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举办诗歌朗诵暨征文比赛通知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举办诗歌朗诵暨征文比赛通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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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诗歌朗诵暨征文比赛的通知
全校各教学班:
为当代青年的爱国主义精神,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学校决定举办诗歌朗诵暨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xx 年 x 月 xx 日晚(文)、20xx 年 x 月 xx 日晚(诗);
地点:各班教室及教学楼操场。
二、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诗歌朗诵为高一、高二年级全体学生;征文系全校学生。
2、内容:诗歌朗诵要高扬爱国主义伟大旗帜,歌颂建国辉煌成就,吟咏祖国秀美山川,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的时代主旋律,充分展示当代人的崭新精神风貌。
3.作品:诗、词、赋。(古诗、革命烈士诗词、领袖诗词,自创、原作均可。各班可结合爱国、爱校、乡土情等进行创作,投稿。)
三、评委名单:
评委行政干部及语文教师组成。
四、评价标准:满分 100 分
1、穿着整齐;态度认真、有礼貌,充满自信; 举止稳重大方自然。(酌情打分满分为 20 分)
2、使用普通话,语速适中,轻重缓急合理,有感情地朗读,声音能够传达出作品的意境,能读出作品的韵味。(酌情打分满分为40 分)
3、朗读正确流利,不破句,停顿自然(酌情打分满分为 30分)
4、朗读时辅助以合理的动作(酌情打分满分 10 分)
5. 总分 100 分,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
6.原创诗词可加分。
五、奖励办法
比赛设一等奖 2 名,二等奖 3 名,三等奖 4 名,优秀奖若干名。
xx 高级中学政教处
二 0xx 年 x 月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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