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委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事项3篇
两委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事项3篇
两委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事项篇1
全面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对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重点工作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年区政协工作要点及工作事项。
两委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事项篇2
2022年是我区加快实施”十四五”规划、争当公园城市示范区排头兵、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X的关键一年。全区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区第八次党代会、区委八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在中共XX区委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新方位新使命,大力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锚定”1556”总体发展思路,鲜明”三先三升”工作取向,扎实推进”631”重点项目建设,聚焦经济发展”十大重点领域工作”和”中环牵引、纵横联动、组团优强”发展策略精准发力,不断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独特优势,奋力助推建设生态宜居、硬核强劲、创新驱动、繁荣文明、安全韧性、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X,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加强政治引领,全面落实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
1.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信仰号召、精神感召、方向指引,引领全区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善于从政治上认识问题、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始终坚持区委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对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重点工作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始终做到区委有所呼、政协有所应,区委有所盼、政协有所为,切实通过有力的举措和坚决的行动落实区委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政协工作与区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3.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中办发〔2021〕57号),全面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强化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和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历史学习,强化思想理论、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学习,团结引导广大委员和社会各界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推动实现思想上的共同进步。
4.丰富完善学习形式。健全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理论学习制度体系,深化落实”线上+线下”学习机制,综合运用常委会会议集体学习、主席会会议专题学习、专委会集中学习、委员集中培训、政协讲堂交流等形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蓉城先锋”“委员办公平台”以及各类工作微信群等网络学习平台,推进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紧扣中心大局,有效服务XX高质量发展
5.进一步突出履职重点。以贯彻落实区第八次党代会和区委八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为主线,锚定”1556”总体发展思路,鲜明”三先三升”工作取向,扎实推进”631”重点项目建设,聚焦经济发展”十大重点领域工作”和”中环牵引、纵横联动、组团优强”发展策略精准发力,紧扣区委部署的聚焦聚力”双城记”“都市圈”“示范区”“大运会”“幸福城”五件要事,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协商计划,通过广泛多层制度化协商,为争当”公园城市示范区”排头兵,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X建言献策、汇智聚力。
6.精心组织协商议政。聚焦落实”三新一高”要求,精心筹备和开好区政协八届二次全会,围绕”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开展集中协商议政。围绕实施机器人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和实施新”新一轮公服设施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协商,围绕”智慧XX”建设、东郊记忆艺术区主导产业提质增效、推进XX楼宇经济”双千”培育计划、规划建设蓉北商圈升仙湖商务区、提升我区基础教育质量、高品质建设成都自然博物馆片区城市文旅新地标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履职活动,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
7.认真实施民主监督。围绕推动金色中环”三带示范”工作落实、加快我区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熊猫基地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等方面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协商式监督,助推区委决策部署落实,促进相关工作改进。认真听取全区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以及有关专项工作情况通报,引导政协委员面向群众正面发声、做好宣传,切实提升群众知晓度、满意度。积极选派政协委员参加党政部门和窗口行业政风行风评议、重大决策听证论证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履行监督职能,促进政风行风改善。
8.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推动公园城区绿色转型发展、实施”中环牵引、纵横联动、组团优强”发展策略、推动XX”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东郊工业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完善我区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放管服”综合改革打造”赢在XX”营商品牌、推动我区环城生态带生态资源向经济价值转换等课题,组织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多出好主意,多提好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科学决策提和参考,更好服务XX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
9.积极践行为民宗旨。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重要抓手,结合开展”助力巩固脱贫、助推乡村振兴”活动,更加精准地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聚焦困难群体就业、老旧小区改造、”一老一小”服务、”双减”政策落地、生态环境保护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调研视察,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提交提案,协力办好民生实事和民心工程,助推”幸福XX”更有温度、更有质感、更有内涵。
三、广泛凝心聚力,不断激扬团结奋斗强大动能
10.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政协联系面广的优势,运用政协书画院、政协大讲堂、政协门户网站以及《XX政协》年刊等政协系统自有平台载体,积极依托党政各类媒体资源,紧扣全区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工作安排,面向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为增强发展信心、落实发展战略、转变发展方式厚植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11.增进团结合作。着力强化统一战线组织功能,全面增强区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区政协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中的参与度,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沟通,努力营造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的合作共事氛围,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凝聚起建设”六个现代化新XX”的共识合力。
12.深化交流联谊。密切对外沟通联系,加强与兄弟城区政协组织的交流联谊,就履职共性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履职经验。做好经常性联系走访工作,持续深化落实”三联”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专委会联系界别以及委员定期走访、结对联系、民情互动等工作机制,有序推动常委与委员沟通交流、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工作部署落地落实,通过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拉长包容的多样性半径。
13.创新文化建设。积极打造”书香政协”,设立政协书画院图书分馆,开展”读好书、诵经典”活动,营造多读书、读好书,凝聚精气神、激发正能量的政协文化氛围,培养锻造乐于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学习型政协干部和政协委员队伍。启动建设政协陈列室,全面展现XX政协发展历程、重要成就和优良传统,努力把XX政协的历史记忆保留住、传承好。
四、突出协商特色,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14.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和完善协商议题提出、协商计划制定、协商活动组织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进一步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适应形势任务变化,对标区委要求和省市政协做法,修订完善政协履职工作、组织管理、内部运行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推进协商议政规范化运行。
15.丰富协商形式。不断巩固和深化协商议政格局,全面构建”1+2+4+N”协商体系,持续推进”有事来协商”平台建设,着力在统一平台名称标识、打造工作精品、培育特色品牌和协商议政骨干培训等方面狠下功夫,进一步推动政协工作向街道、社区、园区延伸,切实把”有事来协商”平台建设成为党委政府”好帮手”、人民群众”连心桥”、委员履职”新载体”。
16.加强协同联动。主动加强与省、市政协工作联动,积极配合、参与上级政协对口履职活动,借力上级政协资源助推我区改革发展。密切与驻我区的各级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引导他们利用各自优势和渠道,积极在省、市层面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发声出力。加强对政协街道工委的联系指导,建好用好”委员社区工作室”,促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机衔接。
五、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政协履职能力水平
1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政协党的各项建设,充分发挥区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不断提高落实”三新一高”要求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和专业水平,把党组班子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发挥好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的作用,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抓好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8.持续强化委员责任强当。加强和改进委员服务管理,树立尊重委员、联系委员、服务委员工作理念,常态化多形式走访看望委员,及时协调解决委员工作生活难题,增强政协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委员培训针对性、专业性,帮助委员提高”四种能力”、拓宽履职视野、增强履职本领。精心搭建好委员知情明政、建言献策、联系群众的各类平台,以扎实有力的举措为委员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严明履职纪律,强化委员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委员履职管理各项规定,及时掌握记载委员履职情况并定期通报,促进委员自觉投身于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城市治理的具体实践。
19.着力加强政协机关建设。进一步强化专委会基础性作用,健全专委会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推动专委会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精品化发展。着力锻造过硬政协机关干部队伍,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践行”五个走在前列”重大要求、争当”五得干部”,不断拓展视野格局、强化知识储备,提升对标对表的政治素养、科学落实的专业能力、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促进政协机关建设更有水平、更富成效。
两委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事项篇3
本方案所称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全县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模板,希望大家喜欢。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持续“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政府服务管理理念和方式,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在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提升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任务
本方案所称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下同)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一)明确事项范围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确定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时,要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能够实现行政机关信息共享核验的证明事项,原则上应当实行告知承诺制。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各有关部门在现有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全面梳理、拟定本系统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和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报县司法局。县司法局进行研究论证和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定。县、乡政府确定并公布本级政府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及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各有关部门要适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决定要求,结合实际,及时按照程序对证明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二)确定适用对象
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全国、全省、全市、我县及其他与我县有互认协议的地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依法可以代为承诺的,代为承诺人应当获得申请人的特别授权。
(三)规范工作流程
编制办事指南及格式文本。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模板(详见附件)基础上,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坚持实事求是,相关要求要可量化、易操作,不含模糊表述或兜底条款。
确定书面告知及承诺的内容。书面告知的内容应当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行政机关核查权力,承诺书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及时限等。书面承诺的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承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
办理时限要求。申请人当面递交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场发给告知承诺书;申请人通过信函、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x个工作日内,将告知承诺书交寄申请人。申请人收到告知承诺书,愿意做出承诺的,应当在被告知的期限内,按要求填写承诺书并签章,将承诺书递交行政机关。有关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对有关告知承诺制的投诉举报要在接到投诉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并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
(四)加强事中事后核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核查办法,针对事项特点分类确定核查方式方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于核查。对免于核查的事项,行政机关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企业和群众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强化核查实效
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区块链技术等收集、比对相关数据,实施在线核查,也可通过检查、勘验等方式开展现场核查。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等,将承诺情况及时准确推送给有关监管人员,为一线监管执法提供信息支撑。同时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烦企扰民。相关数据尚未实现网络共享、难以通过上述方式核查的,可以请求其他相关部门协助核查。xxxx年x月xx日前,各乡镇要建立健全乡镇、部门之间行政协助核查机制,利用现有途径、条件,以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实现协助核查和人工核查。被请求协助的部门应当及时履行协助义务,不得推诿或者拒绝;确有原因不能提供协助的,应当书面告知请求协助的行政机关并说明理由。因行政协助发生争议的,由请求机关与被请求机关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解决。
(六)加强信用监管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依法科学界定告知承诺失信行为。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统计和分析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按照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精准监管。探索建立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依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根据虚假承诺造成的社会影响进行失信程度分级,区分不同失信情形实施相应惩戒措施,依法保护有关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七)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工作环节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加强行政指导,强化告知和指导义务。采取多种措施,防范行政机关依据申请人不实承诺办理的事项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建立承诺退出机制,在行政事项办结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承诺申请,撤回后应当按原程序办理。依法建立承诺公示制度,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核查难度较大的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具备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对风险程度较高的事项,可以探索引入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可能引发的行政赔偿风险。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清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于xxxx年x月xx日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证明事项范围和适用对象,并报县司法局研究论证和修改完善。
(二)建章立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于xxxx年x月xx日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细化、量化各类服务指南、承诺文书、工作流程等。
(三)社会发布。县司法局将在xxxx年x月xx日前,对县政府各部门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的有关资料进行统一发布。各有关部门要将各种文本通过所属服务场所、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下载。
(四)全面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自xxxx年x月x日起,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五)总结评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于xxxx年xx月底前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情况、信息化建设进程、事中事后核查情况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不断提高“放管服”改革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发改、公安、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单位参加的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结果有考核。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领导,抓好组织实施,特别是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中遇到的部门间信息共享、社会诚信体系完善等问题要大胆探索研究解决,切实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调指导。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具体负责对我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探索实行按比例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减少核查工作量,推行告知承诺制遇到问题及时与上级沟通,确保本系统上下协同一致。
(三)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列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建立督察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中违纪违法的单位及人员要依法依纪问责。按照“权责一致、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属于合理容错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依法依纪免除相关责任或者减轻、从轻处理。
(四)加强培训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加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要善于发现、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培树典型,宣传推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良好局面。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
一、工作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二)工作人员受理。
(三)申请人对法定证明事项选择采取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承办机关对承诺证明事项进行核查。
(四)对核查信息真实且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办理行政事项的决定;承诺信息虚假、不符合条件的,作出终止办理的决定。
二、要求
(一)证明事项依法可以代为承诺的,代为承诺人应当获得申请人的特别授权。
(二)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承诺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授权行政机关到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协助查询核实、内部核查、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现场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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