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零星报销流程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育津贴零星报销流程,供大家参考。
事项名称 生育津贴零星报销流程 设定依据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87 号)
第十一条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 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省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2.按时足额缴费次月起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保险为正常参保状态; 3.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津贴由个人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4.在分娩后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日起三年内办理生育津贴零星报销手续。
办理资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纸质,1 份; (2)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复印件,纸质,1 份; (3)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纸质,1 份; (4)单位说明原件(单位账户名称与单位参保组织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纸质,1 份; (5)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限社会保障卡未发放或所持社会保障卡不具备金融功能的参保人提供),纸质,1 份;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参保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参保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参保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标准的,不予受理,出具
《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退单通知书》由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参保人;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参保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填写《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补齐材料通知书》交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一联参保人按要求补充材料。
三、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意见。
四、决定。参保人符合法定资格、标准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通过,结束系流程;参保人不符合法定资格、标准的,不予通过,出具《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退单通知书》由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参保人;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补齐材料通知书》交参保人补充材料。
办理流程图:
办理时限 办理生育的医疗费用、津贴或计划生育零星报销的,资料齐备、准确且符合规定的,从送报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拨付相关款项至受理时确定的银行账户;情况特殊的,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办理地点 全市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事窗口 办理机构 全市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收费标准 无需收费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9:00-12:00、13:00/14:00-17:0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由于部分镇街办事窗口时间不一致,请以各镇街办事窗口办公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 0769-12345 相关表格下载 《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温馨提示 注:
材料复印件请用 A4 纸复印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上资料参保人需留存的,应在申领前自行复印;复印件的需单位盖章(单位代办的)或申请人签名(个人申办)确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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