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午同志意见修改)全市乱占耕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启动会讲话,3(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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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谢培午 (2020 年 7 月 27 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刚才,玉平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谌贻琴省长重要批示;小井、书龙同志分别介绍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有关情况,家凯同志对整治纪律提了明确要求。讲得都很好,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治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耕地保护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耕地保护是关乎 14 亿人吃饭的问题,容不得半点疏忽。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后,我们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市委、市政府作了汇报;7 月 6 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张集智市长就如何开展好我市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出了指示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耕地 保护的“紧迫性”。耕地保护是涉及到国家安全的根本大事,其重要性提高到任何程度都不为过。我市作为全国唯一一个以“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为主题的试验区,肩负着“为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闯出一条新路子”的历史使命,而我市山多地少,沟壑纵横、坡地较多,优质耕地资源稀缺,发展多受掣肘。我市2020年耕地保护任务目标是1368万亩,此次“三调”初始成果数据耕地现状数为 1247.77 万亩,已突破耕地保有量规划目标 120.23 万亩;现行规划确定的 2020 年毕节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 1136.7 万亩,“三调”初始成果永久基本农田中的净耕地仅有 747.82 万亩,已突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目标 388.87 万亩。这已严重侵占了后续发展资源、严重抢占了子孙“饭碗”、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二要充分认识占耕违建形势的“严峻性”。近年来,我市各地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处于蔓延势头,违法建房行为正从普通农村向城市郊区蔓延、从普通房屋向楼房别墅蔓延、从农民自住向非法出售蔓延。据统计,2009 年土地“二调”时,全市耕地面积为 1500 万亩。近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三调”最新成果对比“二调”结果,发现 10 年时间耕地减少了 250 余万亩,其中新增农村宅基地占用耕地超过 10 万亩。这当中有历史原因、又
有政策问题,有监管执法问题,也有群众意识问题。市政府、市有关部门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但收效甚微,相关法律制度都成了摆设和稻草人。“村支两委”干部放松了对村集体土地的监督职责,一些干部群众便目无法纪,乱占耕地建房,形势非常严峻。
三要充分认识开展整治工作的“艰巨性”。乱占耕地建房反映出来的问题是非常复杂的,问题形成时间长、涉及群体大,牵扯的是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科学研判形势、精准把握政策,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服从大局、把握节奏、稳妥推进,坚决不能简单化、不搞一刀切。特别是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起整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及时安排部署,立即行动起来,坚决遏制增量、全面摸排存量、审慎推进处置。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把摸底排查这项基础工作抓死、抓牢。
二、采取有力措施,稳妥推进整治工作 按照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整治工作分调查摸底(2020 年 7 月至 12 月)、整治试点(2021 年 1 月至6 月)、全面整治(2021 年 7 月至 2022 年 6 月)、检查复核(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12 月)等 4 个阶段,各县
(区)要把握好时序,讲究方法策略,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一要在遏制增量上“零容忍”。7 月 3 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就要求各县(区)立即将韩正副总理“会后就不允许再有增量”的指示精神传达到基层、传达到一线,务必先把增量控制住。7 月 6日,集智市长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也作了要求。7 月 17日,市政府下发了紧急通知,对坚决遏制乱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作了明确要求。但从实际情况看,新增问题依然存在,说明各县(区)仍未传达到位、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执行不力。对此,务必正视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正在实施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县、乡级政府要立即下达停建通知,拍摄现场照片锁定证据;对发现继续建设、违法事实扩大的,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采取严厉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对仍然不听劝阻“顶风违建”的,要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按程序立案查处,该没收的没收,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限期复耕到位;同时,公安机关要视情况对当事人采取警告、拘留等措施。
二要在摸排存量上“全覆盖”。从现在到年底,各县(区)要集中精力对 2013 年以来乱占耕地建房提前开展摸底工作,重点摸清“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在流转、买卖的耕地上违法建房,在承包耕
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各种名目占用耕地违法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 8 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全面掌握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类型、主体、面积、用途、原因等。同时,对 7月 3 日后,占用耕地新开工、继续建设且未按规定履行乡村建设规划、宅基地用地等审批手续的,农村住宅类房屋、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工化、仓储、商服等产业类房屋全面摸排清楚,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分门别类建立好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为今后分类稳妥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坚实基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日常调度,做好跟踪评价,今年 12 月中旬前选取 1 至 2 个县(区)作为整治试点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后,确保明年开展整治试点,并做好经验总结、政策完善等工作,为推进全面整治探路子。
三要在分类处置上“严要求”。根据全国、全省会议精神,从明年下半年起,对 2013 年以来的各类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全部处理,妥善处置,既要整治乱占耕地的住房问题,也要整治乱占耕地的管理用房和工商业用房问题。各县(区)整治工作必须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依据,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整治。要突出整治重点问题,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特别是工商资本下乡违法占用
耕地建房、基层干部利用职权等强占多占耕地建房行为。在整治上要坚持“先干部后群众、先市民后农民”的原则,必须先处置国家工作人员、城市居民下乡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对村民自建自住,且是唯一住房的要区别对待、稳妥处理。同时,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要予以保障。对 7 月 3 日前已建设但未完工、属于脱贫攻坚“补短板”、重大项目搬迁自主安置、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危房改造且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一户一宅”和省有关面积规定建设的房屋,在确保其他乱占耕地建房增量问题全面可控的前提下,实行“挂牌施工”。
四要在堵疏结合上“求实效”。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出:既要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又要对一些乱象进行整治。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时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我们开展整治的目的既是要保护耕地,也是要农村更美丽、农民生活更美好。为此,既要“堵得住”、更要“疏得通”。在如何“堵”的问题上,待国家、省政策标准出台后,各县(区)要按照国家规定,搞好司法衔接,优化强制执行程序,增强操作性、针对性,既要防止不问原因、大推大拆,也要防止畏手畏脚、不敢工作、失职渎职;既要严格处置乱占耕地建房乱象,也不能让社会矛盾集聚、影响社会稳定。在如何“疏”的问题上,国家要求各地每年单列 5%的计划指标用于农民建房、农村建设,各县(区)
要认真落实,不得侵占挪用指标。对侵占挪用指标的县(区),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暂停新增建设用地报件审查。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认真研究今后农村宅基地的保障问题,不仅仅是规范程序,还要保证“有地”可供;公安部门也要认真研究分户问题,考虑农民子女结婚成家后的实际住房需求,做好分户服务工作。2022年下半年,将开展县级自查、市级复核、省级抽查,最后接受国家复核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出现。
五要在宣传引导上“无死角”。深入宣传耕地保护政策法规,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以及对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是确保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的重要保障。当前,各县(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造势不够、氛围不浓,只有个别县(区)悬挂了宣传横幅、录制了宣传录音,尚未达到应有的效果。7 月 17 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方案》并附相关宣传标语,各县(区)要切实按照要求抓好落实。7 月 31 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在政府(办事处)、国土所(分局)、主要交通路口张贴、粉刷不少于 5 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标语;录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音频资料,通过流动宣传车不间断地进行流动宣传;
利用赶集、大型集会等时机,每月至少组织开展 1 次宣传咨询活动,安排干部职工上街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村(社区)要在道路两侧、集中村寨、学校、公共场所等地方张贴、粉刷不少于 10 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标语;利用乡村(社区)广播每日播放乡(镇、街道)录制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宣传音频资料;组织村支两委干部、驻村干部深入每家每户,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相关政策。市、县两级要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平台、微博、抖音短视频、漫画等多种题材开展宣传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抓好落实,让宣传工作进社区、进校园、深入千家万户,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该项工作开展,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人财物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整改责任要“一压到底”。县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履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直接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抓具体抓深入。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包村干部、驻村干部等重点抓的工作责任机制,
对本辖区内所有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进行拉网式清理排查。村支两委要充分发挥“信息员”作用,及时发现、制止、上报在建房屋情况。
二是规范审批要“一畅到底”。为防范化解矛盾,在全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中,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对接省直有关部门,进一步明晰政策措施,抓紧完善《毕节市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按程序送审后下发实施。市、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的指导,7 月底前乡(镇、街道)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宅基地联审联办制度,公布办理流程和要件,明确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等有关部门在材料审核、现场勘查等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和办理期限,为符合条件的村民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
三是考核问责要“一追到底”。市、县督查考核部门要将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纳入县、乡党委政府差别化目标考核体系和动态督查考核重点内容,会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督促、扭转农村宅基地管理混乱的局面。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防止出现工作“断层”“断档”。对干部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的要严肃执纪问责;对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玩忽职守、滥
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按有关规定对所有相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同志们,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是一项重大紧迫的政治任务,我们要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职尽责,坚决攻坚克难,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扎实成效,为保护耕地资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