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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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DT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CDT-HCSPC 209015—2013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文稿版次选择
2013 - 06 -13 发布 2013 - 06 -20 实施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Q/CDT-HCSPC 209015—2013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管理要求 .......................................................................... 1 4 监督机构及职责 .................................................................... 2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 4 6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考核 .............................................................. 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环保监测报表管理流程图 .......................................... 8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网络图 .......................................... 9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相关表格 ....................................... 10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必备的标准、规定等 ............................. 14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环保技术监督档案 ............................................... 16
Q/CDT-HCSPC 209015—2013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计划发展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环保脱硫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格平。
Q/CDT-HCSPC 209015—2013 1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监督范围和考核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各部(科室)、专业及其下属班组、韩二项目部各相关部门及班组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3223-201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9-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DL/T 382-2010
火力发电企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 DB 61-224-2011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L/T 414-2004
火力发电企业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DL/T 461-2004
燃煤电厂电除尘器运行维护导则 DL/T 1150-2012
火电厂烟气脱硫装置验收技术规范 HJ/T 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 179-2005
火电厂烟气脱硫技术规范 石灰石-石膏法 大唐集团制〔2008〕31号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的通知 大唐集团制〔2007〕34号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唐集团制〔2007〕32号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动态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唐集团制〔2009〕35号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运行绩效核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大唐陕电生〔2007〕304号
关于印发《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燃煤电厂环保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大唐陕电制〔2010〕19号
关于印发《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脱硫运行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3 管理要求 3.1 环保技术监督工作,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生产经营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政策,确保环保设施必须与电力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Q/CDT-HCSPC 209015—2013 2 3.2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以燃料及原材料、环保设施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排放标准符合 GB13223-201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3 环保技术监督是环保工作技术管理中一项全方位、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覆盖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审查、环保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设施验收、生产运行、检修的全部生产过程中,包括:
——燃料及原材料; ——各种废水的处理设施及排放情况的监督; ——烟气处理设施及排放情况的监督; ——各种噪声治理装置; ——煤场及输煤系统; ——贮灰场及粉煤灰综合利用的监督。
4 监督机构及职责 4.1 监督机构 按照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制〔2008〕31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的通知和大唐陕电生〔2007〕304号于印发《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燃煤电厂环保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的环保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本厂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4.2 监督机构职责 环保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建立本厂的三级环保技术监督网和环保技术监督责任制。积极参加集团公司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组织的技术培训,提高环保技术监督水平。
4.3 监督成员职责 4.3.1 总工程师职责 4.3.1.1 领导本公司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对总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中环保指标的完成负责; 4.3.1.2 组织建立与健全环保技术监督网(见附录 B),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见附录 D),审批本单位的有关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和措施,定期召开环保技术监督网会议,检查、协调、落实本单位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4.3.1.3 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工作,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时及时查明原因,并制订对策,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采取措施,督促、保持和提高除尘器的除尘效率,提高污水的处理达标率及回收利用率以及相关指标的合格率; 4.3.1.4 组织本企业在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参加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验收,组织环保技术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落实; 4.3.1.5 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会议,落实环保技术监督的工作计划,协调、解决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环保技术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4.3.2 环保主管职责 4.3.2.1 在总工程师和主任领导下,具体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环保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见附录 D),并根据大唐集团制〔2008〕31 号关于印发《中
Q/CDT-HCSPC 209015—2013 3 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的通知和大唐陕电生〔2007〕304 号制定本企业的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4.3.2.2 检查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资料是否齐全; 4.3.2.3 检查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检修规程和记录是否齐全;检查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况、台帐是否齐全、真实; 4.3.2.4 检查环境保护设施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危险点分析、应急预案是否落实;检查环境保护设施问题整改计划落实,对责任人进行追究考核; 4.3.2.5 负责向发电公司和地方环保部门报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况;负责办理环保设施故障停运及检修停运的汇报及审批手续(格式见附录 C 表 C.1); 4.3.2.6 制定本企业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按时完成环保技术监督报表和监督工作总结,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见附录 E)。
4.3.3 发电部化学环保试验室职责 4.3.3.1 要积极配合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和完善环保试验室各项管理制度(见附录 E),确保环保技术监督监测质量; 4.3.3.2 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地方的法规、制度、规定和要求,执行 DL/T 414-2004《火力发电企业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 DL/T 382-2010《火力发电企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以及大唐集团制〔2009〕35 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运行绩效核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等; 4.3.3.3 负责进行各排放口污染物的定期监测(每旬一次),并提供书面监测报告; 4.3.3.4 负责脱硫系统进厂石灰石重点化验 CaCO 3 、SiO 2 、活性、粒度等,每批应有化验记录; 4.3.3.5 吸收塔浆液 PH 值和密度、石膏品质、制浆用水、工艺用水、脱硫废水等项目,每天至少应化验一次,并留有记录。
4.3.4 环保设施所在部门职责 4.3.4.1 环保设施所在部门要认真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使其良好运转。根据大唐陕电生〔2007〕304 号关于印发《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燃煤电厂环保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接受监督。
4.3.4.2 设备部、项目部脱硫除灰检修专业负责电除尘器日常检修维护管理工作,并做好除尘设备检修台帐和异常工况其处理记录; 4.3.4.3 发电部、项目部脱硫除灰运行专业负责电除尘器运行与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除尘设备运行记录和异常工况其处理记录; 4.3.4.4 环保脱硫部、项目部脱硫除灰检修专业、脱硫除灰运行专业负责脱硫系统设备和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设备的检修维护及运行管理工作,并做好脱硫设备检修台账、脱硫设备运行记录和异常工况其处理记录(见附录 E); 4.3.4.5 设备部热工专业负责脱硫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负责 CEMS 数据实时上传的管理工作,确保上传数据及时、准确、可靠; 4.3.4.6 设备部、燃料部及项目部负责煤场及输煤系统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转;负责煤场挡风抑尘网及煤场喷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对煤场排水、皮带间冲洗污水积极进行治理,严禁污水直接外排;燃料公司负责督促所有运煤车辆加盖篷布,燃料部负责督促所有运煤车辆在空车出厂前进行冲洗,以减少在运输过程中产生二次扬尘; 4.3.4.7 设备部、发电部、项目部负责各废水治理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和正常运行;发电部化学专业负责试验室排放酸、碱废水及锅炉酸洗废水的处理,严禁酸碱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Q/CDT-HCSPC 209015—2013 4 4.3.4.8 勤源公司负责灰场的维护、改造、扩容施工工作,负责灰场的运转及维护管理工作,加强已满灰场覆土和绿化工作;负责定期对灰场进行洒水,以确保灰场表面及工作面湿润不起尘;负责粉煤灰、石膏综合利用工作;负责督促所有粉煤灰及石膏拉运车辆加盖篷布,并在出厂前进行冲洗,以减少拉运过程中产生二次扬尘; 4.3.4.9 设备部负责各设备的消声器的维护及管理工作。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环保监测报表管理流程 监督流程见附录A。
5.2 入厂及入炉煤质监督 5.2.1 燃料公司应控制入厂原煤符合设计要求; 5.2.2 燃料部、发电部做好入炉煤质掺配工作,确保各机组入炉煤硫分低于设计值; 5.2.3 发电部煤化验站严格化验制度,定期向环保脱硫部上报入炉煤质化验报告。
5.3 电除尘器技术监督 5.3.1 电除尘器的日常运行和管理监督按照 DL/T461-2004《燃煤电厂电除尘器运行维护导则》执行; 5.3.2 电除尘器改造工程完工及机组大修后,应进行电除尘器的效率及烟气成份试验。未达到设计方案标准要求的,不能投入运行; 5.3.3 定期对电场投运率、除尘器效率进行监督。发电部、设备部分别建立电除尘器管理制度、设备台帐、运行检修规程及记录。除灰运行专业应于每月 3 日前、每季度第一个月 3 日前,将上月、上季度电除尘器投运时间、故障时间及投运率报发电部(格式见附录 C 表 C.2)。
5.3.4 除尘器停运,发电部除灰主管于 2 小时内汇报环保脱硫部环保主管,由环保主管填写环保设施停运申请表(格式见附录 C 表 C.1),及时按程序上报环保部门; 5.3.5 锅炉启动应告环保脱硫部环保主管。
5.4 烟气脱硫设施的技术监督 5.4.1 烟气脱硫设施技术监督按照大唐集团制〔2009〕35 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运行绩效核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和大唐陕电制〔2010〕19 号关于印发《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脱硫运行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 5.4.2 脱硫设施改造工程完工及机组大修后,环保脱硫部应委托相关单位进行脱硫效率与烟气成份监测,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及脱硫效率等主要指标未达到保证值,不能投运。环保主管负责收集相关环保试验和验收资料并按照 DL/T1150-2012《火电厂烟气脱硫装置验收技术规范》及时申请竣工验收; 5.4.3 脱硫运行值班室应备有完整的脱硫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运行规程、台帐和记录,脱硫主管负责日常检查,环保主管监督核查; 5.4.4 脱硫系统运行月报应准确记录脱硫设施运行、维护、检修、烟气连续监测、机组负荷、燃料硫份、脱硫剂用量、厂用电率、脱硫副产物处置、事故处理等数据。由脱硫主管每月 3 日前报环保主管(格式见附录 C 表 C.4); 5.4.5 因设备维修需暂停脱硫设施时,应由环保主管提前报请省级环保部门和集团公司批准,同时报告省级电网调度企业备案。脱硫系统非计划停运,应由脱硫主管于 2 小时内告知环保主管,由环保主管
Q/CDT-HCSPC 209015—2013 5 填写环保设施停运申请表(格式见附录 C 表 C.1),及时按程序上报环保部门;加强脱硫系统投运率管理。将脱硫系统投运率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施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管理。
5.4.6 脱硫系统发生非计划停运或降出力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