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礼力量—浅析秦汉军礼研究(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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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礼的力量—浅析秦汉军礼研究
国家之事,在祀在戎——军队的建设关系到国家的安全,所以在中国历朝历代都受到极大的重视。军队的建设与管理需要建立一整套对应的管理机制。军礼作为中国古代军队管理手段的核心,最早可见于殷商时期的文字记录中。
广义上的军礼涵盖了军队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军赋制度、军队编制、 军事装备 、指挥和联络、阵法和垒法、爵赏诛罚以及军中的各种礼仪等。狭义的军礼主要是指军队在战争前后的一系列礼仪活动。
秦汉时期,作为中国历史上承上启下的一个重要时代,革除春秋战国时期旧制度,形成了新的国家形态。那么秦汉时期的军队在这样的变革中,其军礼经历了什么样的演变?
中国自古重视礼仪,礼仪体现的是一个时代的政治、思想导向,因此不同时期的礼仪表现出了不同的时代特征。作为礼仪的一部分,军礼同样有着类似的时代特征。另外,军礼也体现了是军队建设的核心价值,即服务于谁?因此,历朝统治者都积极参与到军礼的建设与仪式中。
商与西周的军礼
商代军礼萌芽期:古代文献中保存了大量商代时期战争的记载,标志着商代军队建设的成熟。其中多有涉及原始军礼的描述,比如:田猎,战事前的一些列祭告活动,旗帜的使用,击鼓振旅的制度等。大量的记录表明,商代已经存在了系统的军礼制度。其中,祭祀活动在商代的军礼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西周时期建设军礼:西周鉴于商代荒淫无度的亡国教训,积极进行礼乐建设以规范国家上下的行为。西周礼乐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其中军礼是西周礼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周礼》中明确的将军礼分为大师之礼、大均之礼、大田之礼、大役之礼、大封之礼五种,用于规范军事相关的活动,包括战争期间的礼仪。西周崇尚礼仪,在战争中也也表现出君子之风、节制的一面。这种影响在春秋时期的战争中得到体现。
春秋战国时期的军礼
春秋时期在各个方面都继承了西周时期的礼仪。这种继承从春秋时期战争中的几个表现上的到清晰的体现:首先,春秋时期战争目的是以使对方屈服而不是灭国,对方表示屈服战争即可停止,同时在言行上都比较节制,战争的胜败双方都表现出适当的尊重;
另外,在战争中也依然保持着作为君子应有的行为风范,同时共同遵守周礼对双方的要求;还有,战争双方自觉遵守在各种情况的不得攻击对方的约定,强调摆开车马,光明正大的战争。春秋时期上承西周,下启战国。春秋诸国作为西周的破坏者,同时也保存并遵守了大量西周礼乐要求。同时,春秋也为战国时期的礼崩乐坏做出了铺垫。
战国时期是礼崩乐坏的时代。战国时期的战争形式,与春秋时期的节制相比更加血腥,往往以消灭对方有生力量甚至灭亡对方国家为目的。在战争中阴谋诡诈无所不用其极,一改之前堂堂正正的战争之风。春秋末期的孙武在《孙子兵法》中就明确提出:兵者,诡道也,这种思想在战国时期的频繁征伐中得到体现。这个时期的战争双方基本放弃了军礼对战争双方的要求,仅保留了能够支持战争胜利的部分内容。这个时期军礼的破坏,伴随着“法”在战争作用的提升。
先秦时代是一个军礼由商代萌芽到西周的兴起,再到春秋战国时期军礼破坏的演变过程。先秦时期建立的军礼的基本内容与形式是秦汉时期建设军礼的基础。
二、秦汉时期军礼的继承与发展
秦代军礼
战国时期的军礼崩坏遍及各个国家,秦代的军礼形成于战国时期的征战中,因此也具备这样的特征。秦代对发源于西周的军礼继承不多,取而代之的是,秦国君主利用商鞅进行变法,形成了刑罚严苛但是高效的耕战制度。
商鞅变法通过制定奖惩明确的律法,将法治思想渗透到秦国军政上下。其在军事方面的变法内容包括奖励军功,按军功赐爵,制定军赋制度等。秦国的军礼只有部分制度于西周军礼的五礼有所继承。
比如田猎,作为军礼的一部分,秦代制定了详细的制度来规范田猎活动。关于田猎的时间,数量上都做了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相较于以前的田猎制度多有调整。另外对于参与人员则明确表明了多为军队士兵。也是因此,历来的田猎活动都被列为军礼的一部分。不同的是秦代用明确的律法惩罚来保证每项田猎制度的实施,使得历史悠久的田猎活动在秦代表现出法治的一面。
秦朝在一些核心的军事管理,如军赋,田猎等方面,对西周军礼的制度有所继承。但是相对于西周重视以礼仪规范军事行为,秦代更多的通过明确的军法来进行军事行为的管理,体现秦代军队礼仪独特的一面。
西汉军礼
西汉虽然是推翻了秦朝建立起政权,但是汉朝沿袭了大量秦朝的制度。同时,为了适应汉朝当时的社会情形,西汉在各方面制度上又有区别于秦朝的一面。
有别于秦朝以法家治国,通过制定苛刻的奖惩制度提升综合国力,从而逐步统一天下,汉朝是在经历了秦末全国范围的战乱建立起来的。汉初的人们苦于秦朝苛政以及多年的战争,因此汉朝不能继承秦代严刑峻法治国的方法,所以汉初采取与民休养生息的政策,在各方面制度上相对于秦代大大放宽。另外,汉朝统治者先是崇尚黄老之学,后有独尊儒术,这些思想上的转变都对西汉的军礼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所以,西汉在继承秦代军礼制度的基础上,其制度相对宽松。
比如,西汉时期的资料中再见不到关于田猎的记载,西汉将继承的这种军事活动称为校猎。田原意指的是狩猎,田与校一字之差,性质上有所改变。在西汉时期的资料中,也没有了关于校猎活动的严厉奖惩的内容。这些改革弱化了校猎活动严苛的色彩,但是其根本目的没有变化,依旧是校阅军队、训练军队等。
东汉军礼
东汉时期的制度继承自西汉,西汉确立的独尊儒术思想到东汉时期开始产生重大的影响。西汉初期鉴于秦代的苛政苦民,采取与民生息的政策,重视民生。儒家提倡“仁”的思想,也重视“民”的作用。同时儒家又注重以礼治国,因此东汉时期的政治、军事制度在继承西汉制度的基础上呈现出了仁与礼的特征。
东汉继承了西汉的校猎活动,但是更加频繁,且形成了完备的制度。东汉时期的校猎活动相较于秦代、西汉,其中的军事训练色彩降低,更加突出校阅的作用,在礼仪的规格上更高,在制度上更完善。这种变化表现在东汉时期皇帝多亲自参与到校阅活动中。皇帝的参加显示了当时政权对校猎活动的重视,也必然让校阅仪式更加隆重,提升了校阅礼仪的规格。
此外,东汉时期恢复了西周时期的“射礼”,射礼以其浓烈的军事色彩被认为是军事礼仪的一部分。这种兴起于西周时期的军礼,在秦与西汉时期没有得到继承,直至东汉时期,由国家倡导才又恢复。在射礼中,皇帝同样担任了重要的角色。这种“古礼”的复兴被认为是东汉礼仪复古的体现。
东汉的军礼总体上继承西汉的制度,在此基础上加强了其中礼仪的色彩,同时在一些制度上又提倡复古。此外,皇帝在军礼中参与的增加,突出了皇帝权威,凸显了通过军礼活动加强皇帝掌控军权的政治目的。
三、秦汉时期军礼的内容
《周礼》将军礼分为大师之礼、大均之礼、大田之礼、大役之礼、大封之礼五种。中间虽然经历了战国时期的礼崩乐坏与秦汉对军礼的改革,军礼的这五种形式依然得以保留。
关于军礼这五个部分的内容,周礼中是这样表述的:大师之礼,用众也;大均之礼,恤众也;大田之礼,简众也;大役之礼,任众也;大封之礼,合众也。具体到秦汉时期又有区别:
大师之礼
大师之礼,用众也。大师是说众多的军队。这一句大师之礼是天子亲自率军出征前后,规范军队行止的礼仪。大师之礼规范了军队出征之前一系列的卜筮、祭祀、誓师礼仪等,是天子出征时激励民众与军队的行为;大师之礼在争战过程中则表现为整理军队,规范战争行为;对战争之后行为的规范表现为收拢整理军队,振奋军队士气,以及战胜后的一些列祭祀,庆祝活动。
大师之礼规范的是直接与战争相关的行为,从出征前到争战过程中,以及战后的收尾整个争战的过程。其规范的对象主要是军队,所以大师之礼也可以理解为对军人具体战争行为的管理规范。
大均之礼
大均之礼,恤众也。大均之礼的主要作用是国家核查全国人口,根据军制征召军人,平均安排军赋。在大均之礼制定初期,是通过平均赋役的方式,既保证国家的军事实力,同时避免民众压力不均以致生产困苦的情况。
到秦国时期,通过法家的改革,形成了各种法律奖惩制度以保证耕战的进行。汉承秦制,形成了军队征召与后勤保障的明确制度。秦汉时期的大均之礼体现为详细的一系列征召赋役,管理,转用的制度。
大田之礼
大田之礼,简众也。田在秦及以前,指的是狩猎。大田之礼,指的是国家通过狩猎活动,校阅训练军队,选拔士兵,进行军事演练以达到整军的目的。大田之礼在秦代表现为田猎活动,在两汉表现为校猎活动。
从秦汉时期的田猎活动来看,在田猎的规制,参与人员上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秦朝时期的田猎活动时间制度更加严格,同时其组织者明确为司马等掌管军事的官员。两汉时期,尤其是东汉时期,田猎被校阅取代,减轻了军事训练的色彩,突出了校阅,宣示天子威权的作用。
大役之礼;大封之礼
大役之礼,任众也;大封之礼,合众也。大役礼,指各种由国家发动民众进行的营建工程;大封礼,指西周封时期邦建国,勘定各个邦国封地之间的疆界的活动。
大役之礼在秦汉表现为国家征调大量民夫进行与战争相关的事务,比如田猎,修建城墙,宫室,皇帝陵寝等。因为人员众多,因此需要以军队的方式进行管理。这也是其被归于军礼的原因。
大封之礼成于西周,当时国家施行封建制,因此需要在各个封地之间进行封土的仪式以划清区域,方便治理。秦朝时期因为实行的是郡县制,因此不存在封土建国的问题。两汉时期封国与郡县制同时施行,但是其封国规格,权利都比西周时期小很多。所以大封之礼随着国家制度的改变逐渐消失。
秦汉两朝是结束周代封建制度,建立君主集权的郡县制的过度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军政制度相交前代都在发生着剧变。这些新建立起来的制度,适应了新时代的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很多得到后世朝代的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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