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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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依据《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 2021-2025 年,规划基期为 2020 年。
一、发展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海宁市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要求,全面快速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并转入质量提升的深化发展期,形成新的发展格局。一是健全了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优化了从体系布局到项目落地、从养老照护到医养结合、从日常运营到监管评价等一揽子政策文件,初步建立了与长护险相衔接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二是填补了养老服务设施短板。以中短期托养为核心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了镇(街道)全覆盖,完成了市福利中心、周王庙镇、丁桥镇等养老机构建设项目;三是拔高了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标杆。以养老机构 4H 评价、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为抓手,定期刷新标准、完善指标,常态化、持续性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四是提升了养老服务队伍素质。通过养老服务领军人才培养、养老护理员培训等项目,实现“关键少数”与“绝大多数”同步抓、同提升;五是落实了一批民生实事项目。先后实施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为老助餐配
- 2 - 送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养老服务品质不断提高。截至 2020 年底,全市有各类养老机构 17 家,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 40 张;建成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14 家;享受居家护理补贴 1500 余人;日均助餐服务老人达 3200 余人;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274 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十三五”时期指标任务全面完成,老年人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海宁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加快建设现代中等城市和国际品质潮城的第一个五年,是全面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第一个五年,养老服务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1.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背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开启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共建共享、增进民生福祉是其中重要的价值追求和发展导向。养老服务发展要站位历史新起点,从浙江争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以及海宁勇当“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示范表率和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的目标高度,找准养老服务工作新定位,构建新格局中养老服务工作的着力点和高质量发展的新标准,积极回应老年人对品质生活的追求,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让幸福颐养成为展示共同富裕“重要窗口”的重要内容。
2.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需求的新趋向。截至 2020 年底,海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1030.78 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00.93 亿元,地方财力位居全省前列;人均 GDP 达到 1.5 万美元,迈入高收入经济体行列。预计到 2025 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1600 亿元以上,人均 GDP 实现 2.2 万美元,县域良好的经济发展基础,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劲的物质保障。社会保障不断健全,养老金实现 14 年连涨,长期护理保险全员覆盖,基本生活和基本服务保障日益健全;伴随建国后出生的人口逐步进入老年期,将带来老年人价值观、生活观和消费观的迭代,对养老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和期许,大养老、大健康产业迎来新机遇。
3.迈入超老龄社会呈现的新挑战。截至 2020 年底,全市户籍老年人口 19.65 万,占户籍总人口 27.75%。2022 年伴随第二次“婴儿潮”进入老年期,老年人口将急剧增加;预计到 2025 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到 23.90 万,老龄化达到 32.50%,迈入超老龄社会;人均预期寿命从 83.4 岁提升到 83.8 岁,高龄化势态发展明显。“十四五”时期,是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从深度老龄社会迈入超老龄社会,老龄化和高龄化进一步叠加,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凸显。常住人口持续快速增长,探索包容性社会福利政策也将成为新的课题。
4.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十四五”是养老服务从快速发展转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期,从设施、数量的粗放发展进入内涵式发展。围绕“结构、品质、精准、效能、均衡”新阶段发
- 4 - 展重点,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明晰政府、市场、社会、家庭的职责边界,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提供个性化多元供给,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建立与全面放开市场相对应的综合监管体系,成为新时期养老服务发展新的重要内容。
比照国家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历史新站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我市养老服务工作依然存在差距和短板。总体看,与老龄社会相适应的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尚不够健全,政策整合和服务链接尚显薄弱;与长护险相衔接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尚不完善,社区居家医护康护依然不足;居家、社区、机构,医养康养之间服务引导转接机制尚不健全,护理队伍专业性、综合照护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智慧养老需要迭代深化,城乡联动、协同发展有待深化探索,实力品牌机构不多,市场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与全面放开市场对应的综合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和“国际品质潮城”发展导向,以“打造县域养老海宁样本”为目标,率先探索符合国情市情的发展路径,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创新发展为引擎,以数字化
改革为牵引,聚焦基本养老服务,聚焦提质增效,聚焦部门政策和资源整合,积极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让幸福颐养成为展示“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示范表率的重要内容,唱响“汇爱如海 康养安宁”的海宁养老服务金名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基本服务保障。落实家庭养老主体责任,积极发挥政府在养老服务统筹规划中的主导作用,履行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责,聚焦失能失智长期照护,建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切实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和社会对养老的安全预期。
坚持社区整合照护。按照社区照护的国际发展趋势,更加突出社区居家养老的基础性作用,满足老年人就地养老的意愿,以社区为平台,推进设施、服务和资源下沉,串联社区居家机构;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融通部门、社会和家庭服务资源,提供整合式照护。
坚持城乡一体发展。推进养老服务基本制度和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不断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通过城乡养老服务资源联动,推进城乡协同发展。深刻认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特有基础和规律,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农村养老发展模式。
坚持数字改革赋能。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在养老服务领域广泛应用,推进
- 6 - 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实现养老服务与管理全面迭代发展。
坚持放管双向发力。进一步全面放开市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保障老年人权益。
(三)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人人享有多样化基本养老服务、城乡联动一体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障的县域养老海宁样本基本建成。
——基本养老高水平惠及。与长护险相衔接的普惠型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失能失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老年福利逐步提高。
——社区照护形成新格局。建设形成大社区养老服务新格局;层级功能定位清晰,提供综合整合照护的“大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家门口服务更可得、可及。
——服务转接形成新秩序。居家社区机构照护各自定位清晰,以评估为导向,有序转接的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初步建立。
——照护能力实现新提升。长期照护服务供给有效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达到总床位的 65%以上,打造 10 个紧密型康养联合体,康复护理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康复护理实现突破;认知障碍照护体系初步建立。
——队伍建设实现新突破。建立以养老护理员为基础,护士
为核心,社工、康复治疗师为保障的多学科照护队伍;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 30 人,高级护理员、技师级护理员在护理员队伍中的比例达到 20%。
——数智养老全面迭代。养老服务全面实现数字化转型,形成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和智慧养老应用场景特色项目。
——城乡养老服务更加均衡。城乡联动一体发展形成有效机制,农村养老服务组织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表 1 海宁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 年 完成值 2022 年 目标值 2025 年 目标值 1 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 % 55 60 65 2 每万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 张 -- 10 20 3 镇(街道)社区照护中心数 个 14 16 20 4 紧密型康养联合体数 个 -- 4 10 5 市、镇街两级康复辅具展示/租赁服务覆盖率 %
40 100 6 智慧养老应用场景数 个 -- 2 3 7 智慧养老院数 个 -- 1 2 8 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 人 -- 25 30 9 高级护理员、技师级护理员在护理员队伍中的比例 % -- 17 20 10 老年社会工作特色项目 个 -- 1 2-3
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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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建县域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
1.形成“1+12+X”县域养老主干体系。创建全市养老服务枢纽中心,即海宁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4 大组织协同牵头养老服务事务、行业、公益及产业等指导和管理工作,依托 5 大平台,将其打造成为全市养老服务管理、资源整合配置、队伍培训、产业培育等集成中心、展示中心和枢纽中心。以 12 个镇街养老服务中心为主体,实现与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三级服务联动,促进机构社区居家协调发展。鼓励有实力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做强做大,成为全市养老服务运营管理和服务示范中心、项目孵化中心及品质养老幸福颐养展示窗口。
专栏 1:“1+12+X”县域养老服务主干体系 1 个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4 大组织 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市老年服务业协会 市敬老·爱心联盟 市惠老商家联合会 5 大平台 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为老综合服务平台 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平台 养老服务队伍培训平台 康复辅具展示租售平台 12 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12 个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X 个养老服务实体 品牌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
2.健全城乡联动发展养老服务机制。围绕加快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以推进城乡养老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继续推进城乡
养老服务设施、政策统筹一体化发展,以“养联体”“养共体”等城乡联动一体发展机制为抓手,实现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和人才培养等资源协同。
专栏 2:养联体、养共体
1.养共体。以四星及以上养老机构为依托,接管运营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通过连锁化运营,提高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水平。
2.养联体。通过项目购买、结对帮扶、设立服务阵地,城镇养老服务机构/公司为养老服务中心提供专项项目孵化和对口帮扶。
(二)打造大社区养老服务新格局。
1.打造大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设施和服务统筹下沉,构建“大社区”养老服务新格局。根据老年人口规模、老年人口密度、老龄化水平和空间跨度,主城区及有条件的镇(街道)建成 2-3 个大社区养老服务圈。大社区养老服务圈建设形成大社区级社区照护中心、村社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在宅服务三级服务体系,整合辖区社区服务和医护康资源,实现老年人家门口连续转接、整合式综合照护。
专栏 3:大社区整合式养老服务体系 目的:实现家门口养老 层级 设施 功能 资源整合 大社区级 社区照护中心 (枢纽型)
照护之家 记忆家园 家庭照护者培训中心 康复辅具租赁中心 老年助餐配送中心 内设养老机构 内设护理院、门诊、医务室等,或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同址规划 与未来社区、邻里中心等整合规划
- 10 - 村社级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人睦邻点
健康小屋 日托中心 助餐中心 活动中心 由辖区康养联合体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提供坐诊和健康教育、咨询 老年人家 在宅服务 安全防护,生活照料,康复护理,送餐助餐,助浴,家庭无障碍改造,关爱探访等 家庭病床 家庭照护床位 上门巡诊 康复护理指导 设施、服务组合要求
1.大社区养老服务圈,以老年人口规模、老龄化发展水平为依据,主城区和有条件的镇(街道)设置 2-3 个,老龄化水平低的规划预留。
2.社区照护中心/记忆家园,可以与其他设施同址,相对独立设置,符合养老机构空间布局要求。
3.可在现有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基础上提升。
2.推进整合型社区设施布局。推进与大社区养老圈相对应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从“老人跟着机构走”转向“机构跟着老人走”,聚焦社区、聚焦老年人集聚区,坚持分散多点均衡,推进社区嵌入式机构布局,促进居家社区机构融合发展。按 1 万名常住老年人配建不少于 300 张床位为规划单元,一个规划单元内,将养老机构分多处设置,老年人密度>3000 人/平方公里、1000—3000 人/平方公里,分别在老年人 500 米、1000 米内建有 1 家养老机构。统筹为老助餐服务中央食堂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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