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七星关区贯彻落实《毕节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100项指标体系》解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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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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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贯彻落实《毕节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100 项 指标体系》解读
2021 年 8 月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依法治区办 毕 节 市 七 星 关 区 司 法 局
目
录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4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42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72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100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134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156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173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180 九、附加项…………………………………………………187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 1. 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
牵头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 :
区 政务)
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重要概念解释】
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进行依法审查,决定申请人能否从事特定活动或取得某种法律资格的行为。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是指行政机关将本级政府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以清单的方式列明,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一般包含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名称、审批事项子项、法律依据、审批对象等内容。
【设立依据】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规定: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2)《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提高审批效率,对政府鼓励的事项建立“绿色通道”,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
【评测内容】
(1)通过网络检索,看能否检索到本级政府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2)通过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看地方政府是否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 (3)地方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是否积极压缩行政审批办理时限; (4)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时限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例或案例。
【评测方法】
网络检索、审查书面材料、实地核查 能在网络上检索到政府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给予一定分值;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有目录和编码的,给予一定分值;有证据表明行政机关超出法定期限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扣除一定分值;网络检索或政府提供的材料能证明相关职能部门压缩办理时限达到 50%以上的,给予一定分值。
【实现目标】
(1)通过评测地方政府是否对外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推动“阳光审批”,未公布的事项不得进行行政审批; (2)通过评测地方政府是否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评估地方政府在放管服改革方面是否做到了真正的放权,是否实现了对行政审批的精细化管理。
2.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全部取消。不存 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者许可事项。做好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
牵头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 : 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重要概念解释】
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变相审批或者许可,指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形式行使审批权,出现名为备案实为许可,或名为登记、确认实为许可的情形。
【设立依据】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规定: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 (2)《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规定: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评测内容】
(1)政府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情况; (2)政府落实和承接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
【评测方法】
网络检索、审查书面材料、实地核查 通过网络检索或审查书面材料,政府对非行政许可审批
事项目录予以全部取消的,给予一定分值;如有未取消的情况,则扣除一定的分值。政府出台关于落实和承接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性文件的,给予一定分值。
【实现目标】
(1)通过评测政府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情况,推动政府全面清除变相审批或者许可事项; (2)通过评测政府落实和承接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推动政府认真梳理上级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确哪些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本级政府,哪些行政审批事项今后不再审批。
3. 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与政府脱钩。
牵头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 : 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重要概念解释】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设立依据】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规定: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切断行政机关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评测内容】
(1)政府是否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行了清理; (2)政府是否公布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及清单是否明确了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
【评测方法】
网络检索,审查书面材料 公布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的,给予一定分值;按照规定公开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给予一定分值。
【实现目标】
通过评测政府是否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行了清理,以及是否公布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政府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行审查,清理没有必要存在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
4. 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牵头单位 : 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 : )
区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重要概念解释】
清单之外无证明,指所有的证明事项均需要以清单的形式展现,在清单之外的事项不能要求当事人开具证明,且出现在清单上的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
【设立依据】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规定: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研究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规定: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釆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对必要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评测内容】
(1)政府是否出台了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2)保留的证明事项是否均有法律依据; (3)实践中是否存在应当取消的证明。
【评测方法】
审查书面材料、实地核查
审查行政机关提供的书面材料,看其证明事项保留清单是否附有法律依据;有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且清单附法律依据的,给予一定分值。实地核查,看已取消的证明事项是否有变相存在的,若有,则扣除一定分值。
【实现目标】
(1)通过评测政府是否出台了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以及保留的证明事项是否均有法律依据,推动政府对证明事项进行清理,仅保留有法律依据的证明事项; (2)通过评测已取消的证明事项实践中是否有变相存在的,督促政府机关严格按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执行,各政府部门应严格遵守“清单之外无证明”的原则,不得随意增加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
5. 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承诺办理时限不超过 5 5 个工作日,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牵头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 : 区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
【重要概念解释】
“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中的“照”指的是市场监管颁发的营业执照,“证”指的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证照分离,就是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分开,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就可以开办一般经营活动,只有需要从事特殊的经营内容才需到相关部门办理经营许可证。“证照分离”的具体措施包括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
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多证合一指将无需审批的经营许可证整合到营业执照上来,营业执照记载的信息和事项更加丰富,市场主体凭营业执照即可开展一般经营活动。
“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指将企业开办过程中涉及到的营业执照申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业务办理等事项集成在一个窗口办理,改变以往企业需找多部门逐个办理不同业务的模式。
【设立依据】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规定:各地要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
【评测内容】
(1)政府是否实施了“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制度; (2)政府是否压缩了企业开办时间; (3)政府是否在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流程实现了“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评测方法】
网络检索,实地核查 能检索到政府实施“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实例的,给予一定分值,政府部门办理企业开办承诺所需的时间不超过 5 日的,给予一定分值;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流程实现“一窗受理、一并办理”的,给予一定分值。
【实现目标】
(1)通过评测政府是否实施了“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制度,推动政府明确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
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适用的事项; (2)通过评测政府部门是否明确承诺了办理企业开办承诺所需的时间,以及是否在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流程实现“一窗受理、一并办理”,推动政府不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企业开办过程中涉及到的营业执照申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业务办理等事项集成在一个窗口办理,为企业开办企业创造便利条件,激发市场活力。
6. 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 80% ;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且 80% 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市县 县 0 100 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 : 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 任单位 : 区直各有关部门
【重要概念解释】
“一网、一门、一次”指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
【设立依据】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要求: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
【评测内容】
(1)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一网);
(2)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及实现一窗办理的比例(一门); (3)100 个高频事项是否均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次)。
【评测方法】
网络检索,实地核查 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占全部政务服务事项 80%以上的,给予一定分值;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的比例,超过 80%的,给予一定分值;进驻政务服务机构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的比例,超过 80%的,给予一定分值;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给予一定分值。
【实现目标】
通过评估政府部门开展“一网、一门、一次”的情况,推动政府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提高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及实现一窗办理的比例,努力实现 100 个高频事项一次办,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益。
(二)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7. 编制并对外公布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牵头单位 : 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 : 区直各有关部门
【重要概念解释】
权责清单,指政府及其部门在对其所行使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依法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
与权限,然后将职权目录、实施主体、相关法律依据、具体办理流程等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并公之于众。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指政府及其部门将其有职责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公共服务事项基本上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