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5篇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5篇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篇1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廉政档案相对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党员干部的廉洁履职情况,是强化日常监督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升廉政档案建立、管理和运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廉政档案在监督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立足实际工作需要,健全完善廉政档案。推动建档工作有形覆盖、有效延伸,全面摸清监督地区(部门)应建廉政档案的人员数量,协调组织人事等部门,对党员领导干部信访举报、人事任免、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出具党风廉政意见、述责述廉等有关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将重点监督对象全部纳入电子廉政档案“监督圈”。推动大数据监督和日常监督深度融合,动态管理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及时、准确、完整地勾勒出党员干部“廉洁曲线”,实现疑点问题精准发现、廉政风险精确研判、问题线索精细处置。廉政档案要确保一人一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分级收集资料、统一归档管理,实行电子档案与文书档案同步建立、同步更新、动态管理,方便及时、客观、公正评价党员干部,为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提供重要参考。
发挥廉政档案参考作用,精准画好廉政肖像。建立与组织、财务、审计等部门一体联动的工作机制,采用个人事项在线全面动态监督管理,实事求是、及时明确地为有关部门提供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情况,互通共享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监督单位政治生态与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进行精准画像,杜绝出现“瞒而不报”“信息缩水”等问题。严格执行审批手续,通过廉政档案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干部“健康状况”,将廉洁从政从业相关情况记入廉政档案,为评优评先、提拔任免乃至专项监督、巡视巡察、线索处置分析研判、监督办案提供客观事实依据。
把监督挺在前面,定期进行综合研判。根据廉政档案反映的问题,分析预判某地区、部门或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在使用方式上,通过数据抓取、信息比对、综合分析等一系列手段,给廉政档案装上“电子眼”,不断放大监督效应。强化廉政档案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的有效运用,从分析党风廉政情况到梳理突出问题,从排查问题线索到开展提醒谈话、预警纠偏等日常监督工作,要善于通过大数据动态研判“树木”“森林”状况,摸清底数、抓住个性、掌握全貌,运用研判成果“靶向治疗、精准施治”,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查处问责、以案促改的工作闭环,有效防范“系统病”“地方病”“流行病”,有效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篇2
在建党百年之际,党中央制定出台《条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推进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全面规范,对于纪律检查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是推进新时代纪律检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遵循。
学习贯彻《条例》重在领会贯通、落实见效。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贯通起来。推进全员学习,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学,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纳入培训计划、开展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推动《条例》学习在委机关、派驻机构实现全覆盖,以上率下,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要不折不扣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准确把握主旨要义,找准职责定位、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有的放矢开展工作。要把《条例》作为破解难题、推动实践的有力指引,进一步做好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监督、开展执纪问责等各方面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严格贯彻落实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负面清单”,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实事求是,保持谦虚谨慎,敢于善于斗争,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战士。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篇3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条例》的出台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更好地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践、解决管党治党现实问题。《条例》共8章59条,对纪委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内容全面系统、政治性规范性指导性很强。
《条例》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的职能职责、工作原则,丰富和发展了纪委职能定位的内涵,是我们党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条例》抓住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对纪委自身建设提出严格的措施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并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工作。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制定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条例》作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规范、基本依据。必须学习好、落实好,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准确运用,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条例》,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篇4
《条例》的出台,不仅为高质量做好纪律检查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也对审查调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审查调查部门作为惩治腐败的一把利剑,要严格执行《条例》各项要求,始终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确保惩腐之剑所向披靡。要坚持从政治上看,把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坚决严查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要坚持协同贯通,将做实政治监督、推进清廉建设与审查调查深度融合,努力构建边查处案件、边发现问题、边剖析原因、边提出建议、边督促整改等“五边”工作机制。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篇5
今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奋力完成改革发展艰巨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深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等作出全面规范。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深刻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决心和毅力。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扎实推进政治巡视,持之以恒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纠治“四风”顽瘴痼疾,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大自我约束、自我净化力度,不断提升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综合效能,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坚强保障。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形成制度化监督检查。从党的十八大以来,自上而下陆续下发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升到政纪党纪条款;要求每位干部自觉遵守、严格执行,随时接受党委监督、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将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的战略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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