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沂大学青年教师赴青岛大学访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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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临沂大学青年教师 赴青岛大学访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设,加快构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新格局,根据《青岛大学、临沂大学教育合作框架协议》、《青岛大学、临沂大学人才队伍建设合作协议》、《临沂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访学研修支持计划》(临大校办发〔2019〕14 号),结合双方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临沂大学作为派出单位负责宣传、发动和资助经费等工作;青岛大学作为公派访学单位负责审核、培养和考核等工作。具体访学工作事宜由临沂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沟通协调。
二、人员范围 临沂大学总量控制范围内 45 周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三、访学学科 临沂大学遴选出中青年教师,到青岛大学的博士学位授权点或高水平学科进行 1 个月时间的访学研修。
博士学位授权点:应用经济学、物理学、生物学、系统科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共享材料学、系统科学(系统理论、系统分析与集成、复杂系统建模与调
控)、共享环境生态系统及其复杂性、环境卫生、科技与教育管理研究等; 高水平学科:应用数学、凝聚态物理、化学、工程学、生物学、机械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自动化、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历史学、金融学和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宪法学、行政法学、中外政治制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英语、德语、管理科学与工程等。
四、工作安排 1.青年教师赴青岛大学访学交流为 2022 年中青年骨干教师访学研修选派工作的一部分,申请者可根据需要申请,所需资料请按照《关于开展 2022 年中青年骨干教师访学研修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
2.个人申请。根据选派要求,临沂大学宣传发动各学院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访学申请。
3.单位审核。所在学院对申请人资格及成果条件等进行初审,经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派出人员报临沂大学人事处。
4.学校审批。临沂大学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推荐;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组织相关学院审批;临沂大学人事处公示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学校审批。
5.办理派出。研修人员办理研修手续并签订协议。
五、经费及考核 按照《临沂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访学研修支持计划》(临大校办发〔2019〕14 号)规定予以资助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