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交通安全整治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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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X 县交通安全整治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预防和减少我县道路交通事故,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交通安全整治提升年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从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实际出发,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为基本原则,通过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交通秩序整治、基层基础建设、安全宣传教育四大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格局,全面提升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为 XX 开启全面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加快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 1 年的交通安全整治提升活动,建立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理,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20%,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减少一半以上,不发生长时间、
大面积拥堵,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工作举措
(一)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扎实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
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通过加强政策引导,逐步解决在用的超出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问题。县中心城区要以“四城同创”为牵引,对二三轮车实施动态管控。按照全市工作部署,年底全县二三轮车全部完成登记上牌工作。工信部门严格车辆生产的行业管理,加强对超标二三轮电动车、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监管。5 月底前对全县各生产企业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对非法生产、生产不合格车辆的企业建立台账报县政府予以关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车辆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及时对违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公开曝光,依法责令整改并严格处罚。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把好入口关,禁止“大吨小标”车辆登记上牌,提高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每月对外公示,涉及营运车辆的,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坚决防止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带病上路”。卫健部门将公安部门推送的疑似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驾驶人相关信息进行核查,以协助公安交警做好重点驾驶人管控。
2.扎实开展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的隐患排查治理,配合各行业管理部门对重点货源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排查“两客一危”企业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推动排查全县公交车驶离城市规划区、未落实“一人一座一带”等问题整改。公安交警部门重点加强城市工程运输企业车辆在城区的通行秩序管控,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闯红灯、超速、超载、污损号牌等严重违法行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加强校车的管理,督促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档案,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的资质和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及时整改或取缔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自然资源部门强化对矿山企业矿产品运输源头管控,加大矿山企业源头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将相关隐患抄送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并联合开展隐患治理。
3.扎实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县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推动落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和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作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强化对道路隐患整治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制度,实现道路隐患闭环治理,对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强化交通事故统计分析,重点排查乡镇近4 年发生一次死亡 2 人以上翻坠事故的险要路段、平交路口,
及时抄送相关职能部门全部完成“三必上” (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和“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建设。同时要对全县恶劣天气交通安全高影响路段进行排查,抄送相关乡镇政府实施项目化管理措施,做好优化提升工作。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全县在辖区农村公路隐患平交路口增设 60 条减速带。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交通运输、公路建养和公安交警部门对农村临路校园周边隐患问题等风险点排查治理,设立管理台账,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时限。公路建养、环境保护部门要在“双抢”季节切实加强公路两侧农作物晾晒和秸秆禁烧监管,严防焚烧烟雾影响交通安全。城管部门对城区范围内的“马路市场”以及占道摆摊经营、占道堆放杂物等行为实施常态管控。
(二)健全路面交通秩序整治机制 1.深化重要节点区域风险防控。
县道专委组织建立健全重要节点和重点区域道路交通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重要节点梳理和重点区域风险评估分级。实行节点情报研判、节点风险管控、节点指挥调度、节点舆情处置、节点督导督察,统一部署职能部门开展联勤值守、路检路巡、疏导管控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有关规定参与涉及道路运输生产经营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发挥“数字经济”引领作用,深化大数据在交通治理领域应用。
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化交通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应用,每月对全县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查找问题短板,定期将研判成果抄送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为交通治乱疏堵、安全隐患排查和交通事故预防提供决策依据;在我县国省道科学合理设置移动测速点,重点加强对“两客一危”超速违法行为整治;对全县交通信号灯实施联网联控、配时优化工作,力争年内信号灯联网率、配时方案智能化比率均达到 60%以上。
3.深化重点违法专项整治。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加强联勤联动,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加大对客运场站、学校、集贸市场、源头企业、旅游景点周边道路的执法检查力度,以面包车、客运班车、“营转非”和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校车、低速电动车等车辆为重点,聚焦“三超一疲”、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非法营运、无牌无证等重点违法,定期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4.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
公安交警部门每月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辖区“一盔一带”情况进行统计,严防群死群伤的事故。特别是农村客运班线实
行公交化运营后,确保驶出城市规划区车辆“一人一座一带”措施得到落实。加强路面执法劝导,增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及车辆驾乘人员的安全带使用意识,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两客一危”及相关营运车辆的安全带检查力度,要组织严格执行公交线路延伸联合审核机制,严格“三不出站、六不进站”要求,督促企业做好安全带的配备、使用等保障措施。
(三)健全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机制 1.借力完善道路基础建设。
各乡(镇、场),县住建、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平安公路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等活动,组织加快推进城区“微循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建设、镇村太阳能路灯及交通信号灯“双灯”工程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2.全力推进交通监控联网建设。
结合“雪亮工程”建设,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和县大数据中心要组织加强可视化指挥系统建设,加大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施投入,以交通流量大国省道、城市平交路口、事故多发点段、农村劝导站等部位为重点,强化视频监控设施覆盖,整
合政府部门、社会等路面视频监控资源,强化联网应用、共享共用。
3.大力推广体制机制改革。
加大“交所融合”改革力度,明确乡镇派出所所长为辖区交通管理第一责任人,并在警力分配、经费预算、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分配等方面向乡镇一线倾斜,加大农村交通安全管控力度,不断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交通运输部门将公路“不停车”治超中逾期未接受处罚的违法货车,采取精准稽查、电子围栏、异地互查等方式进行查处;联合公安交警部门针对货车超限超载开展路面查处,形成齐抓共管整体合力。
(四)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教育行政部门落实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法治教育内容,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每学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班会不少于两次,并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主题宣传活动。文明办、农业农村、平安办等部门要结合文明创建、乡村振兴和平安建设等工作,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司法行政部门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督促普法责任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推动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交通运输、公路建养部门利用路面电子显示屏和公路巡查车辆车载扩音器强化安全宣传,提
醒驾驶人保持安全车速车距、减少疲劳驾驶。公安交警部门在国省道及辖区重点道路开展“亮声提醒”工作,提醒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充分发挥农村地区“两站两员”“一村一警”双提升走访宣传作用,扎实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与文明出行意识。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 月 31 日前)。各乡(镇、场)、相关职能单位要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迅速组织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把整治提升工作要求宣传动员到每一个监管部门、每一个监管人员,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6 月 15 日前)。各乡(镇、场)、各职能单位对辖区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摸底梳理,认真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的规律和特点,查找薄弱环节,建立台账,明确整治提升重点,确保对症下药、靶向治理。
(三)全面整治阶段(6 月-12 月中旬)。县道专委统一部署,组织各乡(镇、场)、各职能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及前期摸排情况,列出工作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对突出的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问题开展集中统一整治提升行动,确保工作措施分批分阶段落实到位。由县道专委负责对整治过程进行跟踪问效,每月开展一次督导检查。
(四)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12 月底前)。县道专委对全县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组织考核、督查验收,对各乡(镇、场)、各职能单位整治提升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排名,考核结果纳入 2022 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交通安全整治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县道专委第一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XX任组长,县道专委主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XX 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道专委主任 XX 兼任。各乡(镇、场)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单位实施方案,并参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交通安全整治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代表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等职能,确保交通安全整治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交通安全整治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报告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要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考核,推动部门间协同共治。县道专委负责对工作进度进行督促督办。各责任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按照本单位职能及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逐项分解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确保实现全年
工作目标,实行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联合督导、统筹协调调查、挂牌通报警示、重点约谈检查、跟踪整改落实”的联合督办工作机制,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经费保障。县、乡两级财政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各乡(镇、场)要同步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管好用好交通专项资金,以“两站两员”日常运行、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维护、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为依托,不断筑牢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防护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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