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能源局《对于进一步优化能耗双控工作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通知晋发改资环发[2022]196号(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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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能源局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能耗双控工作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晋发改资环发[2022]196 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
《关于进一步优化能耗双控工作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能源局 2022 年 5 月 27 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能耗双控工作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和省“两会”要求,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科学有序做好能耗双控工作,大力支持百千亿产业培育工程,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能耗双控考核政策 ( 一 )
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 。“十四五”期间,以 2020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基数,对每年较上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
(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根据国家确定的用作原材料的能源产品消费,包括生产烯烃、芳烃、化肥、农药、醇类等产品过程中的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考核。
(三)严控能耗强度,增强总量管理弹性。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源消费强度约束性指标管控,有效增强总量管理弹性,对各市能源消费强度的考核以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为准。对能耗总量的考核,允许各市根据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和 GDP 增速目标自行确定年度能耗总量目标,并报省政府备案;在对各市进行考核时,将根据实际经济增速,调整总量目标并进行考核。
(四)对超额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的地市给予奖励。各市要采
取有力措施,确保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完成。对超额完成能耗强度年度下降目标任务的地市,节能量于次年绝大部分返还奖励给各市,统筹用于重点工程建设。
二、分类实施节能审查 (五)对整体能效水平较高的产业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将平均能效水平较高的高端装备、数字产业、新能源汽车、通航、信创等产业纳入正面清单,在项目节能审查时,直接进行节能审查批复。
(六)对正面清单以外的产业实行能效先进性审批。对单位增加值能耗(等价值,下同)低于全省 2025 年单位 GDP 能耗目标的项目,在节能审查时,优先进行节能审查批复。
(七)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实行标杆性审批。
。对能耗量较大,但处于产业链关键地位,对产业链发展有较大响的新兴产业,在确保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规定标杆水平(未发布标杆水平的产品参照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下同)的前提下,项目能耗可由项目所在地市“十四五”新增能耗空间解决。
( 八 )
对 “ 两高 ” 项目实行能耗替代审批 。对我省确定的“两高”项目,要按照《山西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要求,严格做好节能审查工作。
。
(九)对能耗较大的部分产业实行产业链配套。对光伏拉棒长晶、蓝宝石长晶等产业,把能效标杆水平作为首要准入条件,按产业链配
套的项目综合能耗不得高于全国能耗水平。
(十)完善节能审查承诺制管理。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年综合能耗 5000 吨标准煤以下的项目,在符合区域能评管理规定的前提下,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诺制,企业作出承诺后即可批复,项目节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三、大力支持重点工程项目发展 (十一)做好重点行业节能改造工作。认真落实《山西省重点行业能耗双控行动方案(2021-2025 年)》,扎实开展煤电、焦化、钢铁、有色、建材、化工及煤炭洗选行业节能改造行动,有效降低能耗水平,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能耗空间。
(十二)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推进经济总量扩大。优先发展低能耗高产值的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着力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提质增效,不断做大经济总量,为能耗强度下降奠定坚实基础。
( 十三 )
实行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 。对符合《“十四五”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实施方案》中的项目,报经国家审核同意后,实施能耗单列,在能耗双控考核时对项目能耗量进行扣减。
( 十四 )
优先满足重点工程用能需求 。对列入省级重点工程的非“两高”项目,各级要优先支持,优先进行节能审查批复。
附件:百千亿产业分类节能审查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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