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2021年度村级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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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X 镇 镇 1 2021 年度村级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客观、公正、有效地开展村级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作用,调动镇村干部的积极性,促进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计分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党(总)支部、村(居)委会、天矿社区管委会。
(二)考核计分办法 考核采取 100 分计算及加减分办法,按完成目标与否计分和加减分,完成的计满分,未完成的按各项具体计分要求计算。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 49 分 1、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5 分(考核细则另行下文)
2、农林水 15 分 ①林业 3 分:落实林长负责制工作 1 分;森林防火责任书签订、宣传 1 分,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不得分;生态护林员巡山率情况 1 分。
②水利建设按时完工且完成质量合格 3 分,一处未按时完
工或质量不合格扣 1 分。
③动物防疫工作 2 分,如出现重特大动物疫情,则该项不得分。
④抛荒地整治工作 2 分,完成抛荒地整治工作得 1 分,种植早稻或中晚稻得 1 分。
⑤按党委政府要求,完成一个致富产业 2 分,否则不得分。
⑥已申请到“一领办三参与”合作社得 3 分,已准备好“一领办三参与”合作社资料但还未批准得 1 分,未申请的村委会不得分。
3、国土规划 2 分:按照村庄规划按程序报批建房和发证 1分,危房改造、摸排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1 分。发现 1 例未批建房扣 0.5 分,发现未按规划、超高超大、超面积建房,扣 0.5分;未完成危房改造任务扣 0.5 分;发生地质灾害未做好预防扣 0.5 分。
4、科教文卫 2 分 ①文化、卫生室建设,按标准建设打造村级文化室、卫生室,定期开放并设有台账计 1 分;文化室少音响、书柜、三张四本少一项扣 0.2 分,扣完为止。
②教育工作。各村支持教育工作,配合学校相关工作,计1 分。
5、城乡医疗、养老保险等 2 分
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1 分。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数据为准,按完成比例得分;连续 2 次及以上通报排名倒数 3 名之内的分别扣 0.3,02,0.1 分。
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1 分。各村(居)、天矿社区在2020 年 12 月底前收缴进度达到 100%的得 1 分,未达到序时进度的按比例扣分。
6、交通 3 分 ①公路按时养护 1 分,否则不得分。
②公路和桥梁建设项目能按时按质完成计 2 分,否则酌情扣分,没项目的单位该项不得分。
7、美丽乡村 5 分 ①全面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任务且效果较好的计 4 分,否则酌情扣分。
②美丽乡村建设点完成验收,并审计报完帐的计 1 分。
③没有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的村得全镇平均分。
(二)开放型经济(含招工)10 分 1、向上争资计 3 分。完成向县级争资 10 万元以上或向市级以上单位争资 5 万元以上的,得 3 分;未完成的按完成任务比例得分。
2、完成全年招工任务计 3 分,否则按比例得分。
4、完成立讯招工任务计 4 分,按年初招工考评方案计分。
(三)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9 分 1、厕所革命(2 分)
(1)户厕建设(2 分)
完成全年户厕改造任务数得2分,每发现一处旱厕扣1分,每发现一处改造不达标扣 0.1 分,在各级检查中,每发现一处问题扣 1 分,扣完为止。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7 分)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7 分)
能按照政府要求以“三清二改一管护”(清理垃圾、清理塘沟、清理废弃物,改美庭院、改好习惯,管护村庄环境)为重点,“5G”长效管护万村码推广 0.5 分,组织开展村庄卫生大清扫和“百日攻坚”城乡环境大整治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的得2 分,结合镇内交叉督查结果按比例扣分,考核过程中每发现一处清理未到位情况扣 1 分,扣完为止。在各项检查中获得县级以上肯定的每次加 1 分。
(2)城乡环境综合整治(7 分)
能实现乱停乱放现象基本遏制;街道门前三包和小广告清理到位;圩镇电线、晾衣绳等乱拉乱接基本杜绝;防盗窗、油烟机整治到位;结合全年县级督查结果按比例扣分,考核过程中每发现一处不到位的扣 0.1 分,扣完为止。
(四)计划生育 2 分
1、男女性别比 115:100 得 1 分,超过按比例扣分。
2、生育服务证办证率达到 90%得 1 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五)社会稳定(综治、信访、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等)10 分 1、机构、制度和场所建设 1 分。村里建立健全治保调解等组织,健全了各项制度,有场所、有牌子,计 1 分,否则不计分。
2、平安建设工作 2 分。实现年内无违法犯罪人员,无重大灾害,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涉黑涉恶势力,无群体性(纠纷械斗、非法上访、堵路)等非法事件,无安全生产事故的计满分。否则不计分。
3、调解矛盾、解决纠纷工作 2 分。村治保会及时调解各类矛盾、解决各类民事纠纷,把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无民转刑事案件,无矛盾上交事件,计 2 分。否则不计分。
4、信访工作 2 分。年内无非正常上访计 2 分,发生了非正常上访的不计分。
5、各种综治扫黑除恶报表、资料上报 1 分,每少一次扣0.1 分。
6、公共安全感调查 1 分。定期开展双提升走访,无反映不满意的计 1 分,每出现一起不满意的扣 0.5 分(以县调查为依据)。
7、安全生产 1 分。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未开展、上报检查资料每少一次,扣 0.2 分。
(六)党建工作(含党风廉政、党建、组织、宣传、统战、武装等)15 分 1、基层党组织“三化”建设工作 3 分,按县委组织部考核结果比例得分。
3、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2 分。
4、党员发展管理 0.5 分,未发展的不得分。
5、意识形态工作 1 分。
6、党报党刊征订 1 分,未完成不得分。
7、宗教工作 0.5 分。
8、乡贤工作 0.5 分。
9、应征青年报名入伍情况 1.5 分,否则按比例得分。
10、民兵工作 0.5 分。
11、党风廉政建设 1.5 分,发生一起党员违纪案件扣 1 分,村级财务未公开的扣 0.5 分。
(七)民政(5 分)
1、业务工作 2 分 ①平时上报材料不及时每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②评选低保和临时救助把关不严,出现错评漏评的,每例
扣 0.5 分,造成赴县上访一次,经核查属实,每例扣 1 分,市级以上上访,扣 2 分,扣完为止。
2、殡葬改革 3 分 出现人员死亡未及时上报,每例扣 0.5 分;人员死亡后未火化的每例扣 2 分,骨灰盒未入公墓每例扣 0.5 分,出现土葬的扣 2 分,发现散埋乱葬的每例扣 1 分,整治后死灰复燃的每例扣 1 分,扣完为止。村级公墓使用率低、环境卫生差酌情扣分。
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5 分)
疫情防控 3 分,结合平时报表、信息报送情况给分,报送不及时 1 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2、疫苗接种 2 分,根据疫苗接种摸底、推进疫苗接种、催种工作给分,每通报 1 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三、加减分细则、考核办法、考核程序以及奖励办法 (一)加分细则 1、特色或创新工作受到上级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推广的镇级加 1 分,县级加 3 分,市级以上加 5 分。
2、向上争资工作:争资 2 万-5 万的,加 1 分;争资 5 万-10 万的,加 2 分;争资 10 万以上的,加 3 分。(争资限镇统筹范围之外)
3、每引荐一个 500 万以上入园项目加 6 分,每引荐 500
万以下入园项目加 3 分,以县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准。
4、单项重点工作成绩突出,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最高可加 3 分。
(二)扣分细则 1、发生一起赴县级非正常上访扣 2 分,每发生一起赴市、省、京非正常上访扣 5 分。
2、安全生产与食品安全工作:凡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每发生 1 起,扣 5 分。
3、计划生育工作受省市县检查得分排位倒数 3 位的分别扣1-3 分。
(三)奖励办法 1、综合评比总分排前 5 位的单位,设一等奖 1 名,奖金5000 元;二等奖 2 名,奖金 4000 元;三等奖 2 名,奖金 3000元。
2、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安建设、财税贡献、招工招商五项单项奖,奖金 3000元。
3、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环保、等实行“一票否决制”。属“一票否决制”的村,取消单位的全面评先资格和村主要干部的评先评优资格。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1、在各村委会年终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进行考评,各村委会不得弄虚作假,务必实事求是。
2、天矿社区的考核办法为:如有与本考核细则相关的工作则按工作完成情况得分,没有的工作则得全镇平均分。
3、镇党委、政府将采取年终考核、半年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