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推荐)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第 第 1 篇: 2022 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完成 2011 年度教育工作任务,树立廉洁从政、一心为民的形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责任范围
按照《中共 XXXXXXX 教育局委员会 2011 年工作要点》(区教党[2011]6 号)要求,抓好本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职工要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同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职责任务 二、职责任务
(一)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实行)》,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出好的班风和校风;带头遵纪守法,管好自己、配偶和子女。
(二)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按照区三届四次党代会的部署,切实开展好“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按照“教育强区”、“小学更优,中学有位”的工作要求,坚持以教育为先,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和抵御腐败的能力;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改革,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
败,有效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高从严治教、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执行,办人民满意教育。
(三)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访。对群众来信和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关心群众利益,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各专任教职工要严格按照教育阳光收费的要求进行收费。
(五)认真贯彻落实好“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歧视、侮辱和当众讽刺、挖苦学生;不准随意将学生逐出课堂,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转学、退学,对学生进行精神伤害;不准违规增加学生作业量,布置惩罚性作业;不准违规向学生收取或变相收取各种费用,不准通过推销书籍和复习资料等形式向家长收费;不准指责、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准向学生和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委托办理私人事宜;不准在工作日饮酒,在授课期间吸烟,不准在授课期间擅自离开课堂,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不准在任何时间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传播对学生身心有害的思想。穿着打扮要朴素大方得体,不化浓妆,首饰佩带得体,谈吐文雅、行为端庄;不准以任何借口在任何地点补课、私自办班,严禁强迫学生或介绍学生到指定的补习班补课。严禁教师以任何理由到校外兼职上课”等规定。
三、责任考核和追究 三、责任考核和追究
(1)年终书面形式向学校党支部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情况及时书面汇报;
(2)年终总结时在本校职工大会上述职,接受可是成员和群众的评议;
(3)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时,学校党支部给予表扬、鼓励;对重要情况不汇报,工作失误、失察,履行职责较差和自身廉洁自律做得不好的,给予批评、教育;存在严重问题被查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如果出现严重违纪问题和乱收费问题被查实处理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觉承担“责任追究”之相关责任。
教职工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进一步强化“亲民、爱民、为民,求实、务实、落实”的理念,带头讲正气、树形象、严纪律、抓改革、谋发展。
第 第 2 篇: 2022 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地委、地区纪委、地区教育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根据校党委的具体要求,特签定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一、责任对象
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责任要求 二、责任要求
1、落实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政府和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法规制度,分析研兖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准则》及各项法律的自觉性,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履行监督职责,对所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完成组织发展、评先评优、困难救济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
4、严格考场纪律,杜绝作弊现象。阅卷公正,严防人情分。
5、各类经济创收和经济活动,要严格遵纪守法,建立规范的经济账目,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杜绝贪污和经济违纪。
6、节约、合理开支办公经费、学生经费和培训经费,严防假公济私。
7、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8、协助校党委及职能部门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选聘教师,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9、积极支持纪检及监察机关或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10、坚持求真务实、艰苦创业,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做到群众公认、履行职责圆满。
三、责任考核 三、责任考核
1、积极配合校党委、校纪检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抓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和考评工作。负责好对所辖党员干部的考核。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研究解决考核中发现的问题。
2、中层以上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
3、积极配合校职能部门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对因教育和管理不力导致本部门所辖人员发生严重违纪问题,要承担领导与管理责任。
4、主动向校党委、校纪检委汇报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本科室出现的违纪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四、奖励及责任追究 四、奖励及责任追究
1、达到下列要求的责任人给与表彰奖励:
(1)责任心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年度内未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事件,大多数群众满意;
(2)严于律已,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受到群众的好评;
(3)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勇于检举违法违纪问题;
(4)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效果;
2、责任人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依法规追究其责任。
(1)对本部门出现的严重问题不及时上报、不认真解决,或对存在的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
(2)对问题隐瞒不报,包庇违纪行为,干扰、阻挠、妨碍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的。
(3)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查纠,致使滋生蔓延酿成严重后果的。
(4)不接受群众监督,因失职渎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 第 3 篇: 2022 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为把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坚固堡垒。
二、自觉履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学习并遵守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坚决不收受家长或
他人送的礼品、礼金,做到廉洁从教。
三、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实行阳光作业。在学校基建、招生、收费、大宗物资采购、后勤服务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杜绝腐败现象发生。
四、认真落实学校述职述廉、廉政承诺等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与评议。
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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