质量协同等方面仍存在较大挑战,“十四五”时期,我们要科学分析形势、把握发展大势,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珍惜发展好局面,巩固发展好势头,积极应变、主动破局,推动通用航空高质量发展。
一、 发展目标展望
2035年,通用航空有力支撑多领域民航强国建设。通用航空市场充满活力,基础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全体系产业链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无人机产业生态圈基本建成,战略性新兴产业作用日益突出,成为民航行业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动能。
“十四五”期间,聚焦五大领域,夯实两大保障体系,实现五个新变化。安全水平达到新平衡,通用航空死亡事故万时率低于0.08;发展规模实现新跃升,通用航空(含无人机)企业、飞行总量、航空器、执照等数量显著增加;保障能力取得新突破,力争低空空域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推动低空空域分类划设,航路航线大幅拓展,在册通用机场布局合理;行业治理开创新局面,实现分类精准监管,监管资源聚焦高效协同;服务质量达到新水平,公益服务广泛覆盖,新兴消费蓬勃发展,短途运输网络内联外拓,无人机应用加快拓展,传统工农业作业质量提升。
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民航发展成果,按照2021-2022年为疫情恢复期,行业侧重要素积累、服务提升、智慧奠基;2023-2025年为加快发展期,着力实现安全、效率、服务水平质量齐升。
二、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务实推动通用航空实现从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从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实现通用航空飞起来、热起来,在提升治理水平、深化管理改革、广泛试点示范、加强协同共促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实现通用航空传统业务稳中有进、新兴业态蓬勃发展,为新时期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行业规模持续扩大。
“十三五”期间,全国通用航空完成飞行作业458.8万小时,年均增长5.2%。“十三五”末期,我国传统通航运营企业、运营航空器、年作业飞行量分别达到523家、2892架、98.4万小时,与“十二五”末期相比,分别增长86.1%、51.9%、26.3%。2020年,无人机年飞行量、经营性企业、注册无人机、驾驶员数量分别达到183万小时、1.1万家、51.7万架、8.9万人。全国可兼顾通用航空服务的运输机场超过200个;在册管理的通用机场达到339个,航油保障覆盖超过90%。
通用航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全面增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确定“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分类管理”的监管理念,出台《民航局关于通用航空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通用航空法规重构能力,推动《民航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30余部法规规章修制,初步构建起相对独立、专门适用的通用航空法规体系框架。
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行业自律发展。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累计发放各项补贴超过20.24亿元,宏观调控能力持续增强。深化改革成效显著。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累计完成70项阶段性改革任务,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
开展过度监管专项督查,提升精细化监管水平。取消4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创新告知承诺制审批,大幅降低准入要求,降低企业经营的制度成本。开通应急救援飞行计划审批“绿色通道”,发布全国目视飞行航图、《通用机场航空资料汇编》,优化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
试点引路创新突破。广泛开展通用航空改革试点,覆盖许可审批优化、监管模式调整、机场建设分类、无人机创新应用等领域。会同国家发改、文旅、卫健、应急、体育等主管部门,联合推出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近200个,激发短途运输、低空旅游、航空运动、医疗救护、无人机物流配送等新兴业态发展活力。
多方协同形成合力。加大部际协同,协调工信、财政、应急等主管部门,加大适航审定能力建设、优化专项资金保障、强化应急联动
工作机制,形成发展合力。加强局省共建,深度参与四川、湖南、江西、安徽、海南等地区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推动军地民协同,促进关键资源释放;联合江西省共建江西适航审定中心,完成“初教六”适航认证。深化政企合作,与中电科、中船工业、中航工业、华为等共享优势资源,推动智慧通航建设。
与此同时,对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任务要求,我国通用航空发展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主要体现在:一是市场培育不够充分,服务供给不足;二是通用机场数量较少,保障能力不强;三是产业转型升级速度偏慢,融合发展不够;四是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低于预期,关键资源供给受限;五是协同共治能力偏弱,行业治理效能仍需提高。
三、 形势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民航发展迎来阶段转换期、质量提升期和格局拓展期三期叠加,通用航空在综合交通运输领域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作用更加凸显,将面临新机遇与新挑战。具体表现在:
国家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要求迅速提升航空应急救援服务能力,提升服
务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固化服务范式,充分发挥通用航空服务多元化公益场景效能。国家低空空域改革不断深入并取得实质性进展,低空经济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以通航飞行活动和无人机运行为主体的娱乐新生态将加快壮大航空人口规模,要求以降本增效为导向,充分发挥行业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优化市场供给,催生航空新兴消费品质升级需求。
国家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打造统一开放的综合交通运输服务市场体系,创新民航服务供给,稳步拓展通航短途运输航线网络,建设“干支通、全网联”的航空运输服务保障体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领各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形成通航制造、运营、消费全产业链条,地方促进通航发展的产业主体责任也将随之拓展为规划布局、项目审批、政策拉动、安全监管各领域,通航发展实现“两个转变”的条件将进一步成熟并转化为实践。
综上,我国通用航空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在低空空域开放、安全与发展平衡、产业链高质量协同等方面仍存在较大挑战,“十四五”时期,我们要科学分析形势、把握发展大势,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珍惜发展好局面,巩固发展好势头,积极应变、主动破局,推动通用航空高质量发展。
四、 保障支持措施完善基础设施 支持在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4A级及以上景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或周边建设通用机场,支持建设航空飞行营地,视需配套航油、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设施。提升保障水平。支持空管单位针对通用航空消费活动场景,开发个性化、定制化、多样化的航图、情报等产品,服务通用航空新兴消费发展。壮大飞行群体。优化驾驶员执照培养体系,推动飞行培训能力快速布局、高效扩容。壮大航空活动参与群体,促进私人飞行发展。
五、 协同融合管理推动管理融合 支持应急、卫健等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将通用航空应急服务纳入应急体系“一案三制”,联合制定航空应急服务的响应联动、征用补偿、信息共享、绩效评估等机制,共同探索不同场景下的航空应急标准化服务模式。加强通用航空信息化建设,推动体系共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助力民机研制。支持企业聚焦应急需要,加大在航空器平台及专业设备领域研发力度。对接企业实际需要,积极向工信主管部门反馈符合应急需求的航空器、装备设备。支持民航相关单位参与航空应急装备研发。加强质量管理。配合应急、卫健等主管部门,研究建立航空应急服务质量管理机制。推动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工作,探索
全过程绩效管理,出台应急服务补贴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加强与通用航空企业诚信评价体系衔接。
六、 配套法规标准推进规章制修 针对小型航空器运行特点和短途运输市场需求,制定修订相应规章,在市场准入、运输条件、运行品质、旅客服务等方面持续完善,构建保证安全、分类适用的规章体系。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领导、岗位、监管责任,建立安全工作监管长效机制,构建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和监管系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控运行风险,建立健全企业法定自查。加大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加快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提升企业应急反应能力。健全服务标准。按照国内运输市场价格行为规则,规范通用航空短途运输价格、行李收费等标准,明确客票退改签服务规范。指导、支持协会组织制定运营和服务标准,规范和优化旅客服务。主动公布适应需求、符合实际的通航运输服务标准,合理引导出行预期。
七、 完善地面保障完善机场网络体系 加强对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的指导,支持地方政府加快推进通用机场建设。支持运输机场增加通用航空保障设施。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和成渝等重点城市群引导建设大型综合性通用机场,疏解非枢纽功能。支持城市群构建直升机场网络。支持西藏布局加密直升机场。
改进通用机场审批。积极配合建立通用机场场址审核、空域划设、验收等军地联合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简化审批流程,明确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建设运营成本。鼓励建设草地、水上、土质等简易适用、低成本通用机场,支持远程塔台、无塔台、无人值守机场运营。鼓励咨询设计单位研究提供菜单式、可拓展的通用机场设计方案,降低地方政府及社会主体的投资成本。完善地面配套服务。支持航油保障企业完善油料配送网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通用航空油料保障市场。鼓励创新维修模式,推动自主维修、航材共享,鼓励形成区域化、品牌化、网络化的综合保障服务商。鼓励运输机场作为平台管理方,依托专业固定运营基地(FBO)公司提供多样化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八、 保障支持措施完善机场网络 支持支线机场完善通用航空保障设施,打造“次枢纽”。支持地方政府规划建设通用机场,加快建成支通协同的短途运输机场群。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布局建设开展低空摆渡的直升机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通用机场增设口岸。加强运行保障。将短途运输航班时刻并入国内航线航班计划的换季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短途运输时刻安排与公共航空运输的衔接。固化通航短途运输航路航线,将短途运输航班时刻纳入国家基本航空服务时刻池。加大资金支持。将短途运输旅客纳入
支线机场吞吐量统计范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出台民航财政资金政策,发展通航运输,对开展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的企业、机场予以资金支持。
九、 优化飞行保障加快建设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 加快低空飞行服务国家信息管理系统、区域信息处理系统建设,支持地方政府或有关主体布局建设飞行服务站,统一数据接口和传输标准,实现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联网运行、数据和产品交换,按需提供基础和定制信息服务。提升低空通信监视能力。全面推动北斗定位终端在通用航空器上的安装使用,建设运行北斗飞行动态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对通用航空器低空飞行的实时监视及动态信息服务。支持飞行服务站集约使用甚高频通信频率。充分利用现有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基站、北斗飞行动态信息服务平台和已有飞行服务中心(站),推动以北斗定位数据为基础,融合北斗短报文、ADS-B数据的低空监视信息平台建设。提升通航情报服务保障水平。健全通航情报服务保障体系,升级建设通航情报自动化系统,通过互联网定期更新发布全国目视飞行航图和《通用机场航空资料汇编》,视需开发差异性的通用机场情报信息、航空情报、气象情报等产品。
十、 打造服务范式支持应急救援服务
支持应急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加大服务购买力度,打造服务样板,深化拓展通用航空在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地震和地质灾害、堰塞湖等抢险救灾领域的应用。配合应急主管部门优化航空力量部署,重点覆盖自然灾害高发地区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城市群及长江、黄河等重点区域。支持西藏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深化航空医疗试点。联合卫健主管部门,深化拓展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总结推广试点成果。以保障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为契机,依托交通、文旅、体育等设施,扩大航空医疗救护应用范围,满足高速公路、户外景区、大型赛事等特定场景医疗救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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