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责令限期拖离不适航且无修复价值乡镇自用船舶(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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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执行 依法上报相关部门
执
行 发现不适航且无修复价值的乡镇自用船舶
现场调查 船主未及时脱离航行水域,消除事故隐患
责令限期脱离 9 9- - 8 其他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责令限期拖离不适航且无修复价值的乡镇自用船舶
办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业务电话:15085708765,监督电话:0857-854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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