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全县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汇报
农村党员发展工作是强化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重视在广大农村年轻人中发展党员,是解决农村党员“老龄化”问题,着眼于党员队伍长远建设的重要举措。
几年来,我们x县针对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现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了农村党员发展的数量与质量。首先是制定好发展党员计划,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性与预见性,仔细落实省、市发展党员计划精神,注意在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年轻人、企业骨干、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重视发展年轻党员与女党员,逐步优化党员结构。其个,是推动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不断提升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增强了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与程序性。从去年开始,x县在全县试行发展党员测评制、预审制、票决制与职责追究制。还有就是把发展党员工作做为党的建设工作目标管理的一个重要考核内容,不断强化督促检查,增强当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使命感与职责感。每半年对各乡镇党委发展农村党员情况进行一个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对好的经验与做法及时宣传与推广。检查结果作为评判乡镇党委书记、组织专干与支部书记是否称职的主要依据。这些措施的实行使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有了较大的转变。
近年来来,我们虽然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农村党员队伍结构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主要表现为发展的党员年龄依然偏大、文化层个依然偏低、农村能人党员依然偏少等问题。
2.农村党员发展数量呈减少趋势。主要表现为进取写入党申请的人逐年减少,入党积极分子不能保持一定数量的动态平衡,导致连续几年农村发展党员数量呈减少趋势。
3.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易受到非正常因素干扰。少数村干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决策不民主,有的村干部、党员把宗族观念引入党内生活中来,在发展党员中“举亲不举贤”;还有的村干部能力不强、水平不高,担心发展优秀的中年轻人入党对个人的位子构成威胁,压住优秀的人才不发展。
通过分析,影响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次方面:
1.基层党组织重视不够、督导不力、职责落实不到位。部分基层党组织没有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
2.农村中年轻人大量外流。如今农村大部分青年长期在外务工经商,导致支部想发展没有适宜的对象,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想加入党组织没有组织关心。
3.基层党组织对积极分子的教育引导不力。当前农村大部分有文化、有能力的中年轻人长期在外务工经商,基层党组织不进取联系,导致一些长期在外务工经商有意加入党组织而无人培育;同时受社会一些阴暗因素影响,一些人认为“入党吃亏”、“入党无用”、“入党不自由”,自觉不自觉地对党组织疏而远之,基层党组织对其没有进行充分的教育引导。
1.强化领导,落实职责,真正把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基层党组织要牢固确立“不抓发展党员工作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着重明确“两级组织、三次职责人”的责任,即要明确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乡镇党委书记、组织专干与村支书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责任。乡镇党委书记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职责人,组织专干是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直接职责人,村支书是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职责人。此外,还应明确乡镇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与党员驻村干部的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同时,组织部门与乡镇党委要结合基层现实,突出工作着重,改进薄弱环节。
2.拓宽视野,精心选育,大力强化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针对当前农村党员队伍年龄偏大、素质偏低的现状,乡镇党委与村党支部要改变工作作风,改善工作方法,变“守株待兔”为进取出击,善于发现与培育“苗子”,要在仔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类建立人才信息库,落实培育联系人,强化和他们的联系,当好教育与引导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还要强化跟踪培育管理,建立培育档案,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在思维、学习、工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要强化动态管理,坚强定期整顿,对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吸收入党,对思维表现不好、入党动机不纯、群众意见较大的,要坚决清理出队伍,确立良好的社会导向。
3.创新体制,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实效。一是要建立发展党员“后进村”限期转化机制。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包干职责制。“后进村”由乡主要领导主抓,进行着重引领,限期转化。乡领导要带头包片联“后进村”,负责一项片的发展党员工作与一项“后进村”的整转工作,其它党员市级领导也要每人挂钩联系一项发展党员“后进村”,进行着重整转。乡镇一级,对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无女党员的支部由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对60岁以上党员占1/3的村支部,明确由组织专干联系。要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对“后进村”整改规划、申请入党人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发展对象人数及职责制落实情况,每季度通报一个。对连续三个通报工作仍无明显改善的,要对相关乡镇党委与职责人通报批评、进行组织谈话并追究相应职责。二是要建立职责追究机制。对违反《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吸收党员,突击发展党员,弄虚作假,致使不符合党员准绳的人进入党员队伍的,或因工作不力延误党员发展工作的;工作程序不到位引发群体越级上访的,坚决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由于非正常因素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不能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对任期内由于主观原因不培育入党积极分子、不发展党员的村支书,要坚决予以调整,违反党纪的要予以必要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