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纪通〔2020〕14号,对于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投案自首和发支动群众举报通知有关...(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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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文件
七星纪通〔2018〕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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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
毕节市七星关区监委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违法 犯罪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 的公职人员投自首和发动群众举 报的通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投自首和发动群众举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任务
- 2 - 采取媒体公开发布、张贴公示、广播等形式,扎实做好《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毕节市七星关区监委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投自首和发动群众举报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宣传工作。
二、时间 2018 年 4 月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按照《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七星纪通〔2018〕12号)要求,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张贴公示、发放通告等形式,认真抓好《通告》宣传及动员工作,其中,乡(镇、街道)要将《通告》(A3 纸打印)张贴乡级各站(所、办、中心、学校)和村(社区)以及人口聚居村寨(楼群院落),并利用村级“大喇叭”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区新闻中心、区广播电视台要依托宣传载体,持续两周对《通告》进行广泛宣传、播报。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民生监督组和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在 4 月 10 日前,对辖区及所联系单位工作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区纪委监委将适时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依据督导情况,对因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毕节市七星关区监委《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投自首和发动群众举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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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
毕节市七星关区监委
2018 年 4 月 2 日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2 日印发
共印 120 份,其中电子公文 120 份
附件: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
毕节市七星关区监委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 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 人员投自首和发动群众举报的 通
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和中央纪委、省、市、区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相关要求,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就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投案自首和发动群众举报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是指: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参与涉及或包庇放纵充当“保护伞”的以下 15 类问题。
1.威胁、恐吓、挤压、残害竞争对手,串标围标、垄断经营,非法控制的黑恶势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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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欺压乡邻、横行乡里的村霸、寨霸问题;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问题;利用家族势力欺压弱小、为非作恶、暴力抗法的宗族恶势力问题。
3.采取暴力、胁迫、跟踪、滋扰等手段替人讨债讨薪,插手经济纠纷、民间纠纷,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故意毁财、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问题。
4.高利放贷、暴力逼债,强取豪夺的黑恶势力问题。
5.交通、建筑等各类工程项目中垄断经营、强揽工程、强拿硬要,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破坏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市霸、行霸问题。
6.拉帮结伙、无事生非、打架斗殴、为非作恶、称王称霸的帮派黑恶势力问题。
7.实施组织强迫卖淫、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贩卖毒品等“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问题。
8.堵工堵路、闹医闹丧、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的黑恶势力问题。
9.在校园周边随意辱骂、骚扰、殴打、欺凌、性侵、抢劫、敲诈、裹挟、教唆、引诱、胁迫在校学生的黑恶势力问题。
10.非法营运、妨碍公务、暴力抗法、对抗公权、破坏办公秩序、妨碍社会管理的黑恶势力问题。
11.以民族、宗教为“幌子”,实施欺行霸市的黑恶势力问题。
12.在毕节市实施渗透、发展组织成员以及实施违法犯
- 5 - 罪活动的境外黑恶势力问题。
13.“信贷套”、网络贩枪、网上高利放贷、网上赌博、网上色情等新型犯罪的黑恶势力问题。
14.以公司、企业为外壳,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问题。
15.其他涉黑涉恶问题。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交待其违纪违法行为或主动向区纪委、监察委检举提供涉黑涉恶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视情节可以依纪依法从轻处理或免于处理。
三、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不管涉及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举报、提供线索者进行报复的,将依纪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积极监督举报,对如实反映的问题,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举报电话:0857—8222614
举报网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纪检监察网
七星关区阳光党务政务网 来信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
编:5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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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
毕节市七星关区监委
2018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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