镐成永生有限公司中韩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环评报告表【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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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中韩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镐成永生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5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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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中韩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 项目代码 2020-370871-34-03-121688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济宁高新区王因街道联华路北,兴济路西,泰山路东 地理坐标 (116 度 43 分 33.925 秒,35 度 25 分 2.690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422 金属成形机床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69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342-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济宁市高新区 审批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2020-370871-34-03-121688 总投资 (万元)
30000 环保投资(万元)
383 环保投资占比(%)
1.3 施工工期 3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 2 )
22117.68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及生态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于201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批复文号:鲁政字〔2016〕304号;《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经生态环境部审查,环审〔2019〕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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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 、 规划符合性分析 在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中,高新区定位为国际化科技新城、信息产业核心区。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王因街道联华路北,兴济路西,泰山路东。根据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及建设方提供的土地不动产权证书,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选址符合济宁高新区规划(附图 5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图)。
2、 、 与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根据《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济宁高新区规划,济宁高新区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纺织及新材料等。本项目类别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年使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不低于5吨,不涉及干镀锌、六价铬钝化、电镀等工艺,不属于济宁高新区限制类、禁止类产业清单中行业,项目建设符合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具体见表1-1。
表 表 1-1 济宁高新区限制类、禁止类产业清单 行业类别 别 限制 清单 禁止清单 本项目情况 行业清单 工艺清单 行业清单 单 工艺清单 机械制造产业 / 1、使用干喷砂除锈工艺;2、使用含二氯乙烷及含铬酸盐的 清 洗液;3、使用伸缩式喷漆工艺 年 使 用油 性 漆量(含稀释剂)5吨以下、喷 涂 面积3万平方 米 以下项目 1、高氰镀锌工艺、高六价铬钝化工艺、电镀铅锡合金工艺;2、电镀工艺无带出液回收工序,无清洗水循环使用装置,无末端处理出水回用装置,无铬雾回收利用装置电镀工艺;3、使用火焰去除旧漆工艺;4、使用含苯的涂料、稀释剂和溶剂;使用含铅白的涂料;使用含红丹的涂料;使用含苯、汞、砷、铅、镉、锑和铬酸盐的底漆;5、前处理工艺中使用苯,底漆未采用三级回收工艺,在大面积除油和除旧漆中使用甲苯、二甲苯和汽油。
本项目年使用油性漆量(含稀 释剂)不低于 5吨,不涉及干镀锌、六价铬钝化、电镀等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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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符合性分析
1 、产业政策 符合性分析 项目为中韩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2019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未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未采用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与国家产业政策不冲突,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020-370871-34-03-121688,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土地利用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王因街道联华路北,兴济路西,泰山路东,地理坐标为 116°43′32.394″E,35°25′6.676″N。根据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年)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图(附图 5)、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图(2016-2030 年)土地使用规划图(附图 6),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审查表,土地利用规划选址说明,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厂区建设项目用地不属于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规定的用地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区周围无历史文物、名胜古迹及珍贵动植物等重要保护目标,无放射性污染及严重的有害气体污染。
3 、与 “ 三线一单 ” 符合性分析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1]27 号),济宁市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积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①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总体目标:全市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 1365.4km 2 ,占全市总面积的 12.20%。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保护、水土保持及水源涵养。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不低于 1008.14km 2 ,占全市总面积的 9.01%。以上区域涵盖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水产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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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资源保护区等各类受保护区域,以及重要河流、生态林场、湿地、水库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斑块。
项目厂区中心坐标:116°43′32.394″E,35°25′6.676″N,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山东省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区(2018 年修改版),本项目不在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周边生态区域情况见表 1-2。
表 表 1-2 本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 序号 号 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 代码 位置 生态功能 项目距生态红线区距离 1 泗河兖州段以东水源涵养、生态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 JN-B1-02 济宁市高新区 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 1.3km 项目与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及项目与市级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见附图 8、附图 9。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是泗河兖州段以东水源涵养、生态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JN-B1-02),距该生态红线区距离1.3km,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
综上,该项目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及《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要求。
②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环境质量底线总体目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 PM 2.5 平均浓度为 44μg/m 3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均达到 70%以上。南水北调输水干线及重点河流市控以上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优良率达到 100%。建成区内劣五类水体全面消除,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2%以上。
根据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污染物浓度情况,2020 年高新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PM 10 、PM 2.5 年均浓度超标,根据《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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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可吸入颗粒物及细颗粒物为影响该区域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距离项目最近的地表水系为蓼沟河,属于洸府河支流,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属Ⅳ类区,根据山东省省控地表水水质状况发布网站,根据 2021 年 12 月山东省省控地表水水质状况发布,廖沟河 327 国道断面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根据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公示的2021年第3季度地下水质监测报告,检测点位为黄金屯水源地北(1-3#)(采样时间 2021 年 9 月23 日),检测点位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该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项目所在地属于 3 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域内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该项目运营时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废气、设备运行时噪声、固废等,但企业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不会降低周围环境质量。
③资源利用上线 根据《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资源利用上线总体目标: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 27.69 亿立方米以下,优化配置水资源,有效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水资源集约利用,加强各领域节约用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年提高,万元 GDP 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用水效率指标持续下降。全市 PM 2.5 平均浓度为35μg/m 3 ,水环境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项目运营过程中原辅材料主要为外购,营运过程会消耗一定的电能、水资源等,本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且本项目采取了一定的节水、节电措施,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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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全市建立“1+196”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其中,“1”为市级清单,体现全市的基础性、普适性要求;“196”为环境管控单元清单,体现管控单元的差异性、落地性要求。济宁市共划定 196 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根据《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济宁市各县(市、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析,本项目位于王因街道,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企业拟采取三级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喷漆有机废气的排放,并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详见表 1-3。
表 表 1-3 济宁市各县(市、区)环境管 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分类 省 省 市 市 县 县 ZH37081220005 王因街道 山东省 济宁市 兖州区 重点管控单元 文件具体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禁止城市及近郊新建、扩建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
2.新建、改建、扩建涉气工业项目,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应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
3.生态保护红线应符合《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及国家、省有关要求,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土地用途。
4.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项目符合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符合当地规划; 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王因街道联华路北,兴济路西,泰山路东,位于中韩高端装备产业园内,项目不涉及餐饮; 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改变土地用途。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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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业聚集区内工业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聚集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2.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医疗机构之外的现有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按照《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1 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执行。
3.实施产能规模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造纸、原料药制造、有机化工、煤化工等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4.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排放要求,SO2、NOx、烟粉尘、VOCs 排放量不得超过区域允许排放量。全面加强 VOCs 污染管控。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济宁美陵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本项目涉及VOCs 的排放,相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实行区域倍量削减替代,不增加区域污染物排放。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深化企业、污水厂、园区、县界、入湖口五级拦截防控系统,采取监测、断源、控污、治理等多项应急措施,全力保障水质安全。
2.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企业按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预警,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严格落实区域用水总量限批制度。火电、钢铁、石油、化工、造纸等高耗水企业使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比例,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2.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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