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 1 - 2022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一、2021 年地质灾害情况简介 2021 年,我镇地质灾害点共 8 个,其中含县级地质灾害点一个(木堰村赵虎岩),镇级重要地灾点一个(岔水村石炭湾崩塌),未发生地质灾害。
二、2022 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根据我镇多年来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我镇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和危害与以下因素有关:一是大气降雨,特别与降雨持续时间和降雨强度密切相关,一般 4~9 月降雨较多,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期;二是受特定的地质环境条件制约,地形复杂、构造发育的地段是地质灾害发生的背景条件;三是人类工程活动,特别是矿产开发、工程建设、水利建设、道路建设、人工切坡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带,是地质灾害多发地带。
三、2022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 结合我镇近年来地质灾害特点,在 2022 年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具体管理,单位业主负责的管理办
- 2 - 法,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突发性强、来势猛、损失大的特点,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保持高度的警觉,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级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的群测群防体系。
各部门、各村要落实从部门、村、组的责任人,各村、组要签订责任状。调整补充部门、村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健全部门、村、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的群测群防体系。完善汛期值班制度、汛前排查、汛中巡查、讯后复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
镇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监督和应急抢险救灾指挥工作。
镇自然资源所按照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工作职责,在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组织开展镇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复查,编制镇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督促指导和检查各村建立防灾预案,落实包括防灾组织机构、责任人、监测、报警信号、通信联络、紧急疏散撤离路线、应急抢险、临时安置等内容的组织措施,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各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在我镇施工项目的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文件的要求,负责本
- 3 - 系统、本单位地质灾害及隐患的防治工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制定防灾方案,建立汛期值班制度。坚持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对建设项目、矿山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引发的纠纷,对经多次协调不能解决的,要及时请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责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依法处理。
自然、安全、水利、交通、民政、财政、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派出所等部门要按照我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调查、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气象预报、通讯及道路的畅通、立项计划安排,及时进行抢险救灾。各村要同时按要求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和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我镇已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预防工作 1.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防治知识的宣传,加强“五条线”建设,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
- 4 - 力,为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2.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根据“一点一档”要求,建立档案,切实落实“五到位”要求,编制的防灾预案要切实可行。对受严重威胁的住户及单位发放防灾明白卡,在危险地段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3.要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巡查、复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制定好防灾预案。加强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工作,一旦发现危险,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4.按照省地质灾害危险户应急搬迁项目要求,对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住户,及时纳入实施易地重建。
加强重点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开展对在建重点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专项巡查,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防止地质灾害对施工及环境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活动所造成的地质灾害损失。
5.清理整顿矿山,严禁无证采矿。要坚决取缔辖区内的非法采矿活动,开展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巡查,起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并开展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检查和矿山环境现状调查工作,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煤炭生产管理部门要按照部门责任制要求,加强矿山生产和安全监督管理,及时制止违反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要
- 5 - 求的生产行为,及时调查处理煤矿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止因灾造成损失和上访事件的发生。
6.加强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管理。建设管理部门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对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资料使用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隐患。
7.加强对农民建房的审批管理。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等管理部门应严格建房的审批。禁止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内建房;禁止在不稳定岩(土)体附近、冲沟附近、压覆矿产(如煤)地带以及以往地下采空地段新建房屋。对在上述地带已建房屋,要落实防范措施,同时积极创造条件进行搬迁。在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农户搬迁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搬迁选址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的检查。
(三)落实责任,做好监测工作 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责任制,抓好年度地灾演练,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经费、有效果、有资料。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认真落实好监测、巡查、报警制度。采用合理的方法监测,作好监测记录,预测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发现危险,立即按预案确定的撤离路线撤离,并妥善安置。
(四)及时救灾,减少灾害损失 地质灾害一旦发生,发生地所在村民、应急抢险队、各
- 6 - 单位和企业要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及时转移灾民,紧急救护,尽力把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镇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程度确定启动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时机,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要按照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开展抢险救灾,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有效开展和灾区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秩序的稳定。
(五)严格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地质灾害发生后,在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的同时,所在地村、组必须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要求,立即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向县政府办及县自然资源局报告灾害情况。
四、2022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防范区 (一)重点防治区 本区域主要分布于;岔水、石关、木堰等村。
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 5 处,共计威胁 101 户 712 人,财产 3000 万元,由于采矿及自然发展等因素,该区域出现崩塌、不稳定斜坡等隐患点 该区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内居民居住点较集中,主要河流有桐梓河等。
(二)次重点防治区 本区主要分布于:乐境、龙井沟、石关等村。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 3 处,共计威胁 80 余户、533 人,财产约
- 7 - 2000 万元 该区域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区内居民居住点较集中,公路及农网电力密集,主要矿山有花秋二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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