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廉政制度为标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心得9篇
以廉政制度为标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心得9篇
以廉政制度为标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心得篇1
为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帮助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同志认识和改正错误,拒腐防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湖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追究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具体办法》和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和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有轻微违纪行为,可不给予纪律处分的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
二谈话的内容
⒈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⒉维护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权威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内部团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⒊履行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局部署的工作任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存在的问题。
⒍因工作失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方面存在的问题。
⒎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辖区的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阻工停工,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⒏群众信访反映的其他需要予以诫勉的问题。
三谈话的实施
⒈诫勉谈话由局党组纪检组的有关内设机构提出需要谈话的对象及谈话时间地点和内容等,报局党组和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⒉诫勉谈话一般由局党组纪检组的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主谈。谈话对象是财政局各股室负责人乡镇财政所负责人,由局党组纪检组领导同志主谈。
⒊参加诫勉谈话人员不得少于人。谈话人以外的人员由局党组纪检组有关内设机构派出。
⒋对诫勉谈话内容要作好诫勉谈话记录,并将诫勉谈话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诫勉谈话记录和书面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
四谈话的步骤和要求
(一)谈话步骤
⒈谈话人员向谈话对象指出其存在的问题。
⒉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或说明。
⒊区别不同情况,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提出限期改正错误的意见和建议。
⒋谈话对象谈思想认识,表明态度。
(二)谈话要求
⒈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或说明必须实事求是,对组织和本人负责。
⒉谈话中确认需要限期整改的问题,谈话对象要在谈话后日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追究其纪律责任。
⒊对谈话中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和写出个人检查的,主谈人员要及时将情况向局党组纪检组领导报告谈话中发现谈话对象错误严重,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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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各股室负责人乡镇财政所所长和预算会计。
二谈话的内容
⒈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要求;
⒊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的要求;
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要求;
⒌听取谈话对象对党内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谈话的实施
财政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按照财政干部管理原则进行。
以廉政制度为标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心得篇3
一谈话时机
1部内干部工作岗位(职务)变动;
2受到奖励处分;
3工作生活遇到困难;
4因各种原因思想情绪发生波动;
5其他认为需要谈话的。
二谈话分工
1部长负责与副部长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及其他认为有必要的科员谈话。
2副部长负责与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及其他认为有必要的科员谈话。
3科长(主任)负责与本科室内同志谈话。
4机关党总支负责与部内党员积极分子谈话。
三方法要求
谈话原则上分级负责,以个别谈话为主,必要时可集体谈话。谈话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以诚相待。要敞开思想,推心置腹,以心交心,注意倾听谈话对象的意见和想法,使其消除思想顾虑,说心里话。
2有的放矢。要针对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3耐心细致。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解决谈话对象的思想问题。
4坚持原则。要坚持党性原则,不搞拉拉扯扯,掌握说话分寸,不拿原则作交易。
5持之以恒。要把针对性谈话与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坚持经常,不积累问题,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以廉政制度为标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心得篇4
为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帮助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同志认识和改正错误,拒腐防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湖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追究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具体办法》和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和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有轻微违纪行为,可不给予纪律处分的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
二谈话的内容
⒈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⒉维护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权威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内部团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⒊履行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局部署的工作任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存在的问题。
⒍因工作失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方面存在的问题。
⒎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辖区的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阻工停工,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⒏群众信访反映的其他需要予以诫勉的问题。
三谈话的实施
⒈诫勉谈话由局党组纪检组的有关内设机构提出需要谈话的对象及谈话时间地点和内容等,报局党组和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⒉诫勉谈话一般由局党组纪检组的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主谈。谈话对象是财政局各股室负责人乡镇财政所负责人,由局党组纪检组领导同志主谈。
⒊参加诫勉谈话人员不得少于人。谈话人以外的人员由局党组纪检组有关内设机构派出。
⒋对诫勉谈话内容要作好诫勉谈话记录,并将诫勉谈话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诫勉谈话记录和书面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
四谈话的步骤和要求
(一)谈话步骤
⒈谈话人员向谈话对象指出其存在的问题。
⒉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或说明。
⒊区别不同情况,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提出限期改正错误的意见和建议。
⒋谈话对象谈思想认识,表明态度。
(二)谈话要求
⒈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或说明必须实事求是,对组织和本人负责。
⒉谈话中确认需要限期整改的问题,谈话对象要在谈话后日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追究其纪律责任。
⒊对谈话中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和写出个人检查的,主谈人员要及时将情况向局党组纪检组领导报告谈话中发现谈话对象错误严重,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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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各股室负责人乡镇财政所所长和预算会计。
二谈话的内容
⒈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要求;
⒊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的要求;
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要求;
⒌听取谈话对象对党内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谈话的实施
财政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按照财政干部管理原则进行。
以廉政制度为标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心得篇6
根据中央纪委和有关部门文件的要求,为加强对医院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促进廉洁廉医,推动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谈话制度。
一谈话类别
行风办负责我院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的组织实施,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谈话分为:党委下属的党支部书记及医院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党支部书记及医院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等。
二谈话范围及对象
(一)医院党委下属的党支部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分管院长负责谈话);全体党员(由各党支部书记分工负责谈话);科主任护士长(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谈话);全体职工(由相关科室科主任护士长负责谈话)。
(二)任前廉政谈话的范围为:医院下属的党支部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分管院长负责谈话)。
(三)诫勉谈话的对象为: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追究责任而具备从轻追究理由的;案件调查信访初查执法监察纠风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各项工作中发现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在中层干部考核中个人廉洁廉医状况在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率比较低的;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廉政准则》等方面发生问题,并造成一定后果的(由分管院长负责谈话)。
(四)提醒谈话的对象为:在群众信访举报及在各项工作检查考核中,发现有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问题或一般性不廉洁问题的(由分管院长负责谈话)。
三谈话内容
(一)医院党委下属的党支部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主要内容是:
1.沟通交流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
2.沟通交流部门落实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3.沟通交流部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4.了解掌握部门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的情况。
5.研究案例论文分析毕业论文当前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6.其他需要互相沟通的情况和需要共同研究案例论文的问题。
(二)任前廉政谈话主要内容是:
1.按照党政廉洁自律的规定,对其提出廉洁廉医的具体要求。
2.结合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责任。
3.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强调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有关组织纪律。
(三)诫勉谈话主要内容是:
1.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予以教育指正并进行严肃批评。
2.敦促其深刻认识,限期改正,并对改正情况写出书面报告。
3.要求谈话对象对今后廉洁廉医和不再犯类似的错误作出承诺。
(四)提醒谈话主要内容是:
1.根据群众反映,要求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提醒谈话对象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重自警自省自励。
2.针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引导其提高认识,帮助查找原因,开展批评教育,督促自查自纠。
四谈话方式
谈话以个别谈话为主,对科室班组的诫勉谈话,必要时也可采取集体谈话方式进行。
五谈话的具体实施
干部任前廉政廉洁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的名单及组织实施意见由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提出,党委书记审定,纪委组织实施,谈话记录等有关材料由纪委建档留存,归入廉政档案。
以廉政制度为标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心得篇7
没有一颗心会因为追求梦想而受伤,当你真心想要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你完成。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党课讲稿:全面从严治党廉政谈话制度。
开展廉政谈话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前移监督关口,做好事前预防的重要举措,是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主要目的是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讲政治、懂规矩、知敬畏、守纪律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全面推进XXXX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今年以来,XXXX党委坚持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广大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自觉;以思想建设为根本,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以组织建设为核心,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基层党建基础进一步夯实;以作风建设为重点,组织廉政风险排查,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系统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加强;以纪律建设为保障,通过开展廉政和警示教育,抓实中央和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不断增强。特别是我们坚持廉政和履职谈话,加强警示和廉政教育。大家对廉政建设的认识也从过去的“反思反省”到“内化于心”,观念上有了很大的转变,这是可喜的方面。
但与此同时,我们的廉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对照当前工作来看,形势依然非常严峻,从XX市来讲,截至目前,今年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XX起,处理XX人,党纪政务处分XX人,其中查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306起,处理XX人,党纪政务处分XX人。从XXXX系统来讲,今年以来全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XX件,处置问题线索XX件,谈话函询XX件,初步核实XX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XX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X人(次),这些数据说明,我们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依据不容乐观。具体讲:
一是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到位。“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依然存在,在打通“最后一公里”上还需下更大的功夫。二是主体责任落实还有差距。应该说我们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是到位的,履职尽责能力明显提升,但班子成员和基层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域、分管处室和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得还不够紧,在主动担责、扎实尽责上做得还不够。三是个别党员干部组织观念和规矩意识不够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委决策和集体决定事项执行得不够坚决,落实得不够彻底,工作成效上有打折扣的现象。四是一些部门纠正“四风”不彻底。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治不彻底,工作中等待观望、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单位对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和监督不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自觉,抓作风建设缺乏铁的手腕和硬的措施。五是反腐败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廉政风险防控还有漏洞,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没有从根本上形成。针对这些问题,XXXX系统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对标自省,研究解决,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就做好下一步廉政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清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存在的很多问题都同政治问题相关联,都是因为党的政治建设没有抓紧、没有抓实”、“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尤其是作为市级部门,工作千头万绪、责任重大,大家更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政治意识,把牢政治方向,切实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一要始终坚守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述一个寓意深刻的故事:“红军过草地的时候,伙夫同志一起床,不问今天有没有米煮饭,却先问向南走还是向北走”。这里说的“南”“北”的不同,就是指政治方向的不同。实践证明,方法有好坏,是修复性的,可以不断完善;但方向有对错,是颠覆性的,决不能出差错。因此,我们抓工作既要低头拉车“抓落实”,更要抬头看路“把方向”,避免走错路、南辕北辙,避免事倍功半、得不偿失。要树立“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崇高追求,自觉尊崇党章、维护党章,加强党性修养锻炼,经常回看走过的路、远眺即将前行的路,守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要经常向党中央、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对标,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热点问题上保持头脑清醒,不被错误观点所左右,不为外界干扰所迷惑,使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始终与党同心同向。二要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对党忠诚,是衡量一名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政治标准,也是一条严肃的政治纪律。对党忠诚没有“差不多”、“基本上”,而是要百分之百的绝对忠诚。首先,思想上要忠诚。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是总开关。大家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增强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真正发自内心地认同、信赖、依靠组织。其次,政治上要忠诚。把“两个维护”作为最大的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时时处处事事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三,行动上要忠诚。忠诚不忠诚,关键看行动。讲忠诚不能空喊口号、高调表态,更不能说一套做一套、阳奉阴违。要坚持知行合一、说到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日常言行上。三要始终保持理论清醒。只有理论上清醒,才能有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今年是乡村振兴元年,也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国家提出内外双循环,乡村振兴潜力无限。我们必须要把强化理论武装作为根本性任务,解决好“思想根子”问题,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领会贯穿其中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知其言更要知其义,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用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问题查摆、整改落实等有效工作方法,确保全体干部把初心融入工作,把使命化为动力。
二、增强政治定力,扛好主体责任
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既是中央、市委的要求,更是各级党组织的份内职责。一要把责任扛在肩上。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思想,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抓紧抓好,绝不能让“责任田”成为“撂荒地”。主要负责同志作为领导、执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加强对分管工作、分管处室的监督管理,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神经末梢”。二要把功夫下在平常。廉政建设,关键是要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无数事实证明,“脸红”比“脸绿”好,“出汗”比“出事”好,拉袖子比戴铐子好,把权力关进笼子比把人关进笼子好。XXXX系统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教育提醒做到前头、抓在日常,多“咬耳扯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切实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以案释纪、以案说法,让大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多用、常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不能只在组织生活时才去批评,更不能等到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时才去提醒。三要把作风抓常抓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作风问题无小事”的观念,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恒心韧劲,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真正让好的作风成为共识和习惯。要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决扎紧制度“笼子”、拉紧监督“尺子”、打响问责“板子”,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给事业发展带来的严重危害,坚决纠正工作中“表态多、行动少”、“调门高、落实差”等问题,不断提升执行力,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要深化调查研究,把注意力放到基层和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掌握全面真实的第一手资料,确保我们制定的每一项政策、每一个文件都能察实情、接地气,能够落得下、见实效。
三、带头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2021年3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着重强调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做事就没有正气,为官就没有底气。大家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始终心存敬畏、防微杜渐,坚决守住为官、做人、用权的底线和红线。一要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力”。权力是把“双刃剑”。在座的都是领导干部,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面临的诱惑和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要始终怀有敬畏之心,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在行使权力时多想一想党纪的要求、法律的依据、法规的程序,不能为所欲为。二要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务虚名、不图虚功,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特别是在想问题、作决策时,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以群众意愿为基础,不能只图“高大上”,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甚至是“半拉子工程”,而是要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三要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多算大账、少算小账,多算政治账、少算利益账,更加注重精神追求和健康情趣,在各种诱惑面前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要坚守廉洁奉公的价值追求,常扫“思想尘垢”,常祛“心灵雾霾”,认清欲望的背后是陷阱,明白贪婪的尽头是祸患,切实筑牢清正廉洁的思想防线。
四、坚守政治担当,做到守土尽责
为政不廉是腐败,为官不为也是变相腐败。XXXX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有一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坚持“干”字当头,自我加压、开足马力,埋头苦干、少说多做,以实际行动推动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一要重实干。当前,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愈趋愈紧的态势,我们大部分领导干部思想观念有了很大转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个别干部存在“求稳怕错”的心态,把“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奉为金科玉律,嘴上承诺的好,行动上不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在这个岗位上,就要在其位、尽其责,上不负国家、下不违百姓。希望大家要少一点空谈议论,多一些真抓实干;少一点敷衍应付,多一些积极主动;少一点怨天尤人,多一些群策群力,共同把事关XXXX事业发展、事关老百姓利益的事情办好。二是要敢担当。2019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正确处理干净和担当的关系,决不能把反腐败当成不担当、不作为的借口。这一要求直击“为官不为”的要害,足以让那些不贪不占也不干、捂着乌纱帽做官的干部警醒。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敢于亮剑,在矛盾面前要敢于迎难而上,在危机面前要敢于挺身而出,在失误面前要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要敢于坚决斗争,敢挑最重的担子,敢啃最硬的骨头,敢接最烫手的山芋,脚踏实地把既定的目标任务和发展举措变为现实,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三是要提效能。现在,全年三分之二的时间已经过去,之后的几个月正是抓工作、赶进度、补弱项的黄金时期。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提高工作效能为重点,树立时间观念、效率意识和结果导向,把各项工作抓紧往前赶。特别是XX建设、XXX建设要加快进度,推动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言以蔽之,廉政建设不能片面地抓、孤立地抓。要坚持推动发展和反腐倡廉两手抓、两促进,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为XX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今天我就讲这么多,与大家共勉!
以廉政制度为标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心得篇8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58报告网,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人。
二谈话的内容
⒈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的情况,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
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⒊个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⒋个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廉政勤政治理公款吃喝浪费严禁党员干部赌博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⒍对上级党委政府纪委交办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的情况。
⒎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和问题。
三谈话的实施
⒈谈话工作在局党总支和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局党组和纪检组作出安排。
⒉谈话由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负责,纪检成员和人教股负责参加。
⒊谈话的时间和具体对象由局党组和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局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负责人的每一任职届内,局党组和纪检组负责人至少同其谈话一次。
⒋谈话前天,由局党组和纪检组将谈话要求内容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谈话对象。
四谈话的要求
⒈谈话对象接到谈话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准备,安排好工作,按时到约定地点参加谈话。
⒉谈话对象介绍情况要紧扣本地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实事求是。
⒊负责谈话的同志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与谈话对象平行交换意见。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⒋谈话时,主谈方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将谈话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谈话记录向局党组和纪检组汇报。谈话记录和谈话情况书面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重要情况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以廉政制度为标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心得篇9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人。
二谈话的内容
⒈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的情况,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
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⒊个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⒋个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廉政勤政治理公款吃喝浪费严禁党员干部赌博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⒍对上级党委政府纪委交办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的情况。
⒎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和问题。
三谈话的实施
⒈谈话工作在局党总支和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局党组和纪检组作出安排。
⒉谈话由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负责,纪检成员和人教股负责参加。
⒊谈话的时间和具体对象由局党组和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局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负责人的每一任职届内,局党组和纪检组负责人至少同其谈话一次。
⒋谈话前天,由局党组和纪检组将谈话要求内容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谈话对象。
四谈话的要求
⒈谈话对象接到谈话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准备,安排好工作,按时到约定地点参加谈话。
⒉谈话对象介绍情况要紧扣本地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实事求是。
⒊负责谈话的同志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与谈话对象平行交换意见。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⒋谈话时,主谈方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将谈话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谈话记录向局党组和纪检组汇报。谈话记录和谈话情况书面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重要情况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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