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负责人双重预防体系工作职责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产负责人双重预防体系工作职责,供大家参考。
生产负责人职责:
1.组织项目综合性检查 2.协助项目负责人抓好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 3.督促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4.参与开展对项目的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掌握本项目的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风险级别和控制措施等; 5.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参与编制项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措施投入计划; 7.参与对项目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或更新,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7、按照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要求和计划,组织职工认真贯彻实施,按期建成安全标准工地或样板工地。
8、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
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设计(安全措施)。
10、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三大权力”,不安排他们做非本职工作,保证他们集中精力履行安全监督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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