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纪办通〔2020〕7号对于对于认真撰写报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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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共七星关区纪委办公室文件
七星纪办通〔2018〕7 号 ★
关于认真撰写报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的相关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及相应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书面形式报告 2017 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二)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
2 组)主要负责人。
二、报告内容 (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1. 履责情况。主要包括:统筹谋划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选好用好管好干部情况、加强纪律建设情况、推进作风建设情况、强化权力监督情况、领导支持保障情况、加强宣传教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情况情况等。
2.。
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班子成员如果存在被执纪执法机关立案审查、处分、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情况的,要如实撰写。
3. 存在的问题。要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总结落实 2017 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谈问题必须具体到人到事,要力戒空洞含糊。
4. 下一步打算。要符合中央、省、市、区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不喊口号,力求对存在的问题有态度、有措施,着重体现对本单位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的思考,提出的打算和举措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1. 履责情况。主要包括:组织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教育监管情况等。
3 2. 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市、区“十项规定”及实施办法情况;个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带头示范表率情况等。
3. 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在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受执纪执法机关约谈、问责、处分、处罚等情况。
4. 下一步打算。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报告必须由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写,不能安排其他干部职工代笔,经查实为他人代笔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上述两个报告严禁抄袭,经查实为抄袭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报告内容严禁含糊其辞、空洞无物,谈问题必须具体见人见事。
(四)语言精炼,报告全文严格控制在 2000 字以内。
(五)从 2018 年起,每年 1 月 10 日前,各单位必须主动按要求撰写上述两个报告并报送至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逾期未按要求上报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纳入相应年度年终考核正负面清单进行管理。请各单位务必向有关领导做好汇报,工作交接时做好提示,针对此事,区纪委不再发通知。
四、报告时间
4 上述两个报告纸质档经主要领导审签后,于 2 月 14 日(周三)17 时 30 分前交至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0857-8345268),电子档同时上传至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箱(2906919297@qq.com)。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办公室 2018 年 2 月 9 日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办公室
2018 年 2 月 9 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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