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监督责任书、承诺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监督责任书、承诺书,供大家参考。
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责任书
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依据《XX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XX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试行)》,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责任主体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副职、机关部门负责人、分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
三、责任内容 (一)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提出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发腐败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对分管领域、部门人员经常性开展党性党风党规党纪教育和提醒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
分管领域主要负责人,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四)听取分管领域、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落实中的重要问题。了解掌握分管领域、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及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情况,并提出针对性要求。
(五)督促指导分管领域、部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和落实。
(六)确保分管范围内安全事故为零,经济问题为零,“四风”问题为零,违纪违规违法行为零。
(七)支持纪检机关依规依纪查处分管领域、部门的违纪违规问题。
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
(八)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配偶、子女及亲属,不得在国家能源集团内部经商办企业、从事经济活动或联系经营业务。
四、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所列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分公司、职能部室负责人落实责任不力、不到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监督责任书 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依据《XX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XX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管理考核办法》,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责任主体 党支部监督责任,是指各党支部纪检委员,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对本支部(单位、部门、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职责。
三、责任内容 (一)督促和监督同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协助同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
(二)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及自治区和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及公司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加强对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同级党组织管辖的领导干部的监督。
(四)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及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认真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
(五)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
法的行为。
(六)强化廉洁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业。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对有失职行为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八)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加强自我监督,防止“灯下黑”问题的发生。
四、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所列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分公司、职能部室负责人落实责任不力、不到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承诺书
按照公司党委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关要求,本人对照责任清单郑重承诺如下:
(一)履行领导责任。分管责任人是基层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每半年听取一次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每半年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
(二)强化组织推动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研究制定分管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三)加强廉洁教育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违反党的“六大纪律”行为,开展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针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腐败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和反思,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违规违纪自查自纠工作。
(四)加强监督管理责任。对分管单位党员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及时要约谈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
(五)加强作风建设责任。严格分管单位党员干部和关
键岗位人员管理,杜绝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严禁接受相关业务单位、供应商、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和礼品礼金。
(六)当好廉洁表率责任。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已,管好亲属和分管单位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