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扶领字〔2020〕79号【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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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扶领字〔2018〕79 号
签发人: 郑建旭 李永红
毕节市七星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对 2018 年度第五批广州对口帮扶毕节市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区教育局,区直各部门,脱贫攻坚各片区指挥部:
根据《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广州市对口帮扶毕节市资金项目申报和调整的紧急通知》(毕扶办〔2018〕88 号)及《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毕节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8 年度第五批广州市对口帮扶毕节市项目资金的通知》(毕扶办〔2018〕97号),同意我区 2018 年度广州市对口帮扶毕节市项目资金 300 万元。按照《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毕节市七星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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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对口帮扶毕节市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毕扶办〔2017〕101 号)精神,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批复你局报送的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的实施方案,将该笔扶贫协作新增资金 300 万元投入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用于落实 1186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教育资助。
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质量 (一)明确专人负责,迅速启动实施。教育局必须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对口帮扶毕节市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毕扶办〔2017〕101 号)相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迅速组织启动实施,做好项目监管及资料收集等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工,并严格实行自查验收、区级验收、区级报账。
(二)强化项目管理,严格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规格、补助标准和受益贫困户等内容经本次批复后,原则上不得再次变更或调整,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档案资料,按时上报进度。教育局要严格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档案,建立健全“广州对口帮扶扶贫协作资金项目专项档案;要切实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并务必于 12 月 15 日前完成区级报账。
(四)强化部门合力,协同实施推进。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全力配合,加大项目指导和监管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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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全面竣工。各受助乡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脱贫攻坚各片区指挥部要主动作为,积极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财政部门要强化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报账的管理;扶贫部门负责做好项目的备案、监管、验收、扶贫对象受益情况监测等工作,实行全程监控,并协调指导推进项目实施;审计部门要依法审计,加强审计监督,创新审计方式;宣传部门(电视台、新闻中心)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宣传报道,并制作影像短片,展示广州市对口帮扶我区取得的扶贫成效。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项目质量。教育局要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区财政、审计及有关部门定期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确保全面实现项目预期绩效考核目标。
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扶贫实效 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对口帮扶毕节市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实行区级报账制、公示公告制,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管,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挪用、挤占、截留、闲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非贫困户,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高效使用。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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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毕节市七星关区 2018 年度第五批广州市对口帮扶毕节市扶贫协作资金项目统计表 2.《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广州市对口帮扶毕节市资金项目申报和调整的紧急通知》 3.《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毕节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 年度第五批广州市对口帮扶毕节市项目资金的通知》
毕节市七星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 年 12 月 12 日
存:3 份
共印 65 份
毕节市七星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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