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21年基层财政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示9.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2021年基层财政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示9.1,供大家参考。
. 关于 2021 年基层财政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 提示 一、8 月 11 日毕节市七星关区基层财政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再次开展 2021 年基层财政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区直单位于 2021 年 8 月 20日前交资料,自今仍然有部分单位未交资料,望相关单位于 9 月 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含附表)电子档及纸质档报送至区财政局监督股吴长琦处; 二、8 月 13 日我局下发了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局关于制定《七星关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于 8 月 31 日前报送完成情况,今仍然有部分单位未报送,望相关单位于 9 月 5 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完成情况报送至区财政局监督股吴长琦处(传电子档至 QQ 邮箱:593848521@qq.com,联系电话 8233606、13984559455); 三、根据专项整治要求,各单位需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望未报送的单位于 9 月 10 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完成情况报送至区财政局监督股吴长琦处(传电子档至 QQ 邮箱:593848521@qq.com); 四、根据专项整治要求,民生资金主管部门要建立班子成员分片包保督导乡镇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定期开展政策宣讲和检查督查工作,请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制度情况,开展分片督导总体情况,包括发现多少问题、督促整改多少问题)于 9 月 10日前报送至区财政局监督股吴长琦处(传电子档至 QQ 邮箱:
593848521@qq.com)
区级民生资金主管部门
(区乡村振兴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移民局)
五、根据专项整治要求,需建立完善区政府、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工作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建立完善区、乡两级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清单、负面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望相关单位于 9 月 1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完成情况报送至区财政局监督股吴长琦处(传电子档至 QQ 邮箱:593848521@qq.com); 六、工作要求 望各单位接此提示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调度,统筹安排,严格对标区委区政府关于基层财政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各项目标要求,排出时间表、路线图,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逐项抓具体、抓落实,坚决将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整治成效。
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局 2021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