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对于开展2020年稻田生态渔业验收总结工作通知(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对于开展2020年稻田生态渔业验收总结工作通知(2),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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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渔领办函﹝2019﹞5 号
关于开展 2019 年稻田生态渔业 验收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生态渔业工作专班:
目前我市稻田生态渔业养殖工作即将进入收获期,为全面掌握 2019 年全市稻田生态渔业实施情况,为 2020 年稻田生态渔业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市生态渔业领导小组决定开展 2019年稻田生态渔业验收总结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一)面积:任务数在 1000 亩(不含 1000 亩)以上的县(区)验收面积占任务数的 0.5%,任务数在 1000 亩(含 1000亩)以下的县(区)验收面积占任务数的 1%。
(二)测产:稻谷:对稻渔综合种养以及周边水稻单作模式进行实地水稻测产(详见附件 1);鱼:捕捞所抽测田块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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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抽测尾平均体重,计算出每亩单产。根据投放鱼种的时间、投放数量、平均体重等计算出增重倍数,净增产量,再根据当地市场价格、鱼种价格等计算出效益。
(三)项目总结。各县(区)应及时总结各地测产结果,并填写附件 2 、附件 3。各县(区)负责做好本区域内项目 2019年度完成情况总结报告。
(四)要求:各县(区)稻田生态渔业工作专班要根据本县(区)的稻田生态渔业的实际情况,分别在不同养殖方式中选取好、中、差等不同等次进行测产验收,便于客观、科学、真实地反应其稻田生态渔业的情况;各县(区)在验收测产时提前告知市生态渔业专班,市生态渔业专班派人参与(联系人:周礼敬 13984572592)。
二、经验总结 各县(区)要对其实施稻田生态渔业的情况进行总结。内容要含实施面积、苗种来源和投放数量、养殖方式、验收情况、效益分析,与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的利益联接情况,取得的经验及教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打算等。
三、其他 (一)各县(区)必须在 10 月 30 日前完成测产验收工作,11 月 10 日完成总结并报市生态渔业专班(联系人:周礼敬 13984572592)。
(二)生态渔业产业作为我省的 12 个主导产业之一,各县(区)生态渔业工作专班在总结今年稻田生态渔业效益的同时,全面做好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实施稻田养鱼后的增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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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收情况及模式(如种养殖增收、分红增收、稻谷稻米价格增收等),稻田养鱼所覆盖的贫困户户数及贫困人口数,实施稻田养鱼助推贫困农户脱贫数量等的总结,各县(区)稻田生态渔业工作专班充分利用本次开展稻田生态渔业测产验收的机会,加强对养殖户的技术培训指导工作;对收完稻谷的养鱼田块要求加高养殖水位,做好防逃、防盗、防漏等措施,让鱼群充分生长。
附件:1.稻渔综合种养条件下水稻测产方法 2.稻渔综合种养条件下水稻单产核定汇总表
3.稻渔综合种养条件下水产品单产核定汇总表
毕节市农村产业革命
生态渔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代章)
2019 年 9 月 18 日
- 4 - 附件 1
稻渔综合种养条件下水稻测产方法
一、测产准备 (一)测产流程 测产准备→(联系试验户)→(选点)→(量面积)→(割稻)→(脱粒)→(称重)→(记录数据)→(公布测产数据)→测产结束 (二)测产工具 配备测产所需相关工具,如量尺、电子秤(应精确到克)、塑料袋、镰刀、计算器、笔记本、笔、垫布等等。
二、测产方法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按简便有效的原则,选择测产方法。主要测产方法如下:
(一)水稻产量测算 1.田块收割法。在大面积测产中,可选择有代表性的田块(田块大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田块水稻全部收割、脱粒、称湿谷重。有烘干条件的,将湿谷烘干称重。无干燥条件的,根据早、晚季稻和收割时天气情况,按 70-85%折算成干谷,或取混合均匀的鲜谷 1kg 晒干称重计算出干鲜折算率。
2.农民田间实收法。用机械收获后装袋并称重,计算总重量(单位:公斤);专家组对实收面积进行测量(单位:平方米或亩);随机抽取实收数量的 1/10 左右进行称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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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测定杂质含量(单位:%);取去杂后的稻谷 1 公斤测定水分和空瘪率,烘干到含水量 20%以下,剔出空瘪粒,测定空瘪率(单位:%);用谷物水分速测仪测定含水率,重复 10 次取平均值(单位:%)。
3.样点收割法。根据自然生态区(畈、片)将示范区划分为 10 个片。每片内选择综合种养模式和水稻常规单种各一块。每块田取 5-10 个 1 平方米的样点,样点选取示范图如下。收获样点的水稻,经脱离、称重,估测水分含量,得到一平方米的产量,换算为每亩产量。
田间样方选择示意图
(二)有效种养面积测算 有效种养面积指田块中实际用于水稻种植和水产养殖的有效面积,包括水稻实际种植面积和沟坑面积。
三、单产核定 稻田综合条件下水稻单产核定时应包括稻田中沟坑的面积,通用公式如下:
稻谷亩产=田块收获水稻谷总毛重(公斤)×净谷率(%)×实谷率(%)×干谷率(%)/有效种养面积(亩)。
- 6 - 注:1.净谷率(%)=100%-含杂率(%); 2.实谷率(%)=100%-空瘪率(%); 3.干谷率(%) =100%-含水率(%),其中,含水率(%);为国定标准含水量(%)或实际测得水分含量(%),国定标准干重含水率:籼稻=13.5%,粳稻=14.5%; 4.有效种养面积=水稻种植面积+沟坑面积; 实际测产中,可参考稻田综合种养条件下水稻单产核定汇总表进行核定。
四、注意事项 (一)田块选取。在综合种养田块和常规水稻单种田块进行比较时,要尽量选择同一区域、且管理相近的田块,应确保所测水稻为相同品种,生长周期、田间管理方式等也尽可能相近。
(二)测产时间。尽量不在早晨测产,避免因湿度太大造成测量误差。
(三)脱粒方法。摆放好垫布,每块样方稻谷分开脱粒。注意除去杂草杂质,尽量脱粒干净,以免影响测产结果。
(四)过秤方法。放平电子秤,确认电子秤归零,电子秤应精确到“克”,用袋子分装处理模式与对照模式的湿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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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稻渔综合种养条件下水稻单产核定汇总表 县(区)
审核人
填表人
县级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乡镇名称 村组名称 取样田块序号 测产农户姓名 种养模式* 水稻品种名称 测产 日期 田块描述 田块 收获稻谷 总毛重 (公斤) 稻谷产量测算数据 田块沟坑描述 水稻产量核定 水稻单产核定数* (公斤/亩) 有效种养面积(m2) 地形、土壤类型描述 含杂率(%)
空瘪率(%)
含水率(%)
沟坑面积(m2) 占田块面积比重(%)
核定重量* (公斤) 核定面积*(含沟坑)
(亩)
1
2
3
4
5
6
……
平均
* 种养模式:综合种养或水稻单种
* 水稻核定重量=收获稻谷总毛重× (1-含杂率)×(1-空瘪率) ×(1-含水率) * 水稻核定面积=田块有效种养面积(含沟、坑的面积) * 水稻单产核定数=水稻核定重量/水稻核定面积
- 8 - 附件 3 稻渔综合种养条件下水产品单产核定汇总表 取样地点:县(区)
审核人
填表人
县级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取样田块序号 测产日期 测产农户姓名(应与表 1 农户为同一人)
种养模式* 稻田养水产品种类 稻田面积(亩)
收获水产品总重
(公斤) 水产品分品种产量测算数据 水产苗种初始放养数据 田块沟坑描述 水产品产量核定 水产品单产核定净产量* (公斤/亩) 品种 1(公斤)
品种 2 (公斤)
品种 3(公斤)
规格 总重量(公斤)
沟坑面积(m2) 占田块面积比重(%)
沟坑形状描述 核定水产品净重量* (公斤) 核定面积(含沟坑)
(亩) 1
2
3
4
5
6
平均
* 种养模式:稻+水产品种名称
品种 1-3:分列出具体水产品种名称 * 核定水产品净重量(公斤)=收获水产品总重(公斤)-水产苗种初始放养重量(公斤)
* 水产品核定净产量(公斤/亩)=水产品核定净重量/测产稻田核定面积(含沟坑)
* 表 1 与表 2 取样田块为同一个田块,不得分别选田测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