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工管委发〔2017〕4号对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和考评迎检工作通知【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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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工管委安发〔2017〕4 号
长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局 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 综合督查和考评迎检工作的通知
委各局、办、部、中心,园区各入驻企业:
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和考评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17〕92 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推动园区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现就做好大检查综合督查和考评迎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督查考评工作。各局、办、部、中心、园区各入驻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将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局、办、部、中心、园区各入驻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自查总结,及时查漏补缺,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抓好大检查综合督查和考评迎检各项工作。各局、办、部、中心要督促企业继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坚决纠正“政府热企业冷”、“将大检查等同于日常检查” 等现象,对督查提问进行准确规范回答。
二、要认真开展内部工作自查。各局、办、部、中心、园区各入驻企业要按照《长宁县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中重点检查内容要求,逐一对大检查工作认真开展情况进行自查。
三、要做好督查座谈资料查阅准备。督查组在督查期间,各局、办、部、中心、园区各入驻企业要做好督查座谈和资料查阅相关准备工作,主要包含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和园区企业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四、要全力参与配合督查考评工作。督查组督查期间,将采取访谈、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有关部门与企业现场开展检查。各局、办、部、中心、园区入驻企业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全力参与配合,热情周到服务,加强衔接沟通,确保督查考评工作顺利开展。
县工管委安全生产管理局联系人:陈高林; 联系电话:15883116037.
附件:长宁县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长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局 2017 年 9 月 10 日
附件
长宁县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包含园区所有企业,各企业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明确相应职责,抓好本行业、本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坚决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园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园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园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园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园区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配合县安监局在园区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园区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
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园区企业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三、工作安排 从 2017 年 7 月至 10 月,集中 4 个月时间在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 月)
1.县工管委安全生产管理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县工管委各局、办、部、中心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园区各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及时报送县工管委安全生产管理局办公室。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 月至 9 月)
1.县工管委安全生产管理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
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配合县上执法部门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
4.要加强警示教育,配合县安监局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5.县工管委安全生产管理局将与县安监局组成联合督导组从 8 月中旬开始对园区各企业开展督促检查。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 月至 10 月)
县工管委安全生产管理局将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附件:长宁县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长宁县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长安委发〔2017〕13 号)文件精神,为组织开展好我县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预防和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特成立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
力 副组长:朱
涌 成
员:涂万娟
徐
敏
倪万鹏
陈高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管委安全生产局,朱
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全域全覆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日常工作。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长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17 年 9 月10 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