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商改组发〔2020〕1号-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对于印发《毕节市2020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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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文件
毕商改组发〔2019〕1 号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关于 印发《毕节市 2019 年深化商事制度 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委办字〔2018〕60 号)、《毕节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毕节市 2019 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毕放管服组〔2019〕1 号)系列文件精神,经征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 2 - 各副组长单位以及有关商事制度改革市有关单位意见,现将《毕节市 2019 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全市各级有关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毕节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19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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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 2019 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委办字〔2018〕60 号)、《毕节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毕节市 2019 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毕放管服组〔2019〕1 号)以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关于印发<贵州省 2019 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市监综函〔2019〕3 号)系列文件精神,为深化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9 年,全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促进市场主体活跃发展的总体目标,通过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向深度广度扩展上取得新进展,促进优胜劣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夯实微观基础,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二、主要目标 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备案工作。优化电子税务局,实现
- 4 - 80%以上主要办税事项全程网办。取消省界收费站,使高速公路运行更加便利化。落实小微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实施的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降低社保费率,全面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减税政策。继续压减许可管理目录,简化审查程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完善网络市场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创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构建“诚信贵州”信用体系,信息归集的政府部门覆盖率达到 75%以上。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推进“ 证照分离” 改革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 号)精神,按照国家及省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安排部署,配合省级层面建设完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实现“证照分离”相关审批部门可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精简审批材料,会同相关部门对纳入《贵州省第一批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表》的 100 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类管理,推动落实各项改革配套措施。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 区> 人民政府< 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 年 年底)
(二)扎实推进便利化改革 1.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做好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信息化系统建设,建设完成并上线运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年内全面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
- 5 - 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 区> 人民政府< 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 年9 月) 2.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备案工作。研究制定外商投资设立审批、变更审批及备案权限下放至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的方案,将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备案权限下放至有条件的县(区),对下放情况进行跟踪。制定出台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备案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 任单位:各县< 区> 人民政府< 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 年12 月底)
3.研究制定税务登记注销业务规范并择部分单位试运行,优化企业注销税务登记流程。逐项梳理涉税业务,确定电子办税业务范围,建设电子签章、电子资料信息系统,优化电子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及其他涉企信息系统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与签收功能,推行 CA 证书、人脸识别实名认证,加强宣传辅导,扩大电子办税覆盖面,实现80%以上主要办税事项全程网办。
(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 区> 人民政府< 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 年12 月底) 4.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部以及省交通运输厅的工作部署,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年底前完成取消省界收费站工作任务,使高速公路运行更加便利化。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威宁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 年12 月底) (三)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做好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落实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所得税等减税政策,统计有关减税情况,视情况开
- 6 - 展企业所得税减税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督查。认真贯彻落实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比例。及时跟进初创科技型企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工资薪金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情况,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工作,做好减免税数据核对和分析。
(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 区> 人民政府< 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 年12 月底) (四)推进工业生产许可改革。落实取消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及简化审批程序,取消发证检验。市级发证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外)实行后置现场审查或例行检查,市级发证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外),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牵头单位:市市 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 区> 人民政府< 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 年底)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落实国家、省关于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工作部署,对侵权假冒专利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探索建立“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引导电商平台运用“互联网+”高效处理侵权假冒投诉。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加强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援助。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 区> 人民政府< 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 年12 月底)
(六)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
- 7 - 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9〕75号)精神,成立“毕节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 区> 人民政府< 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 年12 月底)
(七)打造“ 诚信毕节” 信用体系 1.加快“诚信毕节”信用建设,强化企业诚信、个人诚信、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共信用评价、信用联合惩戒、信用综合监管机制,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信息归集的政府部门覆盖率达到75%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 区> 人民政府< 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 年12 月底) 2.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应当公示的信息记于企业名下。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开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的列入和移出工作。实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归集率达100%。(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 区> 人民政府< 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 年12 月底) 四、工作要求
- 8 -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商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目标和要求,组织下级有关单位扎实按季度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下级部门的工作指导和培训力度,形成推动商事制度改革的强大合力。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责任分工和工作计划,各主要任务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工作的调度、协调和统筹,各有关责任单位要配合牵头单位扎实推动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各季度工作目标。
(三)完善工作机制。各主要任务牵头单位负责收集掌握本领域和各有关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分别于每月21日前和每季度末月21日前向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长单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月度工作完成情况和季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由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长单位筛选汇总后向市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报。各主要任务牵头和责任单位要将各自商事制度改革主要任务和目标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加强对各自系统内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
(四)强化工作总结。各主要任务牵头和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提炼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和主要经验,加强对优秀经验的宣传和推广,按照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要求,及时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
联系人:杨 健 电
话:0857-8255215
1390857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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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2766894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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