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系列制度汇编(全套)(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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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X 镇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项目报建
项目建设资金由行业主管部门直接划拨的项目,经建设单位民主决策后,建设单位执立项文件或上级资金来源文件为依据,向镇政府申报项目建设,经项目所属领域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项目其他建设程序。
项目建设资金为财政直接投入的项目,应纳入当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内的,按照《XX 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X政办发〔2020〕54 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后续建设工作。
二、招标限额
(一)单项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 0 10 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
单项工程 10 万元(含)以上,200 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在镇级招投标分中心平台交易。
单项工程 200 万元(含)以上项目,在市级招投标中心平台交易。
村级单项工程 10 万元(含)以上,50 万元(含)以下的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原则上可让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技能的人员(农村建筑工匠)承接,但属房屋、桥梁及工程技术含量和安全措施要求较高的工程项目外。
(二)单项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 0 10 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
XX 镇人民政府(XX 工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发包的工程项目,经党政班子会议民主决策后按程序进行发包。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的工程项目,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后按规定程序发包。
三、招标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招标前 7 天内向镇招投标分中心提出交易申请,提供立项依据、资金下达文件等进行招标审批,填写“XX 镇招投标项目交易申请表”,经项目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并由镇招管办备案后方可开展招标活动;属于村级项目的须附“XX 镇 XXX 村干部(社员)会议公决书”及村务联席会议纪要;纳入当年政府投资计划且单项工程 200 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 XX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进行招标审批程序。
四、招标活动
单项工程控制价 10 万元(含)以上的小额建设项目交易信息一律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开发布交易公告(含邀请招标、直接委托的项目),并作为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的凭证,同时在项目建设所在地张贴该交易公告,X 公管办〔2021〕10 号文件规定的小额建设项目的发包交易行为,原则上采用“两随机中标法”(即随机抽取下浮率、随机抽取中标单位)
确定施工单位。由市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标的,招标程序以市招标中心的要求为准。
组织招标活动时建设单位应当派遣代表和监督人员参加,小额建设项目开展招标活动时,镇招投标分中心工作人员参与招标活动。在工程招投标结束后一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镇招投标分中心提交招投标文书进行备案(含预算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备案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作为领取资金结算的必备资料。
五、其他管理要求
(一)控制邀请招投标数量
镇辖区内(含村)拟建的小额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直接委托三种方式,招标控制价 1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项目原则上要公开招标,当年的小额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比例不得低于 80%(疫情期间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确需采用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招标方式的(原则上为应急性排险工程项目),需经镇班子会议通过,村级项目还需经村民(股东)代表会民主决策。
(二)严格选择中介单位
项目招标前期开展的工程图纸设计、预算编制及预算审核、招标代理相关服务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监理、工程结算审核等中介服务,应一律委托 XX 市政府性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入库单位实施。
涉及地勘、测绘等无中介机构服务库的事项,应通过网上竞价、政府采购等规范程序选择中介机构。
单项服务招标控制价在依法招标限额以上的政府性投资项目需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发包确定中介服务机构。
同一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各标段的监理、招标代理(含咨询)等服务招标实行一次性发包,不得分割发包。
六、附则
本制度涉及的相关内容,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与原《XX 镇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X 委〔2019〕181 号)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附件 1.《XX 镇招投标项目交易审查表》
2.《XX 镇 XXX 村干部(社员)会议公决书》
附件 1:
X XX 镇招投标项目交易审查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业
主
XX 市 XX 镇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投资预算 (或标底价)
预计工期
(或租赁承包期)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招标项目 内容及规模
业主立项依据
(项目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单位
业主申请 招标方式和投标人资质要求
根据现行招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村民(代表)大会公决书,已具备招标条件,申请采用
招标方式组织招标。
投标人资质要求:
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
工程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申报单位
XX 市 XX 镇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乡镇项目 领导意见
签字:
招 管 办 审查意见
经审查,相关手续和资料齐全。
签名:
招投标分中心 备
案
签名(印章):
备注
注:此表一式两份,业主、招投标分中心各一份。
附件 2:
X XX 镇 镇 X XXX 村干部( ( 社员) ) 会议公决书
因本村
的需要,由村两委扩大会申请对
(交易项目)于 20
年
月
日召开了村干部大会。大会应到代表
人,实到代表
人。会议根据本村两委向大会提交的关于(与预算项目名称一致)
项目(建设、发包、采购、出让、转让等)的议程进行审议,经大会表决,
票赞
成,
票反对,
票弃权;现公决如下:详见村会议记录复印件(附后)。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
20
年
月
日
X XX 镇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一、合同拟定
项目完成招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应在 3 天内将合同样本交至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完成合同样本审核并确认无误后后,双方法人或由法人指定的代理人应在 7 天内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并加盖双方公章。其中合同条款内应明确项目工期、计划开完工时间、合同总价、项目资金支付方式、
预付款条款及质保金条款等重要内容,相关内容在合同签订过程需填写完整,否则将视为无效合同,予以废除。
二、工程监督
单项工程 10 万元(含)以上,50 万元(不含)以下的,发包人应建立由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包括监督人员)等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单项工程 50 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原则上要确定监理单位,对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等进行监督,监理单位的确定,参照 XX 镇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中第五条第(二)点相关内容执行,其中 500 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聘请第三方进行项目跟踪审计,对项目造价进行过程性监督,监理单位需将工程监督全过程进行记录,形成监理日报等重要材料供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实时查看,并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履职情况的重要参考。工程建设过程中,镇绿色发展办公室、招投标分中心具有对项目招标跟踪监督职权。
三、工程开工
施工单位在进场开展项目施工前,需出具开工报审表报建设单位审批,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进场开工,其中设有监理单位的工程,施工单位在出具开工报审表后,监理单位应根据开工报审表出具相应的开工报告,施工单位方可进场开工。投资额在 500 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应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取得许可证后,监理单位方可开具工
程开工报告,同时应在出具开工报告后 7 天内报镇绿色发展办公室进行政府投资在线平台网上开工申报。
四、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支付
工程的预付款及进度款支付需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及支付方式执行,其中在进度款中标明预付款扣除方式的,按照条款约定的内容执行;未明确规定的,在第一次支付进度款时一次性扣除全部支付的预付款(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施工单位在请付进度款时,应提供体现本期请款工程量的全部材料,报相关科室及镇财政所审核无误后,由财政所将款项划拨至建设单位进行进度款支付。设有监理单位的工程,其进度款请款材料应由先由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由财政局委派支付中心拨款的项目在请付进度款时,需提供监理单位出具的支付报审表、支付证书等相关材料,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经项目经办人、分管领导、财政所负责人、镇行政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再送至委派中心进行进度款请付。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审计)前,支付工程款项总和不得超出项目合同(补充合同)的 70%(上级有规定的除外)。
五、工程验收
项目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出具项目完工报告报建设单位审批,设有监理单位的应先报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应成立包含专业人员(项目专家、资金补助单位、项目线上分管领导及
干部、驻村干部)在内的不少于 3 人的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项目验收报告,报告签字人员不少于 3 人。未通过项目验收评审或专家组验收提出整改意见但未整改到位的,不得进行项目结算审计。
六、工程变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工程造价。工程变更累计净增加造价超合同价 30%内的,镇级项目报主管部门备案,村级项目报乡镇备案。工程变更累计净增加造价超合同价 30%(含)以上的,经建设单位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并审核后,镇级项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村级项目报乡镇审批。填写“XX 镇小额工程项目变更备案(审批)表”。经以上变更审批程序后结算造价不得超过 200 万元。
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准则及程序按 X 政办发〔2016〕60 号文件中第 32 条、36-40 条规定执行。
七、工程送审
镇村单项工程 10 万元(含)以上,50 万元(含)以下的工程项目,除房屋建筑、桥梁及工程技术含量和安全措施要求较高的工程项目外,工程结算审核需提供“项目批复或项目补助资金文件,工程预算编制、招标代理资料、村级监督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结算编制”。50 万元(不含)以上的工程项目送审资料包括:项目批复或补助资金文件,施工图、预算
编制及审核,招标代理、施工组织、开工报告、隐检记录、完工报告、变更备案、竣工验收、设计、监理、结算等资料。
八、工程结算
镇村 10 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以有相应资质且入围的中介单位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为准;10 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分为两类,其中 5 万元(不含)至 10(不含)万元的项目要有中介单位的结算审核报告;5 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可以按清单方式结算,镇级项目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村级项目由村两委部分成员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签订固定总价合同的项目无需出具报告和结算清单。
九、工程归档及尾款支付
加强项目全过程档案资料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实行“一项目一档案”,进出有记录,移交有登记。在工程报账完成前,必须参照“XX 镇项目招投标档案登记表”提交一份完整的工程项目资料,经镇绿色发展办公室审核后移交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存档。镇财政所需在绿色发展办公室完成材料审核并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项目余款支付。
村级项目审核结果须经村监会审核及乡镇(街道)联系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后并在项目建设所在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支付工程尾款。项目尾款应严格按照工程结算审核造价中的审定价进行支付,且支付时需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质保金比例
(不得少于合同总价的 1.5%)预留质保金,待质保期满,经业主单位审核后予以支付。
十、附则
本制度中未明确规定的,以及涉及的相关内容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附件 3:《XX 镇小额工程项目变更备案(审批)表》
附件 4:《XX 镇 5 万元以下项目结算清单》
附件 5:《XX 镇村级 5 万元以下项目结算清单》
附件 3:
X XX 镇小额工程项目变更备案(审批)表
工程名称
编号
建设单位
合同价
本次变更(增加)造价
累计变更增加造价
项目结算价
工程变更 内
容
变更原因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村领导审核意见
联系领导:
年
月
日 乡 镇 审核意见
项目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业主和镇招投标分中心各执一份。
附件 4:
XX 镇 5 5 万元以下项目结算清单
招标(业主)单位:(盖章)
时间: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
完成情况
项目结算清单
序号 内容 单价 数量 合计 例 修复道路人工 200 元/天 3 天 600 …
合计
相关人员确认签字
附件 5:
XX 镇村级 5 5 万元以下项目结算清单
招标(业主)单位:(盖章)
时间: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
完成情况
项目结算清单
序号 内容 单价 数量 合计 例 修复道路人工 200 元/天 3 天 600 …
合计
村两委及相关人员确认签字 村两委人员
相关人员签字
盖
章 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
X XX 镇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准则
工程项目档案是指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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