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推动实现一季度“开门红”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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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推动实现一季度“开门红”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精神,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突出抓好“593460”工作举措,力争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 1.强化经济运行调度。持续做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大项目的监测预警,准确把握经济走势,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及时发现化解经济运行中的趋势性和苗头性问题,加密经济运行调度频次,破解“堵点”“断点”“难点”问题,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对个性问题分门别类精准制定解决办法,全力稳定经济基本盘,力争主要指标增速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2.切实抓好企业入库。开展“百企服务”行动,以“四上企业”和亿元以上新开工产业项目入库为突破口,统计、发改、商务、财政、工信、科技、税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动开展摸底培育,建立“准四上”企业信息动态库,落实新增“四上”企业奖励政策,确保一季度有一批“四上企业”和亿元以上新开工产业项目达到入库标准。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健体委、市文广旅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3.全面掀起建设高潮。坚持项目为王导向,制定《驻马店市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评价办法》,修订《驻马店市重点项目建设考评奖惩办法》,抓好第一、二、三期“三个一批”活动项目,谋划第四期“三个一批”活动项目,组织一季度全市“三个一批”暨重点项目观摩活动,加快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一季度前三期“三个一批”59 个签约项目开工率达到 60%以上,126 个开工项目开工率达到 100%,107 个投产项目投产率达到 100%,力争一季度完成重点项目投资 700 亿元以上,“三个一批”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4.加快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深化项目储备,聚焦新基建、新能源、城市更新、交通、水利、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谋划、上报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适度超前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项目能评、环评审查和规划土地等前期工作,能快尽快、能早尽早,推动尽快开工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工业稳定增长 5.稳定工业经济运行。建立工业经济稳增长工作专班,制定促进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开(复)工面临的困难问题,做好企业运输、用工、用能、用料、物流等全方位保障,鼓励支持有市场、有订单的企业连续生产,对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增量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按照季度收入增幅,分档次适当给予一次性增产奖励,促进企业发展,确保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6.扎实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继续完善领导分包、专班服务、督促督办、考评奖惩“四项机制”,对重点企业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对重点问题“点办理、批处理”,加快问题销号。按照企业分类清单,重点抓好“50 强”“50 优”“专精特优”“拟上市企业”等企业分类帮扶,出台普惠性政策,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7.接续落实惠企政策。围绕保市场主体,以市场化方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对疫情期间出台的支持企业发展的产业、商贸、金融、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惠企政策,认真研究到期后的接续政策,对市级权限内能接续的全部接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春耕备耕 8.确保农业生产稳定。优化农业结构,引导农民种植春花生、蔬菜、瓜类、烟叶、中药材等高效特色经济作物,提高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加快播种进度,加强田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做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继续开展“千名科技人员包千村”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切实抓好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确保夏粮丰收、农业稳定增产。
9.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稳定规模猪场存量,将年出栏 500 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纳入全国和全省生猪养殖系统,建立生猪产能分级调控责任制,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菜篮子”负责制,持续增强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加快科技创新
10.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做好创新能力评估分析和辅导扶持,一季度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 90 家以上。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工作机制,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体系,一季度规上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 10%以上。做好企业技术合同登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上登记技术合同,一季度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 2.5 亿元。
11.加快培育高能级研发平台。加大财政投入,采取择优组建、内部整合、联合共建等模式,积极推进建设一批省市级研发平台,培育一批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等高能级平台,一季度认定市级研发平台 20 个以上。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开展招商引资 1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第 25 届中国农加工投洽会”“中国药谷”“国际农都”等,筹备组织好石家庄等专题招商活动和全国农业机械及零部件展览会等经贸交流活动。组建产业招商小分队,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围绕九大产业集群开展精准招商,市县协同,尽快掀起招商引资热潮。
13.推动重大产业招商活动。加强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化工集团、通用电气医疗(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围绕正在洽谈对接的重大产业招商项目,成立项目攻坚小组,加快推动项目签约,一季度各县区签约合同总投资亿元以上主导产业项目不少于 5 个。
(市招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14.落实促消费稳增长政策。抓住当前消费旺季,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制定出台促消费相关措施,重点在开展常态化促销活动、壮大商贸主体规模、稳住重点消费、扩大品牌消费、持续推进网络消费、升级城乡消费载体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发挥线上“全天候、零距离、少接触”的电子商务优势,推动消费升级。
15.加快推进文旅行业复苏。推进景区、文旅综合体、文产基地等重点文旅企业复工复产,加强对 KTV、网吧、影视院线等娱乐场所日常监督管理,谋划安排旅游专列和各种形式的文旅资源推介活动,大力开发旅游行业客源市场,一季度市县分别组织一次文旅行业集中签约活动。
(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促进外贸外资量稳质升 16.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用好各类春季展会平台,帮助企业抢订单、拓市场。跟踪重点出口企业,做好集装箱和供需信息对接,缓解企业物流压力。对近期出口量大、出口频次较多的重点企业加强主动联系沟通和跟踪服务,激发龙头企业出口优势,快速拉动出口增长。通过采取政策支持、加强宣传、培养人才等方式,积极引导企业进出口业务回流。
17.积极引进外商投资。实行“五个一”制度,推进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实行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和“一网通办”,为外商投资企业做好全方位指导、全流程服务,促进我市利用外资稳定增长,争取一季度实际吸收外资增长 4.3%。
(市商务局负责)
九、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18.加快市区经济同频共振发展。制定针对中心城区四区放权赋能工作方案,加大对中心城区支持力度,不断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
19.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深入开展问题楼盘处置,探索房地产市场发展新模式,综合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
20.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围绕“一老一小一青壮”,在就业、教育、卫生、社保等方面,办好一批民生实事,一季度组织教育领域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
(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体委、市民政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快推动“放管服”改革 2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创建,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推行有诉即办,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全面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行动,全面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全面开展依法依规兑现承诺专项行动,继续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切实让企业满意、群众满意。
22.加快开发区改革。落实“多规合一”“三条控制线”和产业用地不低于60%的要求,推动开发区整合,各开发区一季度完成整合挂牌。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把用地管控的关口前移,通过前置审核,有效杜绝低效闲置土地的发生,力争一季度完成 30%的产业园区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处置工作。
23.持续推进国土空间开发。高质量编制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实编细中心城区成片开发方案,完善“标准地” 出让机制,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审批,严控“3+N+1”控制性指标体系,中心城区范围内工业用地全部按“标准地+承诺制”出让,实现拿地即开工。
(市发改委、市委编办、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统筹发展安全稳定工作 24.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和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加强综合治税,完善财源涵养机制,切实做好“三保”工作,开展存量金融风险三年出清行动和非法集资专项治理行动,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5.强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落实分区分级防控要求,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不随意层层加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持续深化全市安全稳定“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大化解”活动,推动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26.扎实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健全“米袋子”“菜篮子”市场供应保障机制,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做好城市运转保障,保障全市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运输渠道畅通,保持市场供应与应急储备有序衔接。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卫健体委、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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