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大起底大整改大督查”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定稿)七星关区纪委(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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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区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大起底大整改大督查”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
区委各巡视巡察工作整改专班、经开区党工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
为扎实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大起底大整改大督查”工作,推动全区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落实落细,2021 年 1 月 23日至 2 月 5 日,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相关领导到鸭池镇、撒拉溪镇、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区财政局等单位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开展督导。同时,区纪委区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民生监督组)深入各联系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区各党委(党组)、整改工作专班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大起底大整改大督查”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大起底,对标对表进行再安排、再
- 2 - 落实、再整改,基本做到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整改台账、整改资料一一对应,有力有序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扎实认真开展监督指导工作,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清仓见底。
二、存在问题 市纪委市监委相关室及区纪委区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民生监督组)督导及监督检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市纪委市监委督导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个别问题整改情况叙述不精准。有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整改具体情况不相符。如,省委巡视组反馈“长春堡镇未经推荐考察任用干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中显示“对胡某某同志进行诫勉处理”,但实际整改情况为对该同志进行纠错诫勉约谈。
2.。
个别问题整改针对性不强。有的未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如,省委巡视组反馈“鸭池镇小寨村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全长 9.38 公里)未进行招投标或竞谈,镇长将该工程直接拿给广州黎达交通设施邮箱公司来做,工期一拖再拖,直到 2018 年 4 月还未完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中主要注重对该通村公路是否完工进行整改,未针对“镇长将该工程直接拿给广州黎达交通设施邮箱公司来做”问题进行核实说明。
3. 有的问题整改建章立制、举一反三不够。在整改工作中,有的专班只针对个性问题进行整改,未从建章立制、举一反三的
- 3 - 层面进行整改。如,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经开区部分国有资产闲置”问题,经开区财政局只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个性问题进行整改,未从如何盘活国有资产、避免闲置的层面建章立制进行整改。
4. 有的问题未细化整改方案,存在“漏整改”情况。有的整改工作专班未将反馈问题照单全收进行整改。如,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区营商环境开展专项巡察,反馈“区水务公司用水报装必须办理道路挖掘许可事项因与城管部门沟通不到位,无法明确告知办理时限和办理费用,影响企业用水满意度”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中均未体现对该问题的整改。
5. 个别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大。如,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七星关经开区,反馈经开区“财务管理混乱”问题,截至目前,因负责财务工作的人员岗位变动,经开区还未将 2013 年至 2017年 6 月的财务理清理顺。
6.。
有的问题整改时限制定不精准。有的整改单位对反馈问题虽明确了整改时限,但在明确的时限内却不能完成对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如,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开展专项巡察,反馈“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缺位,风险隐患重视不够”问题,针对该问题,区财政局制定的整改时限为“2021 年 1 月 31 日前”,截至 2021 年 2 月 3 日,巡察反馈的个性问题“林场林权林界不清,影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仍未完成整改。
7. 追责问责不到位。有的单位追责问责意识不强,对一些该追责问责的人员未追责问责。如,经开区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
- 4 - 馈的“财务核算不真实。如,2015 年 29 号凭证支付贵州腾胜电动汽车项目维修厂房款 400 万元,记账凭证上登记 400 万元,但原始票据和领导批示却为 40 万元,资金相差 360 万元,且佐证资料无银行回单,经与银行明细账核对,银行仅支付 40 万元,会计人员错登为 400 万元”问题,从整改情况来看,未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8. 个别单位整改资料收集不够完善,更新不及时。有的单位未将整改资料收集完善,并规范归档。如,长春堡镇、区财政局还未将巡视巡察整改的相关资料收集完善,未按要求将整改资料进行更新,未做到将整改资料和整改问题一一对应收集规范归档。
(二)区纪委区监委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有的党组织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大起底大整改大督查”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单位未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未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如,区文广局未召开会议对“大起底大整改大督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未成立领导小组;区自然资源局未按《七星关区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大起底大整改大督查”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安排部署,制定的方案存在照抄照搬市委下发的方案情况;区工信局、审计局未制定方案,也未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区科协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到位,未按《七星关区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大起底大整改大督查”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区残联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安排
- 5 - 部署不到位,未制定工作方案,整改工作未明确责任人;区档案馆未召开会议对“大起底大整改大督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未制定工作方案,未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 有的党组织自查起底不到位、不彻底。有的单位未按要求开展起底工作,未将反馈问题全部纳入整改台账。如:区文广局无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区委政法委未将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七星关区反馈问题中涉及政法委的 1 个问题纳入整改台账;七星关公安分局未将二届市委“点穴式”巡察反馈问题中涉及七星关公安分局的 1 个问题纳入整改台账;区科协自查工作走过场,部分问题无整改资料,整改措施未细化,自查报告与整改台账、整改措施不一致。
3.。
有的问题未制定整改措施。个别单位未针对反馈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如,开源集团针对“违规报销接待费和个别公司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未制定整改措施。
4. 有的党组织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如,生机镇针对“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开展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避重就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仅为“生机镇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召开民主生活会”,且时间在开展整改工作前;区信访局针对“2018 年无依据冲销借款 124 余万元,目前仍有 60 万元未追回,原市东街道办事处主任岳某某借款 40 万元,截止 2020 年 7 月仍未清理”问题,目前还未整改到位;区住建局针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存在‘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问题,督查
- 6 - 时发现,该局的会议记录中,未记录参会领导逐一表态和主要领导末尾发言内容,还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情况。
5. 整改资料收集不够完善,装档不规范。
。部分单位收集的整改资料与整改情况报告未做到一一对应,资料混乱,未按要求规范归档。如,区市场监管局针对“工作安排不全面,信访维稳工作无安排部署,无专门的信访接待窗口,无人负责具体工作”问题,整改资料中无信访维稳工作安排部署记录、信访接待窗口提示、信访接待台账等资料。整改资料未按一问题一档案装档,部分资料装档混乱,所有整改资料均未建立目录;开源集团针对“生态公司支部未将意识形态纳入述职工作的重要内容”问题,整改资料中仅装入 2018 年生态公司党支部书记胡某某述职报告,所有整改资料均未建立目录;政府办针对二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相关整改资料还未收集装档;区工信局、海子街镇部分问题整改档案中只有整改情况报告无整改佐证资料;区农业农村局针对区委巡察反馈的 26 个问题,佐证资料收集不全 11 个,针对省、市巡视巡察反馈的 8 个问题,佐证资料收集不全 4 个;区住建局针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工程未经专家论证擅自施工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2 次、开展警示教育 2 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00 余份等,但收集的整改资料中无安全生产培训、警示教育、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印证资料;区教科局未将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完成类的建章立制文件和后期工作开展等佐证资料未收集装档和更新;区
- 7 - 移民局针对“2016 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 11 个安置点未按法定程序公开招标”问题,未对接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资料,无“再次检查各乡镇项目资料是否完善”的相关佐证资料;区民宗局针对“财务资料装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为“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责令对相关单据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梳理,对不规范的单据重新装订”,但无任何整改印证资料。针对“集中采购询价资料缺失”问题,未见整改完成情况报告中提及的《财务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组织学习采购方面相关政策等整改印证资料。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问题,未见整改完成情况报告中提及的对相关责任人杨明学通报批评的佐证资料及办公用品领取台账、相关责任人员杨勋坤受到组织处理的整改印证资料;区卫健局未将问题线索、卷宗统一管理;区妇幼保健院问题线索卷宗装订不规范;区科协、区残联、区档案馆整改资料凌乱,未按要求归档。
6. 追责问责不到位。个别单位存在就问题整改问题,对该追责问责的未追责问责到位。如,生机镇针对“差旅费报销审批把关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为“由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李某同志牵头,严格执行《生机镇干部职工差旅费管理办法》,出差干部职工一律在党政办备案,分管领导在出差审批单签署意见,财政所才能报销差旅费”,未追究审批把关不严格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 部分问题整改进度缓慢。有的单位对整改工作统筹不力,对问题的整改推进力度不够,整改工作滞后。如,层台镇针对“财
- 8 - 政所账目不符”“入股资金未及时收回”“入股企业菊花资金未及时收回”“集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截至目前还未整改完成;普宜镇针对“政府小城镇建设出让地基未办证问题”“财政借款长期未清退”问题,截至目前还未整改完成;大屯乡针对“烙烘村饮水工程项目未发挥作用,群众不能正常饮水”问题,截至目前还未整改完成;田坎乡针对“2009 年至 2012 年危房改造和生态安置项目重复拨款 23.4 万元”“干部职工因私借款 84.8 万元”“未支付三户农户危改资金 1.65 万元”“大元村村公所未完成验收,部分工人工资未付”“拟建 2016 年养猪场,征地 3.32 亩,未支付涉及 24 户农户 9.2万元补助”问题,截至目前还未整改完成;开源集团针对“工业公司、盛丰公司、水投公司、商贸公司增设机构和超编配人”“部分公司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代替考察程序任用干部”“不按规定招聘人员”等问题还未整改完成。
三、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按照市委及区委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大起底大整改大督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请扎实做好以下 4 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请各整改工作专班和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经开区党工委务必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各整改工作专班责任领导和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务必以对党绝对忠
- 9 - 诚的态度开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大起底大整改大督查”工作,责任领导切实履行好具体负责人责任,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挂帅,靠前督战,带头整改,督办督促,严格整改标准。对个性问题要立行立改,做到见人见事;对共性问题要认真结合工作实际,查缺补漏,建章立制,举一反三进行整改。
(二)细化整改台账,做实起底工作。各整改工作专班和各党组织要按照《七星关区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大起底大整改大督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梳理 2017 年以来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涉及七星关区问题及区委巡察反馈问题,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对标对表、照单全收,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做到反馈问题和整改台账一一对应,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建立“长久立”的机制,以务实的作风和过硬的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确保问题整改清零见底。
(三)收集完善资料,做到归档规范。各整改工作专班和各党组织在开展整改工作时,对整改资料实行规范化管理,针对反馈问题的整改印证资料要与“整改清单”“整改报告”“整改台账”一一对应,规范归档,每个档案建立资料目录,并于 2021年 2 月 28 日前收集装档完毕。
(四)强化日常监督,严格追责问责。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大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大起底大整改大督查”工作的
- 10 - 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形成整改监督合力。对在整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以及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形成震慑。针对本轮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单位在全区进行通报。同时,将省纪委省监委发布的《关于 6 起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典型案例的通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以 6 起典型案例为镜鉴,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就是对人民不负责”的理念,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附件:关于 6 起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典型案例的通报
区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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